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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商务厅 (湖南省商务厅谭平)

作者:邱意侬 生活妙招 2023-04-13 07:39:41 阅读:23

湖南省商务厅

湖南省商务厅是主管全省内外贸易、口岸与经济合作的省政府组成部门,同时对外挂加挂湖南省招商合作局牌子。

基本介绍

中文名:湖南省商务厅所在地区:湖南省属性:政府机关内设机构:20个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和招商引资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拟订全省相应的中长期发展规划以及规定、办法和措施。(二)研究提出流通体制改革建议,培育发展城乡市场,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三)拟订全省规範流通领域市场体系及流通秩序和打破市场垄断、地区封锁的政策,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四)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範全省市场秩序工作的责任,提出整顿和规範全省市场秩序的工作的建议。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五)起草全省商品流通业和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等)的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实施细则和市场準则,调查研究流通行业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负责省茧丝绸协调工作和生猪定点屠宰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商品流通业和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等)的行业管理工作;指导报废汽车管理、再生资源回收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拍卖、典当、租赁、旧货流通活动和对原油、成品油、酒类产销进行监督管理。(六)执行国家制定的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进出口商品目录和进出口配额招标政策,承担进出口配额计画的编报、下达和组织实施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工作。(七)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出口的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準化体系建设,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的技术和引进技术的出口与再出口工作。(八)牵头拟订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对外承包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对外承包平台建设。(九)承担省商务系统涉及世贸组织相关事务的研究、指导和服务工作,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深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有关的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组织会省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国外对我省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十)巨观指导全省外商投资工作,分析研究全省外商投资情况,参与拟订外商投资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依法核准重大外商投资项目的契约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事项,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契约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指导和管理全省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及外商投资企业的进出口工作,参与协调、指导国家级、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有关具体工作。(十一)承担全省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工作,起草全省对外经济合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全省对外经济合作的政策和管理办法,指导和监督全省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谘询等业务的管理,承担联合国等国际组织对我省经济技术合作的有关管理事务,承担全省国际经济援助和受援项目的归口管理工作。(十二)贯彻实施国家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地区的经贸政策、贸易中长期规划,管理和指导我省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地区贸易,协调港、澳、台商投资管理工作,组织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地区的经贸交流和合作活动。(十三)负责组织商务部、省政府举办的内外贸易促销活动和招商引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活动,指导、协调以湖南省名义在境内外举办的各种内外贸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和招商引资等活动。(十四)承担全省商务系统统计及其信息发布工作,提供信息谘询服务,指导全省流通领域信息网路和电子商务建设;指导全省商贸流通行业协会、学会等社团组织工作。(十五)承办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文秘、信息、宣传、电子政务公开等厅机关日常行政事务工作;负责接待和重要经贸活动的会务组织工作;联繫协调厅属驻外办事处的工作。(二)综合调研处。研究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现代市场体系和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并提出对策建议;研究提出全省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画;负责全省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运行状况的监测、分析;负责全省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统计及其信息发布。(三)法规处。负责有关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外商投资法律、法规、条约的研究、宣传和实施;负责全省重大经贸协定、契约、章程和重大争议案的研究与协调;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办有关行政複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负责厅机关加直属单位法律事务和法律培训的有关工作;承担厅直企业改制改革相关工作。(四)财务处。负责全省商务促进政策的调研、协调,牵头制定有关资金扶持政策和措施;管理各项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和招商引资专项资金、专项经费等;指导协调外经贸企业的出口退税、出口信用保险工作;负责厅机关财务会计工作;负责厅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基建项目的计画和申报工作;指导厅属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监督管理厅直属单位国有资产;负责厅机关内部审计监督和厅直属单位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五)市场运行调节处(省酒类产销管理办公室,省茧丝绸管理协调办公室)。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负责市场预测、预警和信息发布;承担省内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监测、分析工作,提出市场运行及调控的政策建议;负责重要消费品(肉类、食糖、边销茶等)的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负责省茧丝绸协调工作;实施国家和省有关酒类商品监督管理的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监督管理全省酒类商品的生产流通;承担酒类批发、零售许可证和标誌等的制发工作;建立酒类商品信息系统;负责全省範围内酒类展览和促销宣传活动的管理;依法查处无证生产、销售酒类商品和制售伪劣酒类商品等违法行为:负责全省酒类执法证件的发放及人员培训工作;负责市场监测、重要商品储备、生活必需品应急供应、茧丝绸等方面市场调节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六)市场体系建设处。拟订我省健全、规範市场体系和流通秩序的政策、规定;协调打破市场垄断、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的有关工作;研究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指导城市商业体系建设。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培育和发展农村市场;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工作;组织拟订市场体系标準,推进商品流通市场的标準化建设;按有关规定对拍卖、典当、租赁、旧货流通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承担省政府商品市场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省汽车更新报废回收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商贸服务管理处。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商品流通业和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等)的发展战略、行业规划和有关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最佳化流通产业结构调整的政策;贯彻国家关于深化流通体制改革的政策,推进工贸结合、农贸结合、内外贸结合;拟订连锁经营、电子商务、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拓城乡市场,指导工商企业行销工作;负责商品流通业和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等)的行业管理;按照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再生资源回收工作。(八)市场秩序处(省生猪定点屠宰办公室)。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範市场经济秩序的相关工作;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推进商务领域“诚信经营”示範创建活动,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参与组织打击侵犯智慧财产权、商业欺诈等工作;承担生猪定点屠宰管理的相关工作;承担12312商务举报投诉的相关工作。(九)对外贸易发展处。拟订全省对外贸易发展中长期规划及发展战略,提出促进对外贸易发展的建议;负责制定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的规划和阶段性重点市场开拓的计画,规範进出口经营秩序,协调指导外贸信用体系建设;研究和推广电子商务等各种新贸易方式;指导和协调全省外经贸交易会、境内外展览会、洽谈会的工作并制定规划;负责全省对外贸易经营者的备案登记和后期管理工作;负责全省进出口业务统计、分析和调度;负责协调外贸相关部门的协作机制,协调促进贸易便利化建设,协助配合全省大通关和口岸建设工作;负责出口品牌培育工作;指导协调全省外贸货运工作,负责全省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登记工作。(十)对外贸易管理处。编报全省进出口商品配额、关税配额年度计画并组织实施;组织和执行进出口商品配额招标;编制并组织实施全省一般商品约进出口年度计画,组织实施农产品的进出口计画;执行和管理进出口商品目录;指导出口商品基地建设;联繫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进出口商会工作。(十一)服务贸易处。牵头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服务贸易发展规划、政策;指导、管理全省服务贸易及促进工作;负责全省服务贸易跨部门协调机制的联络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和组织全省服务对外承包工作和市场开拓促进活动;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服务对外承包产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指导协调全省“国家服务外包示範城市”和“服务贸易示範区”的有关工作;参与组织“技术先进***企业”的认定和考核;负责指导协调、管理全省技术引进和技术、软体产品出口工作,办理除国家禁止技术、国家重大技术引进项目以外的自由进出口技术契约的登记手续;负责全省服务贸易统计工作。(十二)机电和科技产业处(省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拟订全省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全省科技兴贸工作,加强贸易与产业的联繫;承担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贸易促进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和管理成套设备进出口项目;负责全省机电产品国际招投标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限制进口类机电产品、集中登记产品的初审和转报工作;负责一般自动进口许可证的机电产品的发证工作;拟订并执行省级进出口管制政策;负责协调、促进全省机电和高新技术出口的相关认证工作。(十三)加工贸易处。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承接产业转移、发展加工贸易的方针、政策,拟订我省承接产业转移、促进加工贸易发展的规划和措施;管理产业转移招商项目库和客户库,组织开展承接产业转移招商引资活动;制定承接产业转移发展加工贸易引导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负责对承接产业转移发展加工贸易引导资金项目的收集、筛选和报批工作;负责来料(进料)加工、来件装配、补偿贸易项目契约的办理;负责对全省加工贸易出口企业进行业务指导和协调;负责加工贸易进出口统计、分析工作;承担省承接产业转移发展加工贸易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四)外商投资促进处。执行外商投资的各项方针政策、规定,指导和管理全省吸引外商投资工作;负责全省对外招商活动的规划审批和指导协调,组织和参与省级、国家级招商活动;提出全省外商投资的中长期发展规划、产业导向要点和规划布局意见建议;推出招商项目,建立招商引资项目库;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对外招商项目的前期準备工作;定期发布外商投资指导目录及招商项目;负责境外招商活动的归口管理和协调;负责外来投资者的接待、洽谈、考察等组织工作;负责调度考核全省外资签约项目的履约工作。(十五)外资管理处(省外商投诉协调中心)。率责国家规定的限额以上、限制投资和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其变更事项的宙核上报工作;负责核准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许可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包括契约、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增资、减资、转股、合併等);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契约、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指导并管理全省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和进出口工作;负责外商投资企业《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的办理;参与协调指导国家级、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有关工作;受理、协调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诉;负责外商投资统计;负责组织全省外商投资企业的网上联合年检。(十六)对外经济合作处。贯彻落实国家对外经济合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省对外经济合作的政策及规章制度、发展规划;依法管理全省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和设计谘询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依法核准省内企业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资格、对外投资设立企业(金融企业除外),以及其他对外经济合作企业经营资格的初核;负责对外经济合作统计工作。(十七)产业损害调查处(反垄断处)。协助商务部做好反垄断立法、反垄断调查、反垄断裁定结果的监督实施等工作,调查对外贸易领域的垄断行为;参与、配合併支持商务部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案件在省内涉案企业的产业损害调查;配合做好全省企业贸易救济的相关应对工作;对省内企业进口情况进行监测和分析,研究促进省内企业进口的政策措施;做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进口的管理和服务工作。管理全省涉外受援项目。(十八)世界贸易组织处(进出口公平贸易处)。承担全省有关对外经济贸易政策审议方面的工作。按照世贸组织的规定和要求,提出建议;参与做好省政府和商务部交办涉及WTO《政府採购协定》(GPA)、多边、区域及自由贸易区谈判的相关工作;配合指导、协调国外对全省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和有关应诉调查相关工作;调查了解国外对全省出口商品实施的歧视性贸易政策和法律法规及其做法,并配合商务部组织应对;承担全省範围的有关世贸组织知识的谘询、宣传和培训工作;承担湖南省入世后过渡期应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十九)外事处。拟订全省经贸人员出国审批工作管理制度;负责承办进出口贸易、劳务输出、经济技术合作、技术培训、三资企业等外经贸出国任务批件;负责选派和呈报全省驻外机构工勤人员;协助有关部门选派全省从事外经贸业务的长期出国人员;负责重大经贸活动的外事工作和经贸出国人员出国前的培训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处理出国人员的***问题和伤残、死亡事故;负责境外企业驻湘贸易机构(代表处)的管理工作。(二十)人事处。 负责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及机构编制的日常管理等工作;负责经贸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境)审批;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厅属单位专业技术资格和国际商务专业资格评审等有关工作。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处。负责厅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现任领导

徐湘平,厅长、党组书记,主持全面工作,分管电子商务处、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大院后勤中心、机关安全和稳定、湖南外贸职业学院、湖南现代物流职业学院。
肖 彬,副厅长、党组成员,分管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处、市场体系建设处、流通业发展处、市场秩序处、信息中心、省国际电子商务中心,联繫有关对口协会。
彭雁峰,副厅长、党组成员,分管办公室、综合调研处、人事处、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处、机关党委、培训中心。
罗双锋,副厅长、党组成员,分管服务贸易和商贸服务业处、投资管理处、承接产业转移处、台港澳处、投资促进事务局、对外经济促进中心,联繫有关对口协会。
杨中万,口岸办主任、党组成员。周 ,副厅长、党组成员,分管对外贸易处、加工贸易处、欧洲处、亚洲处、商务展览中心,联繫有关对口协会。
李心球,副厅长、党组成员,分管财务处、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处、法规和国际经贸关係处、西亚非洲处、美洲大洋洲处、商业及食品老乾和后勤服务中心,物资老乾和后勤服务中心,联繫有关对口协会。
 石慧农,纪检组长、党组成员,分管纪检组(监察室)。
周 ,巡视员,协助徐湘平同志的电子商务工作,协助周越同志的外贸平台建设工作。
毛七星,副巡视员,协助徐湘平同志负责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大院后勤中心、机关安全和稳定、湖南外贸职业学院、湖南现代物流职业学院,协助肖彬同志的“流通再造工程”工作。
季朱军,副巡视员,协助负责物资老乾和后勤服务工作。

信息公开指南

湖南省商务厅为更好地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有效提供我省商务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湖南省商务厅特编制《湖南省商务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为需要获得相关信息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一、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二、公开方式省商务厅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分为主动公开信息和依申请公开信息两部分。网上目录保持实时更新。三、主动公开(一)公开範围湖南省商务厅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内容分以下十类:1、机构设定(1)机构职能(2)内设处室及职能(3)厅直事业单位简介(4)归口管理单位简介2、厅领导成员分工及简历3、商务动态(1)领导讲话(2)重大商务活动(3)重要会议(4)经贸往来(5)业务动态(6)商务调研(7)工作通知(8)经验交流4、商务政策法规5、规範性档案 6、政务公开7、商务运行分析8、规划计画9、人事培训工作10、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1、财务信息(二)公开形式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我厅主要採取网上公开和在现场受理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同时,将採用新闻发布会、政府公报、便民资料等辅助性公开方式。1、网上公开场所:2、现场受理点:湖南省商务厅政务大厅,主要公开行政执法方面的信息,包括行政执法项目、行政执法依据、办理程式、办理结果等。地址:湖南省长沙市五一大道98号省商务厅1号办公楼一楼(三)公开时限各类政府信息产生或变更后,我厅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或变更,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公开或变更。四、依申请公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获取我厅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向我厅申请。我厅提供依申请信息时,将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一)受理机构湖南省商务厅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受理机构为湖南省商务厅信息中心,受理时间为机关正常办公时间。通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五一大道98号 湖南省商务厅信息中心(二)受理程式1、提出申请申请人向我厅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应填写《湖南省商务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在湖南省商务公众信息网免费下载电子版本。申请人可通过受理申请机构联繫电话谘询相关申请手续。2、递交申请(1)线上递交申请人可在湖南省商务厅公众信息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直接提交湖南省商务厅申请受理机构,或下载《申请表》并填写后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提交至申请受理机构。(2)信函邮寄申请人可通过信函方式,将《申请表》寄至湖南省商务厅信息申请受理机构。通过信函方式邮寄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3、申请处理我厅申请受理机构在收到《申请表》后,将进行登记。并在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做出下列答覆(特殊情况答覆期限可延长15个工作日):(1)属于依申请公开範围的,将按照申请人要求的信息获取和提供方式进行处理;(2)属于主动公开範围的,将告知申请人信息的查询方式;(3)属于免予公开範围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4)不属于我厅公开範围的,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将告知申请人联繫方式;(5)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我厅按照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我厅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覆。鑒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覆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五、收费管理(一)申请人要求依申请公开信息以电子方式提供的,由申请受理机构免费提供;(二)申请人要求依申请公开信息以快递或邮寄方式提供的,申请人须付足邮资。 六、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湖南省商务厅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受理投诉及责任追究工作由厅监察室负责。(三)通信地址:长沙市五一大道98号省商务厅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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