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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C(工程总承包) (epc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

作者:吕图图 干货分享 2023-04-06 02:57:38 阅读:27

EPC(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是指公司受业主委託,按照契约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採购、施工、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通常公司在总价契约条件下,对其所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费用和进度进行负责。

在EPC模式中,Engineering不仅包括具体的设计工作,而且可能包括整个建设工程内容的总体策划以及整个建设工程实施组织管理的策划和具体工作;Procurement也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建筑设备材料採购,而更多的是指专业设备、材料的採购;Construction应译为“建设”,其内容包括施工、安装、试测、技术培训等。

还应包括全部正常达标,接手就可正常使用。交付前应做无负荷试运行、还包括带负荷联动试运行、试生产直至达产达标,正常生产为止。

基本介绍

中文名:设计採购施工外文名: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套用领域:建筑业包含内容:设计、施工、採购等

定义

EPC:工程(Engineering)、採购(Procurement)、建设(Construction),是国际通用的工程总承包产业的总称。工程:从工程内容总体策划到具体的设计工作,採购:从专业设备到建筑材料的採购,建设:从施工、安装到技术培训。涉及领域有能源(传统电力、清洁能源等),交通(铁路、公路等),建筑。

模式

较传统承包模式而言,EPC总承包模式具有以下三个方面基本优势:(一) 强调和充分发挥设计在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主导作用。对设计在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主导作用的强调和发挥,有利于工程项目建设整体方案的不断最佳化。(二) 有效克服设计、採购、施工相互制约和相互脱节的矛盾,有利于设计、採购、施工各阶段工作的合理衔接,有效地实现建设项目的进度、成本和质量控制符合建设工程承包契约约定,确保获得较好的投资效益。(三) 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明确,有利于追究工程质量责任和确定工程质量责任的承担人。

特徵

基于EPC总承包模式较传统的建设工程承包模式所具有的前述基本优势,其基本特徵可以总结为:(一) 在EPC总承包模式下,发包人(业主)不应该过于严格地控制总承包人,而应该给总承包人在建设工程项目建设中较大的工作自由。譬如,发包人(业主)不应该审核大部分的施工图纸、不应该检查每一个施工工序。发包人(业主)需要做的是了解工程进度、了解工程质量是否达到契约要求,建设结果是否能够最终满足契约规定的建设工程的功能标準。(二) 发包人(业主)对EPC总承包项目的管理一般採取两种方式:即过程控制模式和事后监督模式。(1)、所谓过程控制模式是指,发包人(业主)聘请监理工程师监督总承包商“设计、採购、施工”的各个环节,并签发支付证书。发包人(业主)通过监理工程师各个环节的监督,介入对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FIDIC编制的《生产设备和设计—施工契约条件(1999年第一版)》即是採用该种模式。(2)、所谓事后监督模式是指,发包人(业主)一般不介入对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但在竣工验收环节较为严格,通过严格的竣工验收对项目实施总过程进行事后监督。FIDIC编制的《设计、採购、施工契约条件(1999年第一版)》即是採用该种模式。(三) EPC总承包项目的总承包人对建设工程的“设计、採购、施工”整个过程负总责、对建设工程的质量及建设工程的所有专业分包人履约行为负总责。也即,总承包人是EPC总承包项目的第一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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