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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姓不婚 (同姓不婚其生不蕃)

作者:曾瑾俞 科普百科 2023-04-16 14:25:39 阅读:22

汉等民族传统的婚姻禁忌。指同一姓氏的男女不得通婚。先秦至两汉的伦理和法律都反对同姓通婚。如《左传》僖公二十三年:“男女同姓,其生不蕃。”《白虎通义?姓名》:“人所以有姓者何?所以崇恩爱,厚亲亲,远禽兽,别婚姻也。……同姓不得相娶,重人伦也。”唐、宋法律规定,同姓通婚,各处徒刑2年。明代法律:“凡同姓为婚者,各杖六十,离异。”迄至20世纪上半叶,一些少数民族的习惯法,不但禁止同姓男女通婚,而且禁止同姓男女之问谈情说爱。例如云南西盟、沧源的佤族认为同姓婚为乱伦(佤语叫“补”),不仅大逆不道,而且还会触怒鬼神,招灾殃及本寨人和同姓人。又如海南黎族,受汉族影响有的人取了汉姓,尽管汉姓不同,但黎姓相同,而同姓黎族男女视同姐妹,因而不得“夜游”(汉称“放寮”――谈情说爱之意),自然也不允许缔结婚姻关系。代代相因,概不能外。但是,就汉族而言,随着时代的发展和居地的变更,同姓之间的亲缘关系可能早已疏远乃至不复存在,加上复杂的社会因素,同姓不婚的破例,历代并不鲜见,因此,实际上改行限制血缘关系亲近而明确的同宗通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禁止结婚的仅限于“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参见“同宗不婚”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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