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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交叉作业国家标准 (流水施工和交叉作业的展开原则)

作者:晋新宁 在线学习 2023-04-17 10:33:46 阅读:25

1、施工交叉作业时应注意事项如下,进入现场时必须戴好安全帽和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具。

2、施工中应尽量减少交叉作业,必需交叉时施工负责人应事先组织交叉作业各方,商定各方的施工范围及安全注意事项,各工序应密切配合且施工场地尽量错开。

3、以减少干扰,无法错开的垂直交叉作业,层间必须搭设严密、牢固的防护隔离设施,交叉作业场所的通道应保持畅通。

4、有危险的出入口处应设围栏或悬挂警告牌,隔离层、孔洞盖板、栏杆、安全网等安全防护设施严禁任意拆除,必须拆除时应征得原搭设单位的同意,在工作完毕后立即恢复原状并经原搭设单位验收。

5、严禁乱动非工作范围内的设备、机具及安全设施,交叉施工时,工具、材料、边角余料等严禁上下投掷。

6、应用工具袋、箩筐或吊笼等吊运,严禁在吊物下方接料或逗留,支模、粉刷、砌墙等各工种进行上下立柱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

7、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依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之外,不符合以上条件时应设置安全防护层,钢模板、脚手架等拆除时下方不得有其他操作人员,钢模板部件拆除后临时堆放处离楼层边沿不应小于一米,堆放高度不得超过一米。

8、楼层边口、通道口、脚手架边缘等处严禁堆放任何拆下物件,结构施工自二层起,凡人员进出的通道口包括井架、施工用电梯的进出通道口均应搭设安全防护棚,高度超过24厘米的层次上的交叉作业应设双层防护。

9、.由于上方施工可能坠落物件或处于起重机吊臂回转范围之内的通道,在其受影响的范围内必须搭设顶部能防止穿透的双层防护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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