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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2017年属鸡是什么命)

作者:于琳凤 在线学习 2023-05-28 11:17:27 阅读:25

2017年2月20日,《亚洲法律杂志》(ALB)的年度最佳诉讼律师榜单新鲜出炉,本次共有15位知名律师获此殊荣。

2017 (2017年属鸡是什么命)

01  包伟 中伦律师事务所

2016年,包律师代表SOHO处理外滩8-1块相关纠纷;代表喜力控股公司处理其与大富豪商业纠纷;代表上海洛克菲勒集团外滩源综合开发限公司处理其与中行借款合同纠纷等。

2014年,荣获汤森路透ALB 2014“中国十五佳诉讼律师”称号。

2015年,荣获钱伯斯“全球2015领先律师”称号。

本科:上海大学院法律学士学位

江湖地位

现任中伦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合伙,兼任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上海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曾先后任上海市傅玄杰律师事务所和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特长:诉讼仲裁、破产重整与清算

起点:1991年上海市第律师事务所,1993年获得律师执业证。

02  封映辉 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

在过去一年里,封律师代理了数起乐天超市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新时代国际投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海上污染损害责任纠纷上诉案等。除了律师的本职工作外,封映辉律师还将多年来形成的办案经验及教训传授给年轻人,曾在河北律协主办的律师初任及中央民族大学的法律诊所授课。

从业26年之久,其经办典型案例被录入最高人民法院编著的《经济审判指导与参考》。

本科:中国政法大学

硕士:清华大学法学院

江湖地位

现任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在2006年加入天达前,曾供职于太平洋律师事务所。

特长:诉讼及仲裁法律事务,尤其擅长民商事诉讼及仲裁

起点:1986年河北省司法厅

03  傅钢 协力律师事务所

2016年,傅钢律师全程参与大众点评诉百度不正当竞争案、上海壮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广州硕星等公司“奇迹MU”网络游戏侵害著作权、侵害商标权;代理北京乐动卓越科技有限公司与北京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等。

曾主办上海反垄断第一案“书生公司诉盛大网络”垄断纠纷案、“龙之谷”确认不侵权案、土豆系列著作权纠纷案等名案例。

学术造诣

1、国内第一本有关创意产业知识产权管理的专著《创意产业知识产权管理》副主编。

2、个人专著《动漫产业知识产权管理》。

3、发表专业论文《商标合理使及其实务判断》、《困境与出路—DVD专利纠纷的法律思考》等数十篇,并参与多项知识产权课题。

江湖地位

现任协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兼任上海市创意产业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上海知识产权研究所研究员。***市委宣传部、上海盛大网络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全土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沪江网等多家知名公司常年法律顾问。

特长: 知识产权、IT法律、网络法、电子商务

04 黄滔 金杜律 师事务所

2016年,黄律师代理过的重要案件包括:代表中国新闻纸产业申请对美国、加拿大、韩国的进口新闻纸产业进行反倾销调查;代表现代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诉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再保险合同争议案等。

具有近20年处理国际商事、海事诉讼和仲裁案件执业经验,曾先后在国际商会仲裁院、伦敦国际仲裁中心等机构代理国际商事、海事仲裁案件逾百起。

2015年,黄滔律师被《法律500强》评选为中国争议解决领域“领先律师”。

本科: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硕士: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江湖地位

现任金杜事务所争议解决与诉讼组合伙人。曾担任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组织委员会法律顾问工作组的主要负责人。北京2022年冬季奥林匹克运动会申办委员会法律主题陈述人。曾作为访问律师在纽约Wachtell, Lipton, Rosen &Katz律师事务所工作。

特长:国际和涉外民商事诉讼和仲裁

起点:北京环中律师事务所,1994年取得中国律师资格。

05 刘炯 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过去一年里,刘炯律师成功代理了国内第一起由消费者提起的民事反垄断诉讼,中国民事判决在加拿大的首起承认与执行案,系争金额高达数亿美元的合同纠纷,多个跨境中英双语商事仲裁案件等案件。

刘律师有着近20年的从业经验,在上海高院、广东高院、贸仲、上海国际仲裁中心等各级法院和仲裁机构均有优异的出庭表现。曾为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私募股权基金相关政策起草出具专业指导意见。

2016年,刘律师被汤森路透评选为“中国律师新星”。此外,还曾被评为全国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和上海市浦东新区十大杰出青年律师。

本科:华东政法大学

硕士:复旦大学法学院

江湖地位

现任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兼任伦敦国际仲裁院(LCIA)和吉隆坡区际仲裁中心(KLRCA)的仲裁员以及上海国际仲裁中心(SHIAC)调解员。

特长:争议解决、外商投资、房地产及公司并购

起点:2000年上海市共同综合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

06 刘艳锋 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

2016年,刘艳锋律师成功代理了采蝶轩和庆丰包子铺最高院再审案、非诚勿扰案、嘀嘀打车案、恒大冰泉案、雷军电动小米案、中国黄金系列案等大量具有影响的案件。

此外,还曾代理包括“百度”避孕套商标抢注行政诉讼案(2012年十佳知识产权案例)、混淆认定标准的典型案例—巨人公司诉北京银行“小巨人”商标侵权案(2013年十佳知识产权案例)等著名案例。

值得一提的是,刘律师在成功完成2008年奥运会场馆水立方知识产权保护、运营项目后,又再次中标2022年冬奥会场馆知识产权保护项目。

学术造诣

1、多次应司法部、全国律协、伊利、百度等政府、企事业邀请开展知识产权方面的讲座。

2、发表《服务商标混淆可能性的实证分析——以齐鲁证券案与北京银行“小巨人”案为视角》、《2008年奥运会场馆“水立方”品牌保护及运营》等多篇优秀论文,并参与编写多部书籍。

江湖地位

现任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商标诉讼部主任,兼任北京市朝阳律协知识产权研究会副主任。长期担任“中国黄金集团”、“百度”、“国家游泳中心”、“万达集团”、“华谊兄弟”等公司常年或专项知识产权法律顾问。

特长:知识产权法、公司法

07  孙敬泽 国浩律师事务所

世行和IMF中国金融评估约谈的唯一律师。孙敬泽律师擅长引入创新的诉讼思维和策略,多次破除地方保护主义,综合运用债转股、债务重组等非诉与诉讼手段,涉案金额数百亿元。代理香港拉律达南公司与邱维廉的民事纠纷申诉案,历时十年,八次再审,均胜诉。

本科: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中国金融学院金融学学士

江湖地位

现任国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兼任北京市律师协会不良资产处置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主任。

曾供职律师事务所:北京中伦和中嘉。曾服务过的金融机构: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中国银行总行、中国农业银行总行、香港南洋商业银行北京分行等。

特长:不良资产处置、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疑难的二审、再审

起点:华银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法律部经理

08  孙彦 天元律师事务所

孙彦律师曾多次代理当事人处理各类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如微软公司在国内独立提***讼第一案—美国微软公司诉北京民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软件著作权侵权案、中国第一例软件最终用户侵权案—美国微软公司诉北京亚都科技集团软件著作权侵权案等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纠纷案件。

2010年被评为京城首届“十大版权维权律师”。

2013年被北京市律师协会评选为“十佳知识产权律师”。

本科:北京大学法学院

硕士:华中科技大学民商法学

江湖地位

现任天元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管理合伙人、知识产权团队负责人,兼任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实验班硕士联合导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联合导师、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特长:知识产权诉讼及争议解决

09  杨铭 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近年来杨铭律师代理的国内外客户百余***讼及仲裁案件,不乏具有广泛社会影响力和关注度的案件。如在被称为中国商标争议第一案的“王老吉”商标许可合同案仲裁案中,杨律师作为主办律师代理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获得胜诉,成功收回“王老吉”商标使用权;在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速腾”汽车产品质量纠纷案中,杨律师代理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在全国十余城市参与法院审理320余案,均取得胜诉结果。

本科:中国政法大学国际经济法;加拿大圣克莱尔学院国际贸易管理专业

江湖地位

现任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兼任中国致公党北京市委法律委员会委员。在加入竞天公诚之前,杨铭律师曾在四通集团公司法务部工作,担任公司法律顾问。

起点:2002年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

特长:争议解决

10  杨培明 通力律师事务所

杨律师在争议解决领域具有20年的执业经验,近年来代理了各类诉讼、仲裁案件数百件, 如四川省高院一审的涉及四川永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纠纷案件,尤其是代理了十余家公募基金公司及子公司处理其与投资者之间的数十起资产管理合同、基金合同纠纷, 取得了令人满意的结果。

2014年和2016年,两次荣获汤森路透ALB “中国十五佳诉讼律师”称号.

本科:复旦大学国际经济法

江湖地位

现任通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曾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选派至英国高伟绅香港分所接受培训及工作。多次参加律师辩论比赛,并获得最佳辩手等各项荣誉称号。

特长:金融、外商投资、涉外经贸合同、股权投资

起点:1997年开始执业

11 姚克枫 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姚律师带领的业务团队为超过一百家大中型公司提供过法律服务,代理的多个案件获得权威机构评选为优秀或典型案例,如首例恶搞标识构成不正当竞争案、首例网络剧与综艺节目同名不正当竞争案、首例机顶盒网络版权纠纷案、首例博客告博客名誉权案等。

具有律师执业资格、专利代理人执业资格、拍卖从业资格、多家仲裁机构仲裁员资格。先后于《人民日报》、《方圆律政》等杂志上发表《利于信息安全流动》 、《娱乐作品名称撞车的分析和应对》等数十篇优秀多篇论文。

2016年,荣获“汤森路透ALB2016年客户首选20强律师”大奖。

2015年,被汤森路透ALB评选为“中国十五佳知识产权律师”。

此外,姚律师还获得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2016年十佳优秀案例奖,并入选北京专利代理机构等级评定专家(43人)。

本科:北京理工大学工学学士学位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第二学士学位

江湖地位

现任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兼任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法律工作委员会主任、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业务研究会主任、北京律师协会竞争与反垄断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新浪网、奇虎360、优酷网、土豆网、今日头条、酷音乐等多家知名网站、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

特长:公司法、投融资与并购、反不正当竞争、反垄断、知识产权

12 臧洪亮 环球律师事务所

臧律师在公司改制购并、境内外上市、航空器购租等领域均有代表性的法律服务项目,如华润集团医药板块境内外重组项目、南水北调一期主体工程银团贷款项目、黄河小浪底水利枢纽工程瑞典斯德哥尔摩国际仲裁案件等。

2014年—2016年,曾作为北京市律师协会指定的马航MH370中国乘客家属索赔谈判团的副团长,为中国乘客家属提供索赔谈判公益法律服务。

本科:厦门大学法学院

硕士:中国政法大学

江湖地位

现任环球律师事务所,兼任中国创新投资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曾任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特长:航空法、建筑与工程、投资并购、重组上市与争议解决

起点:1994年任中国国际航空公司(北京)法律顾问,1994年获得中国律师执业资格

13 赵淑洲 敬海律师事务所

国内外公认为中国顶尖的商事律师之一。从业至今,赵律师处理了大量的诉讼和仲裁业务,成功承办了多宗争议标的大、案情复杂的案件,在处理海洋工程、国际贸易、国际物流、外商投资及公司法律事务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

2013年,在《亚洲法律杂志》举办的“中国法律大奖”评选中荣获中国“十佳诉讼律师”。

本科:上海海事大学国际海运管理与海商法

硕士:中国政法大学

江湖地位

现任敬海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海商部负责人,兼任中国海商法协会法律法规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同时还是中国首家国际油、油籽和油脂协会(FOSFA)和谷物与饲料贸易协会(GAFTA)的专业性会员。

特长:海洋工程、国际物流、国际贸易、航运投资、海商海事、保险

起点:1992年获律师执照执业至今

14 郑艳丽 君合律师事务所

郑律师处理的案件标的大都在亿元以上。

拥有20年执业经验的郑艳丽律师,其擅长于处理各种复杂的境内外民商事争议,主要涉及国际贸易、外商投资、公司治理结构和其它民商事领域的复杂纠纷,以及证监会、药监局等部门的行政处罚和反***调查。

郑律师在担任法官期间获得三等功两次(最高法院授予),并连续三年获得“北京市法院学术讨论先进个人”称号。

本科:中国政法大学

硕士:北京大学民商法&伦敦大学国际比较法

博士:北京大学民商法

江湖地位

郑律师现任君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兼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律师学院***教授及***研究生导师、全美律师协会(ABA)中国法律委员会执行理事。曾供职于美国众达律师事务所北京代表处、英国EVERSHEDS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

特长:境内外民商事诉讼与仲裁、境内外仲裁决和判决的承认和执行

起点:1997年北京第一中级法院法官

15 邹佳铭 京都律师事务所

邹律师是该榜单中唯一一位专职刑辩律师。

曾作为辩护律师代理李佳明涉嫌故意***案,担任曾有焕涉嫌***一案二审辩护律师。

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0多篇,专著一部。多次接受《人民网》《财新》《新京报》《法治晚报》等媒体采访,为《财新网·观点》专栏作家。

2015年,荣获ALB评选的“ALB2015年最佳女律师”称号。

博士:武汉大学刑法学博士。

博士后: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

江湖地位

现任京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京都刑事辩护研究中心主任,兼任高校刑法学硕士导师。

特长:刑事辩护

起点:1996年取得律师资格,1997年开始执业。

20个法律案例及分析,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1作业啊

不劳而获的食利阶层在中国大量存在,你放贷,你收益,有向国家交税吗,把借款人做为赚钱的工具后再把他们打入万劫不复的深渊,高利借贷产生高利润是投资形为,是投资就有风险,把自己的投资风险都让借款人承担就不是什么好人,***是违法的,为什么要国家动用公共资源去保证你的收益。

当下,"老赖"井喷式爆发,已经成为一个极其严重的 社会 问题。各地法院成了医院和农贸市场,大量执法人员忙得不亦乐乎,纵观古今中外,都堪称一大奇观。

政府下了很大的力气和决心,各种政策手段一齐用上,希望尽快解决"执行难"的问题。目前看来有一定的成效,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效果会越来越差,用不了一年,目前的政策会基本失效。

理由有以几点:

一、"老赖"井喷式出现的原因没有完全搞清或者是视而不见。

当前执行难和"老赖"井喷式出现,不是一个简单的 社会 诚信问题,是经济、 社会 、政治等多方面因素造成的。

1、2008年,4万亿资金释放出来,整个中国经济无法消化,造成从"全民贷款""全民放***"的空前奇观,最后致使众多中小企业被***拖入深渊是"老赖"总爆发的根本原因。

2、中国经济发展刚好进入到一个转折时期,经济下行,房地产刹车,传统行业发展遇到瓶颈,转型过程中必然会淘汰一部企业。生老病死,新陈代谢本是正常之事,但糟糕的是,许多本来即将被淘汰、行将就木、马上要死的企业,却突然遇到全民放***的"大好机遇",让他们看到了"回光返照"的希望,于是乎他们拼命抓住***这根救命稻草,一直熬到自己崩溃。这批企业在所有"老赖"中占了不小的比例。

3、房地产急刹车,大量已经上马的房地产项目在银行贷不了款,只能转向民间融资,最后向***伸手。

4、"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让一群没有经验的创业者,在传统经济饱和转型、总体经济下行的情况下,很快耗光了手中的资金,转向***。

5、还有些被各种虚拟币、资产证卷化等骗子平台、传销平台骗得倾家荡产、耗尽所有积蓄、刷光所有信用卡的中老年妇女,全国少则几十万,多则可能有几百万人。

6、 其他因缺乏投资经验导改各种投资失败人员(主要指贷款投资)。

其他因交通事故、正常生意、民间意外导致的经济纠纷而产生的老赖,历来就有,在这次全国性的债务危机中其所占比例可以忽略不计。

二、现行"一刀切"政策存在明显缺陷。

常言,肉有五花三层,人有三六九等。"老赖"群体也一样。目前所谓"老赖"大致可归纳为三种:

1、有钱不还。

这类人在整个"失信"群体中所占比例绝对是少数,但由于基数庞大,绝对人数也不是个小数。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有钱不还,不仅违法道德,而且触犯了法律,是必须严加惩戒的,应该放在政府惩治的重点。

2、没钱还,但有资产可执行。

这类人不是不想还,实在是没钱还。但有资产可执行还是要执行的。有困难也只能暂时克服。今年法院可能重点向这类人进行重点执法。

3、既没钱还,也没有资产可以执行。

在所有"失信"人员当中,这类人可能占了很大一部分。经过几年***的搜括,家里能变卖的都变卖了,亲戚朋友能借的都借了,已经成了"孤家寡人"。这类人,不论采取什么措施,短时间以内可能都无法还钱了。

但目前的政策对"老赖"群体的差异性考虑并不充分,不分青红皂白,一路狂追猛撵,处处压制,实际执行下来效果并不见好。目前政策的缺陷总体来说,对第一种人打击力度不够,对第二种人强制执行后后续政策不够,对第三种人没有发挥中国式智慧和中国体制的优势。

三、几点建议

要解决当下"老赖"问题,首先要清醒认识到,此次全国性债务危机不是一个简单的 社会 诚信问题,所以不能完全寄希望于法律来全部解决、寄希望于某一个部门来解决,事实上也是不可能的,一定要各部门联动、全 社会 联动。同时也要摆正心态,作好长期作战的心理准备,因为此债务危机规模之大、人员之多、范围之广、情况之复杂都是空前的,想一蹴而就解决问题,不仅不可能,还会适得其反。

1、把"失信人员"分类,区别对待作为当务之急。就像我们不能用***扫射混在羊群中的狼和狗一样,我们同样不能用一个政策对付这么多的"失信"人员,所以必须对他们进行甄别、分类,分别采取不同政策和措施。虽然这个工作量极其庞大,但以中国的优越体制,再借用现代化通讯工具和互联网技术没有什么是做不到的,关键看政府想不想做。

2、怎样区别对待。

第一、对于第一种"老赖",要加强侦察力度和打击力度,可以用投案自首的方式对付,限期解决,否则将面临更严厉的措施。对于这类人,采取多严厉的***都不为过。

第二、也是我要说的重点,就是对于第二类和第三类人,不能一味打压、限制,因为这样做不但解决不了问题,而且只会使问题复杂代、矛盾尖锐化,简单粗暴只会增加解决问题的难度。

对于这两类人,限制高消费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在媒体公布信息、限制出行,动不动就抓来拘留,本人认为极为不妥。原因如下:公布信息、限制出行,只会让他名誉扫地,无法做事,只好像个老鼠一样,遮遮掩掩、东躲西藏,还谈什么赚钱还债。拘留就更不妥了,只会让他失去信心,破罐子破摔。

第三、充分发挥中国式智慧和中国体制的优势,是解决"老赖"问题的根本出路。

中国式智慧与西方智慧的不同,就如中医与西医的区别,不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而是永远都是从整体去看问题、去解决问题。一味地用法律去解决问题,就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最后顾此失彼。

中国几十年建立起来,经过长期实践的优越体制,对解决各种 社会 问题具有极大优势,目前没有发挥出来。所以,一是要充分发挥现有的 社会 矛盾协调处理机制。目前的情况是,债仅人要逼债,债务人却无力偿还,债权人和债务人成为对立的两个群体,矛盾日趋尖锐,且这种矛盾在短期内无法解除,还有进一步激发的倾向。政府的职责首先是要发挥各级仲裁机构、 社会 矛盾处理化解机构的作用,尽量避免矛盾不激发、不进一步扩大,想方设法化解矛盾。二是要建立全国"失信"人员帮扶机制。让那些实在无钱可还、无路可走的"失信"人员有正常生活、劳动、赚钱还债的机会,帮助他们从困境中走出,有利于问题的解决。政府要成立此类机构,专门负责此事。可以整合 社会 资源,成立"失信"人员再创业园,让一些"失信"人员再创业、再就业。这样一来,"失信"人员不至于无路可走,也不用东躲西藏,政府也便于管理,不用天天玩猫捉老鼠的 游戏 ,债权人也安心了,因为他们看到了希望。

如此,皆大欢喜。真正的和协 社会 又来了。

我有发言权:

我就是你们口中的老赖:这个不是什么光荣的事情,但是也是很无奈的事情。

我自己创业15年,到最后却因为信错人,加上疫情,被迫成老赖了。

欠债240多万,1年前我欠510万左右。

但是我一直有还,只是有2个我不想这么早还,原因很简单,在我等辉煌的时候,他们就像哈巴狗一样摇尾乞怜,但是等我一走下坡路,就开始搞人了搞事了。我就是被这样的人把客户给拉过去的。亏我那个时候还带着他们,带着他们做事,想着就是能帮一把是一把。

我没有欠银行的钱了。其实有个最大的债主看见我这样,他还借了20万给我。

我在19年8月到20年9月已经还债200多万。

就是当面嘴巴甜,背后绝对捅刀子的人。也就30万左右。

我宁愿被他们告成老赖,我也不愿意现在还。

他们征信坏了再还。

我就是这样的人。

其实很多键盘侠,到现在还没搞明白,我为什么不先还那些***我的人,原因有二:

第一,那是属于投资股份,按照公司法来说,这个是可以不还的,因为是有限合伙制,我呢?一样认账。这还不行呀。不信你们可以去查查公司法,再说了,几百万债务,我都还了大半了,最重要的就是那些没有争议,没有吵闹的借钱给我的人,哪怕是投资股份的人,只要他们没有背后小动作,没有搞鬼,我都还了。这么说应该更加明确了吧。

第二就是有些钱是有争议的,他们前面有签字,只是后面有些人跟着起哄。这个我不怪任何人,毕竟这钱是我花在公司上了。是我自己用人出了问题。这个我也认。但是你们知道吗?

我感到神奇的就是,他们知道我又有好项目了,现在有厚着脸皮过来说继续合作投资。

这我就说真的,忍受不了。

背叛只有没有跟无数次。

总之一句话:

人不对,做什么都是错的。

卫宪法的相关事件

20个不多,200个也没有问题。但每个字数都是数千,每个提问最多回9999字。也就是说,我要给你,只能给你1万字以下的案例。也不知你要刑法,还是民法,还是行政法案例。来找我吧。 先给你看一点目录。

1. 香港锦程投资有限公司与山西省心血管疾病医院、第三人山西寰能科贸有限公司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纠纷案

审结日期:2010.08.17 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案由分类: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纠纷

2. 陈全、皮治勇诉重庆碧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夏昌均、重庆奥康置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

审结日期:2010.05.31 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案由分类: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

3. 葛宇斐诉沈丘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周口市分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沈丘支公司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

审结日期:2010.04.21 审理法院: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案由分类: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4. 枣庄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柴里煤矿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青岛保税区华东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联营合同纠纷案

审结日期:2010.04.15 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案由分类:联营合同纠纷

5. 赵子文与潘日阳财产侵权纠纷案

审结日期:2010.03.24 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案由分类: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6. 湖北午时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澳诺(中国)制药有限公司、王军社侵犯发明专利权纠纷案

审结日期:2010.03.23 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案由分类:侵犯发明专利权纠纷

7. 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诉青岛奥商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青岛鹏飞国际航空旅游服务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审结日期:2010.03.20 审理法院: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案由分类:不正当竞争、垄断纠纷

8. 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检察院诉申东兰生产、销售假药,赵玉侠等销售假药案

审结日期:2010.02.08 审理法院: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公开示范法院) 案由分类:生产、销售假药罪

9. 蔡红辉诉金才来信用卡纠纷案

审结日期:2010.01.06 审理法院: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案由分类:信用卡纠纷

10. 广州市仙源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与广东中大中鑫投资策划有限公司、广州远兴房产有限公司、中国投资集团国际理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案

审结日期:2009.12.30 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案由分类:股权转让纠纷

11. 沈阳银胜天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沈阳办事处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案

审结日期:2009.12.22 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案由分类: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12. 北京公达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诉北京市祥和三峡房地产开发公司房地产开发合同纠纷案

审结日期:2009.12.22 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案由分类: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纠纷

13. 山东聚丰网络有限公司与韩国MGAME公司、天津风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网络游戏代理及许可合同纠纷管辖权异议案

审结日期:2009.12.22 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案由分类:网络服务合同纠纷

14. 成都鹏伟实业有限公司与江西省永修县人民政府、永修县鄱阳湖采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采矿权纠纷案

审结日期:2009.12.19 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案由分类:采矿权纠纷

15.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与广西泳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审结日期:2009.12.15 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案由分类: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16. 江油市城市信用社撤销清算组申请确认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行为违法案

审结日期:2009.11.27 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案由分类:错误执行赔偿

17. 韩龙梅等诉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保险合同纠纷案

审结日期:2009.11.20 审理法院: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案由分类:保险合同纠纷

18. 兰州神骏物流有限公司与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侵权纠纷案

审结日期:2009.11.20 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案由分类:股东出资纠纷

19.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诉上海安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郑戈擅自发行股票案

审结日期:2009.09.24 审理法院: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司法公开示范法院) 案由分类: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

20. 拉科斯特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龙华服饰礼品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纠纷案

审结日期:2009.09.22 审理法院: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公开示范法院) 案由分类:侵犯商标专用权纠纷

21. 苏州工业园区新海宜电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诉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华发科技有限公司侵犯专利权纠纷案

审结日期:2009.09.14 审理法院: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公开示范法院) 案由分类:专利权权属、侵权纠纷

22. OBE-工厂·翁玛赫特与鲍姆盖特纳有限公司与浙江康华***有限公司侵犯发明专利权纠纷案

审结日期:2009.08.26 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案由分类:侵犯发明专利权纠纷

23. 英特宜家系统有限公司诉台州市中天塑业有限公司著作权纠纷案

审结日期:2009.08.22 审理法院: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公开示范法院) 案由分类: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24. 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检察院诉成都共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孙显忠、张天平、洪磊、梁焯勇侵犯著作权案

审结日期:2009.08.20 审理法院: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 案由分类:侵犯著作权罪

25. 上海市弘正律师事务所诉中国船舶及海洋工程设计研究院服务合同纠纷案

审结日期:2009.08.17 审理法院: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公开示范法院) 案由分类:服务合同纠纷

26.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诉上海国宏置业有限公司财产权属纠纷案

审结日期:2009.08.07 审理法院: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司法公开示范法院) 案由分类:所有权纠纷

27. 山东鲁锦实业有限公司诉鄄城县鲁锦工艺品有限责任公司、济宁礼之邦家纺有限公司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审结日期:2009.08.05 审理法院: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案由分类:侵犯商标专用权纠纷

28. 无锡市春江花园业主委员会诉上海陆家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物业管理纠纷案

审结日期:2009.06.12 审理法院: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案由分类: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29. 邢立强诉上海证券交易所权证交易侵权纠纷案

审结日期:2009.05.26 审理法院: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司法公开示范法院) 案由分类:证券交易合同纠纷

30. 安徽省福利***发行中心与北京德法利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营销协议纠纷案

审结日期:2009.05.25 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案由分类:合同纠纷

31. 巴菲特投资有限公司诉上海自来水投资建设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案

审结日期:2009.05.18 审理法院: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司法公开示范法院) 案由分类:股权转让纠纷

32. 杨珺诉东台市东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

审结日期:2009.05.15 审理法院: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案由分类: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33. 李维祥诉李格梅继承权纠纷案

审结日期:2009.05.13 审理法院: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县)人民法院 案由分类:继承纠纷

34. 北京慈文影视制作有限公司与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海南省分公司侵犯著作权纠纷案

审结日期:2009.04.28 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案由分类: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35. 刘保昌与安徽省东泰纺织有限公司侵犯专利权纠纷案

审结日期:2009.04.27 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案由分类:专利权权属、侵权纠纷

36. 山东起重机厂有限公司与山东山起重工有限公司侵犯企业名称权纠纷案

审结日期:2009.04.27 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案由分类:侵犯企业名称(商号)权纠纷

37. 中国光大银行与内蒙包头华达合资卧具装饰厂、中国农业银行包头市青山区支行、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政府自由路办事处侵权纠纷案

审结日期:2009.04.23 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案由分类:债权纠纷

38. 郭懿诉江苏益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

审结日期:2009.04.07 审理法院: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案由分类:劳动争议

39. 北京智扬伟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创思生物技术工程(东莞)有限公司、河南省开封市城市管理局居间合同纠纷案

审结日期:2009.04.01 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案由分类:居间合同纠纷

40. 山东省食品进出口公司、山东山孚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山孚日水有限公司诉马达庆、青岛圣克达诚贸易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审结日期:2009.03.18 审理法院: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案由分类:不正当竞争、垄断纠纷

41. 浙江和信电力开发有限公司、金华市大兴物资有限公司与通和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广厦控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富沃企业发展有限公司、第三人通和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损害公司权益纠纷案

审结日期:2009.03.17 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案由分类: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损害公司利益赔偿纠纷

42. 邹汉英诉孙立根、刘珍工伤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

审结日期:2009.02.16 审理法院: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案由分类:工伤事故损害赔偿纠纷

43.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贵阳办事处与贵阳开磷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

审结日期:2009.01.15 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案由分类:借款合同纠纷

44. 四维实业(深圳)有限公司、四维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与艾利丹尼森公司、艾利(广州)有限公司、艾利(昆山)有限公司、艾利(中国)有限公司、南海市里水意利印刷厂、佛山市环市镇东升汾江印刷厂经营部侵犯商业秘密纠纷管辖权异议案

审结日期:2009.01.15 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案由分类:侵犯商业秘密纠纷

45. 昆明威恒利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与昆明市规划局、第三人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东华街道办事处行政处罚纠纷案

审结日期:2009.01.13 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案由分类:城市规划

46.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西安办事处与海南华山房地产开发总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曲江支行借款合同纠纷案

审结日期:2009.01.05 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案由分类:借款合同纠纷

47. 兴业银行广州分行与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

审结日期:2009.01.04 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案由分类:借款合同纠纷

48.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西安办事处与陕西省粮油食品进出口公司西安中转冷库、陕西省粮油食品进出口公司借款担保合同纠纷案

审结日期:2008.12.30 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案由分类:借款合同纠纷

49. 重庆索特盐化股份有限公司与重庆新万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案

审结日期:2008.12.23 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案由分类: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纠纷

50. 杨培康与无锡活力保健品有限公司侵犯发明专利权纠纷案

审结日期:2008.12.22 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案由分类:专利权权属、侵权纠纷

51. 上海罗芙仙妮化妆品有限公司诉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金山分局工商行政处罚决定案

审结日期:2008.12.19 审理法院: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公开示范法院) 案由分类:工商

52. 东风汽车贸易公司、内蒙古汽车修造厂与内蒙古环成汽车技术有限公司、内蒙古物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赫连佳新、梁秋玲及第三人内蒙古东风汽车销售技术服务联合公司侵权纠纷案

审结日期:2008.12.13 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案由分类:物权纠纷

53.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乌鲁木齐办事处与新疆华电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华电红雁池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华电苇湖梁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案

审结日期:2008.12.02 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案由分类:借款合同纠纷

54. 彭丽静与梁喜平、王保山、河北金海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侵权纠纷案

审结日期:2008.11.27 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案由分类:股权转让纠纷

55.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检察院诉李江职务侵占案

审结日期:2008.11.26 审理法院: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公开示范法院) 案由分类:职务侵占罪

56. 王永胜诉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河西支行储蓄存款合同纠纷案

审结日期:2008.11.26 审理法院: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案由分类:储蓄存款合同纠纷

57. 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检察院诉马志松等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

审结日期:2008.10.30 审理法院: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案由分类: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58. 海南省临高县人民检察院诉谢家海等敲诈勒索案

审结日期:2008.10.28 审理法院:海南省海南中级人民法院 案由分类:敲诈勒索罪

59. 江苏里下河地区农业科学研究所诉宝应县天补农资经营有限公司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

审结日期:2008.10.27 审理法院: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公开示范法院) 案由分类: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纠纷

60. 广东唱金影音有限公司与中国文联音像出版社、天津天宝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天津天宝光碟有限公司、河北省河北梆子剧院、河北音像人音像制品批销有限公司著作权纠纷案

审结日期:2008.10.24 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案由分类:侵犯著作人身权纠纷

61.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诉黄春海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

审结日期:2008.09.17 审理法院: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公开示范法院) 案由分类: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

62. 国家开发银行与沈阳高压开关有限责任公司、新东北电气(沈阳)高压开关有限公司、新东北电气(沈阳)高压隔离开关有限公司、沈阳北富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撤销权纠纷案

审结日期:2008.09.05 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案由分类:借款合同纠纷

63.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成都办事处与四川泰来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四川泰来房屋开发有限公司、四川泰来娱乐有限责任公司借款担保合同纠纷案

审结日期:2008.09.03 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案由分类:借款合同纠纷

64.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门峡车站支行与三门峡天元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三门峡天元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借款担保合同纠纷案

审结日期:2008.09.03 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案由分类:借款合同纠纷

65. 江苏省泰州市人民检察院诉王桂平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销售伪劣产品、虚报注册资本案

审结日期:2008.08.28 审理法院: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公开示范法院) 案由分类: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66. 上海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与上海市综合信息交易所、上海三和房地产公司委托贷款合同纠纷案

审结日期:2008.08.13 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案由分类:委托合同纠纷

67. 王春生诉张开峰、江苏省南京工程高等职业学校、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侵权纠纷案

审结日期:2008.07.30 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案由分类:信用卡纠纷

68. 雷茨饭店有限公司诉上海黄浦丽池休闲健身有限公司侵权纠纷案

审结日期:2008.07.22 审理法院: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司法公开示范法院) 案由分类: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

69. 江苏拜特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江苏省淮安市康拜特地毯有限公司诉许赞有因申请临时措施损害赔偿纠纷案

审结日期:2008.05.30 审理法院: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公开示范法院) 案由分类:专利权权属、侵权纠纷

70. 荷属安的列斯·东方航运有限公司与中国·澄西船舶修造厂船舶修理合同纠纷案

审结日期:2008.05.06 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案由分类:船舶买卖(建造、修理、改建和拆解)合同纠纷

71. 中国农业银行长沙市先锋支行与湖南金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长沙金霞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借款担保合同纠纷案

审结日期:2008.04.28 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案由分类:借款合同纠纷

72. 史文培与甘肃皇台酿造(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皇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互易合同纠纷案

审结日期:2008.04.24 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案由分类:互易纠纷

73. 广东黄河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与北京然自中医药科技发展中心一般股权转让侵权纠纷案

审结日期:2008.04.22 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案由分类:股权转让纠纷

74. 瑞华投资控股公司与山东鲁祥铜业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嘉祥景韦铜业有限公司、陈中荣、高学敏等借款担保合同纠纷案

审结日期:2008.04.21 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案由分类:借款合同纠纷

75. 翁立克诉上海浦东伊维燃油喷射有限公司、上海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职务发明设计人报酬纠纷案

审结日期:2008.04.18 审理法院: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司法公开示范法院) 案由分类:职务发明创造发明人、设计人奖励、报酬纠纷

76. 西安奥克自动化仪表有限公司诉上海辉博自动化仪表有限公司请求确认不侵犯专利权及上海辉博自动化仪表有限公司反诉西安奥克自动化仪表有限公司专利侵权纠纷案

审结日期:2008.04.02 审理法院: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公开示范法院) 案由分类:确认不侵犯专利权纠纷

77. 意大利费列罗公司与蒙特莎(张家港)食品有限公司、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正元行销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审结日期:2008.03.24 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案由分类:不正当竞争、垄断纠纷

78.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检察院诉杨志成***案

审结日期:2008.03.19 审理法院: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案由分类:***罪

79. 陈伟诉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公司、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侵权纠纷案

审结日期:2008.03.14 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案由分类:证券纠纷

80. 广东省肇庆市人民检察院诉梁克财等抢劫案

审结日期:2008.02.20 审理法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公开示范法院) 案由分类:抢劫罪

81. 中国农业银行哈尔滨市太平支行与哈尔滨松花江奶牛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工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中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

审结日期:2008.01.17 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案由分类:借款合同纠纷

82. 天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与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青年路支行返还扣划结算资金纠纷案

审结日期:2007.12.28 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案由分类: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纠纷

83.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昆明办事处与昆明新人人海鲜酒楼有限责任公司、昆明新人人金实酒楼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

审结日期:2007.12.22 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案由分类:借款合同纠纷

84. 山西嘉和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案

审结日期:2007.12.21 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案由分类: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纠纷

85. 北京国玉大酒店有限公司诉北京市朝阳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行政纠纷案

审结日期:2007.12.18 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案由分类:劳动和社会保障

86. 石鸿林诉泰州市华仁电子资讯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案

审结日期:2007.12.17 审理法院: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公开示范法院) 案由分类: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

87. 王云飞诉施耐德电气(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案

审结日期:2007.12.14 审理法院: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案由分类:劳动争议

88.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济南办事处与山东省济南医药采购供应站、山东省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医药公司借款担保合同纠纷案

审结日期:2007.12.14 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案由分类:借款合同纠纷

89. 黄某某诉广州市白云区京溪小学、广东省三茂铁路国际旅行社等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审结日期:2007.12.14 审理法院: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案由分类:生命权、健康

权、身体权纠纷

90. 西安市临潼区建筑工程公司与陕西恒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审结日期:2007.12.07 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案由分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91.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担保合同纠纷案

审结日期:2007.12.06 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案由分类:借款合同纠纷

92. 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崂山国土资源分局与青岛乾坤木业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案

审结日期:2007.11.30 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案由分类: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

93. 大连渤海建筑工程总公司与大连金世纪房屋开发有限公司、大连宝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大连宝玉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审结日期:2007.11.21 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案由分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94.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诉刘大力、曹振庆、赵殿永等盗掘古文化遗址、倒卖文物、转移赃物案

审结日期:2007.11.01 审理法院: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司法公开示范法院) 案由分类: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

95. 仲崇清诉上海市金轩大邸房地产项目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

审结日期:2007.10.19 审理法院: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公开示范法院) 案由分类: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96. 陕西西岳山庄有限公司与中建三局建发工程有限公司、中建三局第三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审结日期:2007.10.16 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案由分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97. 杨庆峰诉无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行政纠纷案

审结日期:2007.10.12 审理法院: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案由分类:劳动和社会保障

98. 天津狗不理集团有限公司诉济南市大观园商场天丰园饭店侵犯商标专用权纠纷案

审结日期:2007.10.10 审理法院: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案由分类:侵犯商标专用权纠纷

99. 浙江省乐清市乐城镇石马村村民委员会与浙江顺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案

审结日期:2007.09.30 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案由分类: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

100. 陕西省渭南市人民检察院诉渭南市尤湖塔园有限责任公司、惠庆祥、陈创、冯振达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惠庆祥挪用资金案

审结日期:2007.09.21 审理法院: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案由分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101. 重庆正通药业有限公司、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与四川华蜀动物药业有限公司商标行政纠纷案

审结日期:2007.08.31 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案由分类:商标

102.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济南办事处与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小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借款抵押合同纠纷案

审结日期:2007.07.26 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案由分类:抵押合同纠纷

103. 河北胜达永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银行承兑汇票协议纠纷案

审结日期:2007.07.24 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案由分类:汇票回单签发请求权纠纷

104.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兰州办事处与甘肃亚盛盐化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

审结日期:2007.07.23 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案由分类:借款合同纠纷

105.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诉李彬、袁南京、胡海珍、东辉、燕玉峰、刘钰、刘少荣、刘超绑架案

审结日期:2007.06.19 审理法院: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司法公开示范法院) 案由分类:绑架罪

106. 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检察院诉宁波利百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陈宗纬、王文泽、郑淳中非法经营案

审结日期:2007.06.14 审理法院: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案由分类:非法经营罪

107. 中国恒基伟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北大青鸟有限责任公司与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香港青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借款担保合同纠纷案

审结日期:2007.06.08 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案由分类:借款合同纠纷

108. 刘志兵诉卢志成财产权属纠纷案

审结日期:2007.06.06 审理法院: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案由分类:物权确认纠纷

109. 峰峰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节能投资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

审结日期:2007.05.28 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案由分类:企业借贷纠纷

110. 淄博万杰医院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博山支行、淄博博易纤维有限公司、万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借款担保合同纠纷管辖权异议案

审结日期:2007.05.25 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案由分类:管辖权纠纷

111. 辽宁省海城市甘泉镇光华制兜厂申请国家赔偿确认案

审结日期:2007.05.17 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案由分类:违法查封、扣押、冻结赔偿

112. 深圳市商业银行宝安支行与湖南长炼兴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深圳民鑫实业有限公司、广东金汇源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西北亚奥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吴忠仪表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国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返还资金保证合同纠纷案

审结日期:2007.05.15 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案由分类:保证合同纠纷

113. 雷远城与厦门王将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远东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财产权属纠纷案

审结日期:2007.05.14 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字数超了,装不下了。

卫宪法做到了拥有数亿资产的企业。后贠岩峰等操纵部分基层***干部,无视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非法拘禁卫宪法、强行收缴企业全部资产,并以零元的价格转让给员岩峰(贠岩峰)。卫宪法奔走在运城、太原、北京,四处投告。在中纪委、国家信访局、最高人民检察院、山西省委及政府严令督办下,非法拘禁案有了突破性进展,三名官员中的两名被判罪名成立(判决书扫描件另发)。运城市纪检委高度重视零元转让案,成立专案组、一月内先后两次***了时任常务副县长赵建新 。所有迹象显示,卫宪法在中央及省市有关部门的帮助下,即将翻身。

但是就在这关键时刻,赵建新离奇***,线索断裂,十八大之后,新领导班子展示了雷霆般的反腐决心和闪电般的查办速度。卫宪法内心感到万分激动。中央电视台关于微博63小时秒翻正厅级***的报道激起卫宪法这位技术主义者内心深处本能的好奇心与求知欲。

卫宪法觉得以他对技术的悟性一定能够让微博成为他加速翻身的武器。并且,亡命天涯的6年时间,给了他太多的素材可以讲述一系列精彩的故事。既然别人可以63小时用微博秒翻正厅级干部,退一万步来说,他的微博总是可以在63天拿下贠岩峰这样一个县级干部。更何况,长期的孤寂让这位饱经风桑的老人有一种强烈的表达欲望。于是,在2012年12月4日,第12个全国法制宣传日那天,开通了微博,在微博上陈述冤屈。

2012年12月08日,有位神秘蓝衣人进入卫宪法的房间,之后卫宪法神秘失踪。一个民营企业家被整的倾家荡产,现在连人不见了踪影,他能否有翻身的机会,目前一切都不得而知。 卫宪法事件被报道后,在论坛里,20小时内100多万点击回复,引起广泛关注,微博转发热议,众多网友纷纷跟帖评论,一时之间成为热门话题事件。

有钱无势是肥羊,客居异乡无米粮。起床工作天未亮,勤奋工作养不起老娘。与人为善多思量,买块切糕泪两行。

社会只有和平发展,百姓才能安居乐业。

背后是不是还有更多更复杂的问题, 需要我们深究

天空应该是一片蔚蓝的,有了这样的事情便成了浑浊一片。 一个被搁置的民营企业

事实上,卫宪法试图讲述的,是一个亿万富翁如何在权力面前沦落为流浪汉的故事。而这样的故事,此前已经有多家媒体进行过报道,在平陆县当地,他的故事也并不是什么秘密。

据了解,1986年,山西平陆县民政局出资5万元在当地曹川乡曹河村成立一家名为平陆县铝矾土煅烧福利厂(后称煅烧厂)的集体小企业。但由于煅烧厂效益不佳,1989年1月,平陆县民政局下属单位曹川乡民政办与当地的铝矾土煅烧技术专家卫宪法签订了一份承包合同。合同载明,当时煅烧厂的总价值为7.9万元;同时合同约定,承包期为8年,至1996年12月31日到期。承包期间,卫宪法每年上交纯利润4.3万元,同时约定合同期满后增值部分归卫宪法所有。

1996年年底,承包合同到期后,卫宪法打算放弃继续承包,但时任曹川镇民政办负责人说服卫宪法,按照原合同内容口头协议继续承包。

1998年3月,财政部等四部委联合下发财清字(1998)第9号文件,要求各地集中清理转制名为集体企业实为个体企业的企业。同年,平陆县也出台平清办(1998)第4号文件,要求甄别清理出的属于私营个体性质的32家企业,限期办理变更企业性质和税务登记等手续,平陆县铝矾土煅烧福利厂也位列其中。

据资料显示,截至1998年7月30日,平陆县铝矾土煅烧福利厂的注册资本金已由最初的5万元增加到890万元,总资产达1658万元,在企业新增注册资本金中,约有885万元为卫宪法个人出资,为此,在平陆县集中清理挂靠集体企业及名存实亡集体企业的过程中,煅烧厂被甄别为私营个体企业。

但是,煅烧厂却最终没有办理企业改制手续。按照卫宪法的说法是,时任曹川镇党委书记让他给政府掏200万,他没有答应,所以就搁置了下来。

到2006年,煅烧厂总资产已经超过5000万元,并依法取得了5个采矿权证,可采资源价值数亿元,全部为卫宪法承包期间投入产生的回报。然而也就是从这一年开始,几年前的转制搁置却开始给他和他的企业带来根本性的毁灭。

从亿万富翁到亡命天涯

2006年11月23日,身在外地的卫宪法突然接到一个电话,被要求赶回县里,参加对煅烧厂终止承包合同并进行清产核资的会议。

对于这一过程,卫宪法在接受检方询问时有着详尽描述:我到了县政府会议室,会议已经结束了……潘长青(时任平陆县分管民政工作副县长,清产核资领导组组长-记者注)对我说,清产核资的决定已经公告,不能改变,厂子必须交回,合同必须终止。并翻着他手中拿着的文件后几页说,如果你不配合,就要采取强制措施。

此前有媒体报道称:当时卫宪法和潘长青发生了权大还是法大的争执,潘长青说,在平陆就是权大,不信你试一试,这厂你非交不行。

当晚,卫宪法被逼迫在终止承包的合同协议上签字,随后为了防止其不配合清产核资工作,时任平陆县民政局局长赵科省安排该局时任副局长杨建勇,将卫宪法非法拘禁于三门峡,几天后又转在平陆县宾馆,先后非法拘禁长达一月有余。

在卫宪法被非法拘禁期间,平陆县铝矾土煅烧福利厂被强行清产核资。2007年4月13日,潘长青主持召开政府联席会议,确定终止卫宪法对煅烧厂的承包合同。21日,平陆县民政局发文,免去卫宪法在煅烧厂的法定代表人身份。5月18日,平陆县民政局再次发文,任命平陆县齐力矿业有限公司法人贠自林为煅烧厂厂长、法人代表,煅烧厂由齐力公司代管。

而2006年,平陆县清产核资组强行终止卫宪法承包合同的其中一个理由则是卫宪法把企业转包给齐力公司,造成煅烧厂经营十分混乱。

2008年12月,平陆县政府决定将卫宪法原承包的企业改制。2009年11月8日,齐力公司将该企业改制为平陆县新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随后,平陆县民政局以零值转让价款将煅烧厂永久转让给新盛公司,这其中包括现价值数亿元的5座黏土矿。

新盛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法定代表人为贠自林。有消息称,不论是齐力公司还是新盛公司,其实际控制人都是贠自林的儿子--时任平陆县水利局办公室主任贠岩峰。目前贠岩峰因虚假出资罪已被逮捕,但据此前的媒体报道,贠目前已被取保候审。

一夜之间被扫地出门,倾家荡产的卫宪法开始了他的上访之路,几年来多次到运城、太原、北京的信访和纪检部门上访举报,但期间也遭遇到了各种危险。他在微博中说,2006年到现在,我没睡过几个好觉。公园的树丛中、没有窗户的小旅馆我都躲藏过,冬天在树洞、仓库下盖着报纸抵御寒风。夏天,在24小时店呆过,实在困得不行就趴桌旁睡。有一天夜里,实在没地方敢去就躲在野外的山包包里。

但卫宪法并没有灰心,这一次,他将希望寄托到了微博。

一条织了四天的围脖

今年12月4日,第12个全国法制宣传日那天,卫宪法开通了微博,他准备讲讲我的故事。

卫宪法的代理律师潘茂华说,中央电视台关于微博63小时秒翻正厅级***的报道激起卫宪法这位技术主义者内心深处本能的好奇心与求知欲。卫宪法觉得以他对技术的悟性一定能够让微博成为他加速翻身的武器。并且,亡命天涯的6年时间,给了他太多的素材可以讲述一系列精彩的故事。既然别人可以63小时用微博秒翻正厅级干部,退一万步来说,他的微博总是可以在63天拿下贠岩峰这样一个股级干部。更何况,长期的孤寂让这位饱经风桑的老人有一种强烈的表达欲望。

在卫宪法开通微博的短短4天时间里,他只发了12条博文,却拥有13余万粉丝。12月5日,在他发出的博文中有一条这样写道:2011年10月,签发抢矿文件的时任常务副县长赵建新被***,他老婆也被关了起来,我看到了一线曙光。数日后,***被解除。不到一个月,赵建新再次被***。几天后,12月10日,赵建新在***期间离奇死亡,案件停滞不前。

这条博文发出的第二天,卫宪法在北京的租住处即遭到陌生人的闯入。

潘茂华律师说,卫宪法开通微博陈述冤情以来被一路追杀,三天换两个宾馆,有神秘陌生人两番成功闯入。

尽管此前关于卫宪法的遭遇在国内各大媒体多有报道,但卫宪法开通微博自述经过,揭露黑幕,无疑更具杀伤力。

潘茂华说,卫宪法曾和自己说起过,关于赵建新的故事他还打算写这样一条博文:明天是赵建新的周年忌日,平陆官方讣告宣布赵建新是'逝世';按照平陆县委宣传部的口径,他的离奇死亡是***;按照运城市纪检委的通报,赵建新死亡期间因铝矾土厂改制收***赂被***接受调查。赵建新因***畏罪逝世?多大点事要去死?不会是被灭口吧?没什么比丢了命更可怜。人死不结仇,可怜了孤儿寡母,可是有些人却用赵建新的尸骨来铺自己的富贵平安路。如果赵建新有罪,罪不至死。如果赵建新无罪,就应该还他一个公道。

有消息称,在贠岩峰控制的新盛公司获得煅烧厂5座黏土矿的过程中,时任常务副县长的赵建新曾在多份文件上签字,并被指有利益关联。2011年底,赵建新被调查并***后,新盛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平陆县水利局副局长贠岩峰也因虚假出资罪被逮捕。

这只是卫宪法在微博中试图提出的一个疑问,事实上,他无疑有更多的疑问要提。

譬如,2006年,煅烧厂被清产核资时,卫宪法以私企名义办理,后为了办手续方便登记在煅烧厂名下的5座黏土矿被认定是煅烧厂的附属分支机构,一并收归平陆县民政局所有。但到2009年煅烧厂改制,平陆县民政局将其转让给新盛公司时,清产核资领导组做出的煅烧厂负债情况则称:截至2009年2月28日煅烧厂企业净资产为负4111余万元,而对这5座价值达数亿元的黏土矿并未作价评估,煅烧厂也因此被零元转让。

与此同时,新盛公司在取得原煅烧厂全部资产后,并未在原厂进行煅烧深加工生产,而是挖掘贩卖黏土矿,目前原厂房设备已经基本废弃,其中一座矿山也已作价2400万元变卖。如果煅烧厂属卫宪法所有,零元转让行为无疑违法,即使该企业不属卫宪法所有,这种行为是否涉嫌侵吞国有资产?

不仅如此,2010年10月29日,夏县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卫宪法被非法拘禁一案,今年5月,夏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赵科省、杨建勇犯非法拘禁罪,但免于刑事处罚。而作为时任清产核资领导组组长的潘长青却并未被追责。同时身为公务员的贠岩峰出资办企业,被司法机关以虚假出资罪逮捕,如今却能够取保候审……凡此种种,都是卫宪法无法理解,也无力解答的,他希望通过一个更广大的平台,获得更多人的关注,进而还原一个更彻底的真相。

于是,他开通了微博。然而,他也再一次将自己置身于险境。

等待戈多

12月6日,一名操运城口音的男子突然闯入卫宪法在北京居住的一家宾馆的房间,看到房间里还有他人后借故离开。这一变故让卫宪法意识到了某种危险。

在当天的微博中,卫宪法连发3条博文,描述自己的危险处境,其中一条说,如果我的微博有24个小时没有更新,可能我就见不到大家了。我还是很害怕,但我没有办法,从2006年到现在,我已经遇过好几次这样的事情了。

随后,卫宪法在朋友协助下离开这家宾馆,辗转入住一家部队招待所,但是,他的这种预感仍然在一步步地成为现实。8日下午,卫宪法与外界通的最后一个电话是,告诉他的亲戚,自己放在房间的包不见了。随后,他的手机再也无法打通。宾馆的监控录像显示,当日下午的15时50分左右,有一名蓝衣人从容地走进了他的房间。

卫宪法的儿子卫相宇告诉记者,因为忍受不了整日担惊受怕的日子,自己的母亲和父亲离婚了,自己的妻子也和他离婚了。几年来,父亲为了告状,东躲西藏,换了100多张电话卡,但基本上都能联系到,而这一次已经几天联系不到父亲了,所有亲戚朋友也都联系不到他,目前他们已经向当地警方报案。

12月8日,卫宪法更新的最后一条博文是:我想加个V,但加不了。我是个流浪汉,没单位开介绍信。只有这张身份证。它来得不容易。本来***最长3个月就够了,但我足足等了9个月。

这一次,卫宪法需要等待多久,我们不得而知……(中国网/中华工商时报) 山西省平陆县亿万富翁亿万资产零元转让事件调查

山西省平陆县,地处山西省南端,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在夏朝和周朝时,被称为虞国,平陆境内,地质构造复杂,矿藏丰富,现已探明的矿产资源种类达26种,总储量达20亿吨以上。尤其是煤、铝、铁、硫、石膏、硅铜、大理石等储量大、品位高、易开采。

60多年前,中学语文课本上的《为了六十一个阶级弟兄》的故事,就发生在这里。60多年后,“山西亿万富翁遭非法拘禁 亿元资产被零元转让”一事,又一次让这个县城站在了舆论的风口浪尖处。

百度百科显示:卫宪法,山西省平陆县人,铝矾土煅烧技术专家。1989年,卫宪法承包了经营不景气的煅烧厂,合同约定期满增值部分归卫宪法所有。1998年,官方确定该厂为私企。但因卫宪法不愿掏被官员讹诈的200万元,而未能及时变更企业性质。

在卫宪法拥有数亿资产的企业后,贠岩峰(员岩峰)等操纵部分基层***干部,无视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非法拘禁卫宪法、强行收缴企业全部资产,并以零元的价格转让给贠岩峰。随后卫宪法开始奔走在运城、太原、北京,四处投告。在中纪委、国家信访局、最高人民检察院、山西省委及政府严令督办下,非法拘禁案有了突破性进展,三名官员中的两名被判罪名成立。运城市纪检委高度重视零元转让案,成立专案组,一月内先后两次***了时任常务副县长赵建新。但就在这关键时刻,赵建新离奇***,线索断裂。

2012年12月4日,第12个全国法制宣传日,深受微博63小时秒杀正厅级***报道鼓舞的卫宪法开通了微博,在微博上陈述冤屈。

2012年12月08日,有位神秘蓝衣人进入卫宪法的房间,之后,卫宪法神秘失踪,生死不明。

一场离奇的经历,一段血泪的控诉,卫宪法的经历一经媒体披露,即在网上博得了无数人的眼球,很多人在对此卫宪法的经历报以同情之余,也在寻求真相到底是什么?

近日,《法制日报》记者远赴山西省平陆县,就该事件展开了深入调查,却发现,此事别有洞天。

法制网记者 马岳君

亿万富翁还是负债累累?

赶到到平陆,已过腊八,街上的人们已开始准备置办各种年货了。

与热闹的县城相比,位于县城以东30多公里外的平陆县铝矾土煅烧福利厂,却是一副萧索荒凉的景象,也许只有荒芜的厂房、生锈的设备,才会记得厂子曾经的辉煌。

谁是真正的承包人?

平陆县铝矾土煅烧厂是1986年11月13日平陆县计划委员会《关于成立“平陆县铝矾土煅烧厂”的通知》(平计工(1986)第64号)批准建立的,成立之初是由平陆县民政局拨款和原曹川乡(后改为镇)民政办筹资负责开办,工商登记为集体企业。

1989年1月,乡民政办与煅烧厂职工卫宪法签订《平陆县铝矾土煅烧厂利润承包合同》,

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合同主体:“发包单位:曹川乡民政办 简称甲方,承包单位:本厂卫宪法 简称乙方”,

主要条款:“一、甲方提供煅烧炉两座,场地15.96亩,房屋六间,价值7.9万元。二、乙方对甲方所提供的财产,在承包期内保本保值。三、承包期限为八年(1989年1月1日至1996年12月13日)。五、每年上交纯利润4.3万元,分两次交清。每年五月底前交1.5万元,次年元月十五日前交2.8万元。八、合同期满增值部份(原文如此,应为‘分’)归乙方所有。”

落款:“甲方单位:曹川乡民政办(章),代表人:梁贵发(签字),乙方单位:平陆县铝矾土煅烧厂,代表人:卫宪法(签字)。”

1989年7月15日,平陆县民政局下发了《平陆县民政局关于卫宪法同志任职的通知》,卫宪法被任命为该厂厂长。

对于承包合同,一份由中国政法大学应松年、赵旭东、李永军,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杨立新,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孙宪忠等教授们出具的《法律咨询论证意见书》(下文简称论证书一)中认为“《平陆县铝矾土煅烧厂利润承包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在合同履行期内,以及在合同履行期满时,曹川乡民政办只对煅烧厂保值部分享有收益权,所有的增值部分全部归卫宪法所有。”

与此同时,另一份由北京大学法学院刘凯湘、清华大学法学院施天涛、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刘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梅夏英、黄勇等教授们出具的《法律咨询论证意见书》(下文简称论证书二)则认为:“《平陆县铝矾土煅烧厂利润承包合同》合法有效,但《合同》主体双方是曹川乡民政办和煅烧厂,财产增值部分应当是煅烧厂的法人财产。实际经营者(指卫宪法)作为承包方的代表不能侵犯企业法人财产权。”

记者随即查阅了相关资料,1988年3月1日起实施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第十四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三条规定,“进行承包经营必须由企业经营者代表承包方同发包方订立承包经营合同,发包方为人民政府制定的有关部门,承包方为实行承包经营的企业”,“企业经营者是企业的厂长(经理),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企业全面负责”,“企业经营者的年收入,视完成承包经营合同情况,可高于本企业职工年平均收入的1至3倍,贡献突出的,还可适当高一些。”

不过,卫宪法依旧认为,自己就是承包人,厂子的增值部分就应该是属于他的,不但如此,平陆县里很多人也是这么认为的,包括县民政局的人。

卫宪法是不是亿万富翁?

谁是承包人的问题,可以先放置一边,因为,如果不是卫宪法,此事件就没有调查讨论的必要了,就先假定是卫宪法。

下面就要来弄清楚第二个问题:卫宪法究竟是不是亿万富翁呢?换句话说,煅烧厂究竟又值多少钱呢?

按照前期的一些报道和卫宪法的说法,到2006年,煅烧厂资产已经过亿,后被政府强行无偿收走。

然而在采访中,当地政府却表示,截止2006年,煅烧厂已经严重资不抵债。

时任煅烧厂供应科科长,在厂子工作了六七年的郑广秀对记者说:“煅烧厂的效益当时确实很不景气,厂子也欠了很多债,工人的工资、原料的运费都支付不了。而卫宪法长期不在厂子里,说是出去搞融资去了,其实是出去躲债去了。”

看到厂子效益实在不景气,郑广秀最终选择了跳槽。

然而,时任煅烧厂副厂长的蒋文江,在之前接受其他媒体采访时,却有着另一份说辞,“虽然老卫经常外出看病,银行的贷款也快到期了,但厂里的生产经营状况很好,资金也很充足。”

“蒋文江是卫宪法的亲妹夫。”对此,郑广秀这样告诉记者。

记者随后查阅了煅烧厂近几年年企业法人年检报告书。

平陆县工商局的一位老同志告诉记者,要看懂企业法人年检报告书里的企业生产经营状况,首先要明确几个简单的财务概念,“资产”、“负债”、“净资产(又叫所有者权益)”、“利润与亏损”,“简单地说,资产就是企业一共有多少钱,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等;负债就是外面欠了多少钱,净资产就是资产减去负债,即企业值多少钱,如果净资产为负,就是所谓的资不抵债;利润与亏损就是当年赚了多少钱或者赔了多少钱。”

报告书显示:1994年,利润11.9万元;1995年,利润6.48万元;1996年,亏损7.3万元;1997年,亏损为11.04万元;1998年,亏损8万元;1999年,亏损8万元;2000年,亏损1.1万元;2001年,亏损152万元;2002年,利润10万元;2003年,资产总额2130万元,负债1494万元,净资产总额636万元,亏损额43万元。(2004、2005年煅烧厂未进行年检,营业执照工商部门给出的理由是当时找不到卫宪法。2006年,卫宪法将煅烧厂转承包给齐力公司(即卫宪法后来状告的员岩峰的公司)后,齐力公司进行了补申报,本文在此未采用)。

从这份年检报告中,可以看到,从96年以后,煅烧厂就是亏多盈少,净资产到2003年底也就只有几百万。

2006年,平陆县煅烧厂清产核资组给出的结论更让人瞠目结舌:截止2006年年底,煅烧厂资产总额为22067242元,企业负债高达4300多万,净资产为—1900多万。这其中还未包括齐力公司提出的3000万债权债务纠纷(工作组当时意见,齐力公司的债权待经司法程序确定债权具体数额后,再另行处理)。

据了解,2006年11月27日,清算组通过平陆电视台向社会发布公告,对平陆铝矾土煅烧厂进行债权申报核实,从11月28日至12月4日,提出申报的共355家,值得注意的是,这其中大部分债权,有煅烧厂出具的借条,但却没有入账,4000多万的债务,煅烧厂账面上只有900多万。

从附录的债权明细中,记者看到,借款种类包含借款、贷款、押金、工资、土地租赁费、饭费等各个方面,数目最大的为平陆农行的申报数1700多万元,账上却只有360万元,数目最小的为一名叫庄学荣申报的工资60元。

之后,审计部门对煅烧厂的财务审计出了11项问题,其中金额最大的一项就是,农行贷款800万元的资金去向,企业银行存款账面未体现。

“审计结果出来后,卫宪法就又找不见了,煅烧厂的账本也不见了,”一位参与当年清产核资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当时,平陆公安局曾对此立过案,后来不知为何又不了了之。

粘土矿权归属归谁

既然煅烧厂净资产,为什么卫宪***称自己坐拥亿万资产呢?卫宪法表示,煅烧厂名下还有五个粘土矿,但是,2006年资产核资时,未对此采矿权进行评估。

卫宪法之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承包煅烧厂后,先后以曹川镇柏崖低耐火粘土矿、曹川镇郝刘庄耐火粘土矿、曹川镇曹河耐火粘土矿、曹川镇朝阳坡耐火粘土矿、曹川镇冯家底耐火粘土矿的名义办了5个采矿证,五个矿区总面积2.6278平方公里,保有铝矿石总储量达300.03万吨(当时,以粘土矿的名义采集铝矿石,在平陆当地很普遍,2008年,山西省一次非煤资源整合已将此事纠正),按照现在的铝矿石价格,几个粘土矿总价值早已达到数亿。

卫宪法说,采矿证在他承包时,是没有的,这是他以私企名义办理,后“为了办手续方便才登记在煅烧厂名下”的,属于煅烧厂的增值部分,应该归他所有。

有人曾对此事打了比方,“老卫承包煅烧厂就好比一个人租房子,他租的时候房子里只有一张床,后来老卫自己掏钱添置了家具被子,你不让他租房子的时候,不能把人家的家具被子也要走吧。”

对此,《论证书一》也认为,“按照承包合同第八条规定,承包经营增值部分均属于为(应为卫,原文如此)宪法所有,卫宪法取得的采矿权当然也属于卫宪法所有。”

事情的真相是否真的如此呢?

2011年11月17日,运城市纪检委对此事立案调查后,运城市国土部门给运城市纪委的一份《关于平陆县铝矾土煅烧厂下属五座矿山采矿权权属问题的核查报告》中这样写到:“九十年代初,矿产资源管理工作刚起步,无证开采现象较为普遍。平陆县煅烧厂成立后,生产范围是开采曹川地区境内铝矿石,自采矿石,自己煅烧,实际上也是一种无证开采行为。八十年代后期,国家强调规范程序,有序开采,开始实施采矿许可证制度。但因私挖滥采问题由来已久,在具体工作中,大多采取‘先上车,后买票’的方式,逐步规范矿产资源开采顺序。在此背景下,1990年至1997年,平陆县煅烧厂先后取得五座矿山的采矿许可证。总生产规模每年8.5万吨,保有总储量300.03万吨。”

运城市国土部门得出的结论是,“五座矿山的采矿权应属于平陆县铝矾土煅烧厂集体所有。”理由一:“从登记情况看,五座矿山的《采矿许可证》申请单位均为平陆县铝矾土煅烧厂;申请登记表使用的均是山西省集体矿山企业采矿申请登记表;采矿权人为平陆县铝矾土煅烧厂。”理由二:“法律上,国家在1998年以前,法律规定的采矿权取得方式是国有或者集体企业通过审批,无偿获得,不允许个体开采“国家不开采的小矿床”,直到1998年《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颁布后,才允许个体性质的企业办理小矿床采矿证。”理由三:“从储量上看,按照有关规定,五座矿山不属于零星分散的矿产,只有集体企业才可以取得如归规模的采矿权。”

一位从事矿山开采工作的朋友向记者进一步解释说,2006年煅烧厂的采矿许可证与如今交过资源价款获得的采矿证不同,主要特点,一是煅烧厂的采矿许可证是无偿获得的,二是这种许可不是把整个矿山都许可给了采矿者,而是每年许可了一个开采量上限,可以少了,但不能多了,三是这种许可是有时间限制的,一般是两到三年,到期后,被许可人可向国土部门提出延续,能不能继续被许可,要视情况而定。

“简单一句话,”这位朋友说,“煅烧厂获得的,就是一个一年可以开采8.5万吨铝矿的一项权利,而按照当时的铝价,全开采出来,一年也就是几百万的毛利。”

于是,有人也打了个比方,“老卫租了房子,通过装修、购买家具,让房子增值了,增值部分应该是他的,但是,房子的地皮因为国家政策涨价了,不能算是他的吧?”

同时,《论证书二》中,则有这样的表述:“煅烧厂改制前其所取得的采矿许可权,仅仅是一种行政许可,不具有‘用益物权’的性质,不能进行转让,所以该等不能作为无形资产进行评估。”

查阅了煅烧厂近几年年企业法人年检报告书。平陆县工商局的一位老同志告诉说,要看懂企业法人年检报告书里的企业生产经营状况,首先要明确几个简单的财务概念,“资产”、“负债”、“净资产(又叫所有者权益)”、“利润与亏损”,“简单地说,资产就是企业一共有多少钱,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等;负债就是外面欠了多少钱,净资产就是资产减去负债,即企业值多少钱,如果净资产为负,就是所谓的资不抵债;利润与亏损就是当年赚了多少钱或者赔了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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