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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一类接触指的是什么 (什么是之一类接触)

作者:安明雅 生活经验 2023-04-14 17:26:38 阅读:24

地球第一类接触是什么意思啊?

第一类接触是美国空军按照接触程度对UFO目击事件进行分类的规则中,第四个级别的程度,指的是在200米以内的近距离通过肉眼看见UFO,但没有发生任何实际接触的目击事件。

这个分类规则的提出者是美国俄亥俄州立大学的天文学教授约瑟夫·艾伦·海尼克(Josef·Allen·Hynek),他是一个资深的UFO研究人员,曾在美国空军主导的三个非公开的UFO研究计划中连续担任了22年的科学顾问。

这三个计划分别是:

1947年-1949年的信号计划(Project Sign);1949年-1952年的怨恨计划(Project Grudge);1952年-1969年的蓝皮书计划(Project Blue Book)。

其实严格来说,蓝皮书计划就是信号计划和怨恨计划的延续,因此这三个计划现在一般被合称为“蓝皮书计划”。

这是由美国空军所主导的一项十分著名的关于不明飞行物的调查研究计划,它的第一任负责人是美国空军上尉爱德华·鲁佩尔特(Edward J. Ruppelt)——此人也正是“UFO”这个词语的发明者。

而在蓝皮书计划自1947年正式启动,至1969年正式关闭的这22年当中,约瑟夫·艾伦·海尼克一直就是该计划的核心人员之一,“第一类接触”、“第二类接触”等概念,就是他专门针对这项计划而提出的。

▲ 约瑟夫·艾伦·海尼克 | Josef·Allen·Hynek

在蓝皮书计划的进行过程中,海尼克为了便于研究人员对各种UFO目击事件进行分类管理,刻意制定了一套科学规则,按照事件的程度来归纳这些五花八门事件。

这套规则被定名为“Close encounter(近距离接触)”,并于1972年在海尼克本人的著作《经历UFO:科学调查》中向世人公开——第一类接触便是这套规则中的第四个程度划分。

事实上,近距离接触这个规则中一共含有6大程度的接触,其中包含3种真正意义上的“近距离接触”。

程度一:夜晚光体

在夜空中见到不明发光体,并且无法作出解释的所有目击报告,都属于这个程度的范畴。

这里及后文所指的无法解释,均为目击者无法解释,并不表示军方无法解释或无法调查出结果。

程度二:日间圆盘

在白天见到无法解释的不明飞行物的目击报告。在大多数报告中,目击者都将看见东西描述为圆盘形或椭圆形的物体。

程度三:雷达捕获

不明飞行物的信号被雷达侦测到的所有报告。雷达侦测与肉眼目击的最大区别在于,它能确定发现的不明飞行物的确是某种实体,而不是由于折射或反射等因素造成的光学效应,或目击者的错觉。

程度四:第一类接触

在500英尺(152.4 米)左右的近距离目击到不明飞行物,并且可以清楚描述出不明飞行物的形状与大量细节,但没有发生任何实质性的接触,也没有对环境造成任何影响的目击报告。

比如目击者看见一个气象气球,但由于不认识而宣称看见了不明飞行物,这样的事件就会被归纳到这个程度中。

不用怀疑,气象气球是真的可以长得很像UFO的。

程度五:第二类接触

清楚地目击到一个或多个不明飞行物体,并且对目击者或者周围的环境造成了任意程度的物理影响,包括热力或辐射、地形损毁、身体麻痹、动物受惊、干扰引擎或电台等设备、使目击者失去意识或相关记忆等各种情况。

假如目击者偶然见到了某个军方实验但不知道是军方所为,于是上报为不明飞行物,就会被归纳到这个程度中。

程度六:第三类接触

清晰地见到了外星人或者其他的类人高级生命体,甚至与它们产生了互动或有了交谈行为。

emmm……怎么说呢?能被归纳到这种程度的目击报告,基本上不是目击者在撒谎,就是目击者精神错乱了。

以上六条就是约瑟夫·艾伦·海尼克所提出的Close encounter分类法则,不难看出它们纯粹是根据目击事件的不同程度来划分的。假如要着手调查UFO事件,建立这样一套规则是十分必要的,否则成千上万的目击报告堆积在那里,又无法区分轻重缓急,调查人员可能会疯掉。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蓝皮书计划仅仅只是为了调查各种发生在美国领空的UFO目击事件而启动的一项科学计划,尽管它建立的背景与美国当时的飞碟狂潮有关,但自始至终也没有与外星人扯上任何关系。

事实上,根据美军的公开消息,蓝皮书计划在1947年至1969年之间,总共记录了12618次发生在美国领空的UFO目击报告,其中绝大部分都只是目击者误认了自然现象或是普通飞行物;少数几件是谎报;仅有701个事件至今仍然“无法解释”。

但即便无法解释,美国军方也坚持认为这701个事件中,没有任何一个是与外星人有关的。

最后我想吐槽一下的是,除了上面提到六个程度,网上还流传着第四类接触、第五类接触、第六类接触……直到第九类接触。但这些全都不是美军的分类规则了,而是民间的UFO爱好者仿照海尼克制定的归纳方式作出的延伸归纳。

这些延伸出来的归纳基本上就是在瞎扯淡。

譬如第四类接触是人类被外星人劫持、当成了实验品;

第六类接触是指人类被外星人杀害;

第七类接触是人类和外星人生孩子;

第八类接触是外星人大规模侵略地球;

第九类接触是外星文明与人类公开建交,并在社交媒体公开出面。

这哪里还是在调查UFO呢?完全就是在写科幻故事了。

唯一相对靠谱一些的是外星情报研究中心(CSETI)的创立者史蒂芬·梅肯·格里尔(Steven·M·Greer)提出的第五类接触,它指的是人类自发自愿地本着双方合作的目的,积极主动地与外星文明沟通。

emmm……这听上去的确比被外星人劫持和跟外星人生个仔好多了,但尽管如此,仍然是在瞎扯淡。

第三类接触是什么意思?

所谓的“第三类接触”,是指看清了UFO、与外星人进行直接接触,就像我国黄延秋事件,黄延秋声称在朦胧之际被外星人背着飞遍了全国,不排除绝大多数只是意淫而已。

自上世纪五六十年时代开始,人类开始进行航天探测,也希望与外星文明发生联系,因此人类发射了一些太阳系外侧的探测器,比如旅行者1号、2号都携带着一块金属板,用图像的方式记载着地球相对于周围数颗脉冲星的位置,也录制了唱片,记载了人类的九大语系的代表语言;也曾向太空发射人类信号,旨在与外星文明联系。自那之后UFO目击事件大大增加,其中相当一些目击者声称和外星文明有了近距离的接触。为了分类,人们将接触事件分为5类:

第一类接触,是发现了遥远的疑似目标,在航天探测中偶尔会获取一些稀奇古怪的照片,其中一部分是因为摄像仪器的故障或者后期图像整合时产生的误差;第二类接触,是近距离的目击,这种情况在上世纪人类活跃于航天探测时相当普遍,美国51区等都是目击事件集中的区域,但根据后来公布的消息,绝大部分都是编造的,少数是因为每股军方的保密措施,人们无法随意地接触,就在那胡扯;

第三类接触,和外星人的近距离接触,主要是声称看到了外星人,黄延秋事件中,黄延秋就声称自己被外星人背着飞遍了全球;第四类接触,与外星人有过沟通,通过心电感应等形式,但目前的目击者,所说的东西其实都没有脱离人类的了解范围,不排除是故意编造的;第五类接触,是人类与外星文明建立了联系,这一点目前仍是妄想。

在所有声称的第三类接触中,目击者往往无法描绘出外星人的具体形象,对于外星人的行为也缺乏观测,根本没有统一的规律,黄延秋声称外星人背着他飞遍中国,也有的目击事件中自己被外星人当成了实验对象,甚至会被外星人试验着进行繁衍,这已经脱离了人类生物学的认知,地球上不同环境中演化来的物种尚且具备生殖隔离,不知道哪里来的、不知道具体组成的外星人倒和地球人没有生殖隔离了?能随意地产生后代了?答案不言而喻,其实想一下根据所谓的目击者绘制的外形仍形象,其实都没有脱离地球生物的形象,也就是“人类无法想象自己从未见过的事物”。

目前可知绝大多数第三类接触都是编造的,极少数缺乏持续的观测,在后来的探索过程中慢慢被遗忘,科学的研究就是基于可观测或者可归纳的现象之上,外星人目击事件中的外星人没有较为统一的、脱离人类想象的外形模式,也无法解释它们的行为模式,只看外星生物的形象,都是以地球生命为基础幻想来的。尽管不同的国家和地区经济技术实力存在差异,像美国领先全国,但是所有的发明创造依然没能脱离人类的科学体系,任何一种人类发明创造都没有脱离现有科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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