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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输平准 (均输平准制度)

作者:殳依薇 生活妙招 2023-04-23 23:13:46 阅读:23

西汉时期实行的官营商业制度。汉武帝采纳桑弘羊的建议,于元封元年(前110年)诏令大司农推行均输平准制度。实行均输是为减省实物贡赋中的运费和损耗,由各郡均输官按当地市价折合一定数量的土特产品,除部分优质、高价、轻便的物品上贡京师外,其余部分由均输官运往价高地区出售。平准则是在京师设平准官,各地运来的贡物、由均输官收购运往京师的物品以及财政主管掌握的商品均收于平准。当某种商品价格上涨时,平准即以低价售其商品;如果某种商品价格过低,则由其收买,使物价保持平稳。均输平准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人民在实物贡输时参加长途运输的徭役负担。同时它既保证朝廷的需要,又使官府掌握大量可控制市场的物资,以平抑物价,打击商贾玩弄价格,囤积居奇、投机倒把的活动,并从买进卖出中赚取厚利,充实国家财政。但在推行中,均输平准偏重于谋利,造成一些均输官强令交纳指定物品,迫使百姓低价出售自产而官府不要的物品,又高价买购官府索要物品以交纳贡品,甚至官商勾结共同盘剥百姓。汉代以后,唐刘晏的“常平法”宋王安石的“均输法”和“市易法”都是源于均输平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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