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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吏为师 (以吏为师以法为教是哪个朝代)

作者:孟婷儿 生活妙招 2023-04-01 22:34:49 阅读:26

学术类名词。法家的教育主张。商鞅率先提出“置主法之吏,以为天下师”(《商君书?定分》),把教育的权力掌握在主张法治的政府官吏手中;如果遇到“主法令之吏”有迁徙、死亡的情况,得立即选派接替者“学读法令”,以保持法家对教育的领导权。韩非继承商鞅思想,明确提出了著名的法家教育纲领:“无书简之文,以法为教;无先王之语,以吏为师。”(《韩非子?五蠹》)即在教育内容上,废除古代的,主要是儒家所推崇的“诗、书、礼、乐”等文化典籍和“仁、义、孝、悌”等道德信条,而代之以政府颁布的法令和政策;在教师人选上,禁用儒生,而任用能够“明法”、“知法”、“行法”的政府官吏为教师。始皇帝三十四年(前213),秦始皇接受李斯的建议,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以法为教,“以吏为师”(《史记?秦始皇本纪》),取消了对传统文化知识的传授,以及学校和专职教师在教育事业中的特殊地位和作用,从而造成严重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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