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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座受法律保护吗?不让坐算不算犯法 算不算违反治安管理相关条款 如果不让坐被打 能否自卫。

作者:安明雅 生活经验 2023-05-29 21:38:35 阅读:28

不让坐不构成犯罪。购票乘车是每个都拥相同的权利,给别人让座并不是必须的,更不能强制逼迫别人让座。如果因为不让坐被打,当事人是可以进行正当防卫的。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让座受法律保护吗?不让坐算不算犯法 算不算违反治安管理相关条款 如果不让坐被打 能否自卫。

法律分析

对于每位乘客来说,购票乘车时都拥有相同的权利享受服务,给别人让座并不是必须的,更不能强制逼迫别人让座。因为不让座对方对当事人进行殴打,当事人完全可以采取自防卫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对对方造成的伤害不负责。但是如果超出了正当防卫的范围对对方造成较大的损害,当事人也要负相应的责任。发生伤害案件后被害人应当及时报警,出院后要求派出所出具伤情鉴定函进行伤情鉴定。伤者经司法鉴定,如果是轻微伤打人者将面临最高十五天行政拘留。造成轻伤的要负刑事责任,自首的可以酌情减轻刑罚。把对方打成骨折,要经过法医鉴定 ,如果属于轻伤涉嫌伤害罪,要判刑的。不构成犯罪的,依法要予以治安处罚,要拘留。但如果对方谅解或放弃***,可能不会判刑。如果达轻伤二级,根据相关法律将会对打人者追究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如果打人者是累犯,公安机关按照相关法律,应当从重处罚。无论是哪一种,均需要赔偿医药费等费用。对于人身损害的伤残等级确认后,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抢劫、***、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或者***。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第二百三十四条之一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的,处五年以下***,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未经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或者摘取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的器官,或者强迫、欺骗他人捐献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违背本人生前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或者本人生前未表示同意,违反国家规定,违背其近亲属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三百零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公交车上的让座问题究竟应该怎么解决?

给老人让座虽然是传统美德,也应当在全社会提倡推行。但是,这并不是法定义务,不给老人让座并不具有法律上的过错。因此题主没有实施侵权行为,也不具有任何过错,不应承担法律责任。

假如出现这种的话,你不要承担责任!首先,是刑事方面的责任。老人的死,是因为要求你让座,而你拒绝让座!你主观上没有犯罪的故意!因为让座并非法定义务!愿不愿意让座?你完全有选择权!虽然,当今社会敬老尊贤蔚然成风!但亦不能德“绑架”!而“为老不尊”的事亦有发生!同时,也不构成过失犯罪!所以,你不要承担刑事责任!

曾经有过这样一起真实案例。郑州市一辆919路公交车,一名老人上车以后,颐指气使要求一名年轻小伙给他让座。小伙子看他一副嚣张跋扈的样子,自己也挺累的,就没有搭理他。没成想,老人竟然倚老卖老,俨然把自己当成世界霸主,深以为全世界都要侍奉自己,如果胆敢不顺着自己,那就活该千刀万剐。

于是,在众目睽睽之下,老人竟然连扇小伙三个耳光,让小伙不仅感受到了身体疼痛,还体会到了奇耻大辱。正当小伙准备起身和老人理论时,不道是不是老天有眼,老人竟然当场猝死。

那么,小伙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呢?答案当然是否定的。首先,小伙没有实施侵权行为,也不具有任何过错,故不满足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无需承担赔偿责任。其次,老人的死是他自己造成的,与小伙没有任何的因果关系。最后,如果小伙这种情况下都需要承担赔偿责任,那这个世界就丝毫没有正义可言了。

因为年轻人不让座,老人打了年轻人后身亡,年轻人到底该不该赔偿?

一、有些令人尴尬的让座现状 我所在的省城是有着良好传统化传承和尊老敬老氛围的国家知名精神文明建设城市。与家风推崇的孝道相协调,政府和全社会在生活的方方面面为老年人养老、乐活提供了很多支撑和便利。 比如说乘公交车,除了车票根据年龄进行折扣乃至全免,给老年人乘车让座更是做到家了。车厢里的显示屏和音响反复播送“当您的身边有老幼病残孕及怀抱婴儿的乘客、请给他们让座”,车上设有专座,众多的乘客一见上车的乘客中有老年人,不管坐的是不是专座,马上争相起身让座。这让我汗颜更让我感动,我曾在岛城住过多年也曾出差旅游过几个地方,既未养成给老年人让座的习惯,也确实未见哪个地方像省城一样给老年人让座真诚而普遍。随着年龄增长,我益发喜爱尊重这个城市的人群和这个氛围。看着那些让座的朋友,我常想,我家的老人想必也曾坐过他们让的座位免受拥挤站立颠簸之苦和不测的伤害。 然而,随着公车改革,我乘坐公交车次数增多,却发现让座引发的意料之外的事。上班时间正是交通高峰,公交车上往往比较拥挤,可在这挤来挤去的乘客中不少是免票的老年人。年轻人站久了好不容易坐下来不愿再让座,有的老年人就倚在人家身边甚至直接说咱俩挤挤硬往上坐,年轻人迫不得已只得干脆让座。还有的老年人自己刚坐稳***,就颐指气使指划邻座:“小伙子(姑娘)给你大爷大妈让个座吧”“哎,那个老师儿,坐到这孩子这吧,他年轻——”最极端的一次,我亲眼目睹一个七十多岁的老人因为八十多岁的老人倚靠她的座位而互相破口大骂,引得全车年轻人都来给她们劝架。新闻里也曾报道多个城市因为让座发生口角甚至大打出手的事情,以至有人结合其他事情添油加醋地感慨“不是老人坏了而是坏人老了”。一些人更进一步指出,有的老年人不到一站路明明可以走的距离还要坐免费公交,不但存在权利滥用争抢座位的情况,还有浪费公共源之嫌。 二、让座到底是道德问题还是法律问题 大家一开始普遍认为让座是道德修养方面的事,不过是起身之劳的小事一桩,而且让座或许受到赞扬但从没听说不让座会受到什么惩罚。后来,随着让座和不让座的矛盾升级、人们法治和维权意识提高,有人就拿出《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第290和291条)说事,乘坐公交车归根截底是个客运合同,公交公司(承运人)把买了票上车的乘客安全地运送到目的地是其法定义务;第302条进一步明确,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造成乘客伤亡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乘客们买了同样的票就应该享受同等服务,公交车公司应该提供更周到更好的服务,而不是逃避责任,把老幼病残孕和怀抱婴儿者等特殊乘客在客运途中容易出现伤害的风险转嫁给普通乘客。也就是说公交公司有责任解决好特殊乘客乘车的安全问题,而不是一股脑地推给同是其服务对象的乘客仅仅用让座的方式解决。大家于是恍然大悟般理直气壮地不让座起来,这也是一些地方因让座发生争执甚至动手的重要原因。一方有些倚老卖老,一方自恃“让你是情分不让是本分”,焉有不顶牛之理? 实际上,早在1993年12月20日建设部、公安部令第31号发布1994年1月1日就开始实施的《城市公共交通车船乘坐规则》,已经对让座做出明确规范。其第四条 (三)项规定,“ 老、幼、病、残、孕妇及怀抱婴儿者优先上车船,其他乘客应该主动给他们让座 ”;第十一条规定,“ 违反本规则规定,造成城市公共交通设备、设施损坏或者乘客、乘运人员同财物损失、人身伤害的,由经营城市公共交通车、船的单位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修复、赔偿经济损失 ”。第十二条还对违反规则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和犯罪行为做出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管辖的安排。各个城市主管部门据此制定了实施细则。也就是说,所有座位均应向特殊乘客相让,不让座,首先应由公交司机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出现升格行为的,由公安或司法机关处理。由此看来,让座是个明确的法定义务,不是道德问题。为什么会是个法律问题而不仅仅是道德问题?因为法律是社会公德标准的底线。为特殊乘客让座是一个文明社会所有社会人起码的道德标准和行为规范。那又为什么几十年前明确的法律规定让今人有些接受不了或者说没有普遍周知和流行起来?除了因为几十年来出现了许多复杂的新情况、社会公德在一定范围一些地方有了一定程度退步甚至缺失,还因为对于赋予义务加重责任的规范我们常常会选择性失听失声。 三、让座问题怎么彻底解决 让座的问题明确了,但围绕让座的比较突出的老年人占用浪费公共交通社会资源的问题怎么解决?这些问题解决不好,就不能真正彻底解决让座问题。座要让缘于公交车上的座位不足。公交车的座位是一种公共资源。而公共资源应当用在社会需求的刀刃上,公交车应在上下班高峰期把优质服务向社会生产者需求最迫切者倾斜,应该让上班族有充分的座位。这需要公交公司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提高运力、增加座位、控制好上车人数,不断提高人均有座率。由于政府的尊老乘车免费政策加重了公共资源分配矛盾甚至造成资源浪费,在减少让座避免浪费这个问题上,政府有责任采取调整上下班时间老人乘车不再免费的公共服务措施或全时不免费服务而以发放养老补贴给予真金白银(上海模式)的方式破局,真正把好事办好。 一句话,政府在进行有关公共资源分配的决策时,要考虑方方面面的利益,既不能顾此失彼也不能图省钱省事,而要周全各方整体大局;公共资源服务提供方,要不等不靠,切实承担增加配置提高质量的责任;每个人应该有基本的素质和修养,让不让座的两难情境下,多想想自己的父母妻儿,推己及人,社会公德心自然会帮助你做出正确选择。让座问题也就彻底解决了。

大爷因小伙不让座狂扇4巴掌后猝死,家属索赔50万,对此你怎么看?

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因为毕竟两个人有过争吵,而且在争吵过程当中年轻人难免会出现一些言语激烈的词汇,这些攻击性的词汇必然会对对方产生相应的影响。

毕竟如果不说这些攻击性的词汇的话,那么就不存在过失或者一定的主观恶意。在这种情况下是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的,没有任何行为或者没有激烈的言语行为,基本上等于对方命中注定有这一天

但是生活当中出现这种情况比较少,两个人只要是吵架,尤其这种遇到不讲理的人的情况下,基本上是会有激怒对方或者言语不当的行为。

当然到底有没有这个行为可以通过查看监控录像来核实,如果自己说了不中听或者攻击性的词汇,这种情况下还是好好考虑是卖房子还是卖车或者是想办法筹钱来给家属赔偿吧,确实比较麻烦

别和没必要的人争论

我们可能觉得短视频平台里面经常出现怼人甚至和别人争吵的行为看起来很厉害,而且也希望自己像那些电影里的人一样舌战群儒,面对别人咄咄逼人的态势下也能侃侃而谈,然后让对方发现了他的错误,最后跟自己认错道歉。

当然这种情况也是有的,也分遇到什么样的人,也分自己使用了什么样的语言。如果自己的语言充满攻击性而且挑逗意味十分明显的话,那么你就要小心了

面对那些不讲理的人,躲远一点是最好的。和他们争论并不能让自己得到什么,合理的解释并且适当的沉默才是最好的解决问题的方式。如果你和他们争论,很可能他们会因为你的一句话而气过去。

如果你想不出来这种气人的话,那么最后可能自己还觉得越来越憋屈。但是如果你有能力和对方争论的话,但凡是正常点的思维都想着用各种言语话术来让对方生气,这种度很难把握恰当

遇到低智商的人请保持沉默和躲开

这些低智商的人,在哪里都有。有些人因为年龄大或者自己家里困难,别人一般不会和他们计较。但是他们真的会觉得他们很厉害,因此如果有人和他们争论,你的反驳只会带来他们更猛烈的争论和嘲讽,他们并不会觉得你是对的或者说他们不会反思到底自己是否有问题。

人都是这样,只会觉得自己正确,甚至马云也在演讲中说“你连你妈都改变不了,还想着改变世界”。确实是这样。

有的时候当没有办法让别人接受和认可自己观点的时候,保持沉默其实就是最好的回应。

你可以让对方知道你的观点,也可以 让对方感觉到无法反驳,但是千万别让对方因此而被激怒,尤其对方还是老人的情况下。

因为你面对的不是一个老年的智者,或者说你面对的不是一个正常的同类,而是一个偏激且暴躁的纸片人,请记住他是纸片人

在遇到容易惹上官司的情况时不要着急垫付

可能对方觉得这次吵架吃了亏,气得他倒在了地上然后身边的人打了120,这时你完全可以不要怕,就用那个躺在地上人的电话去拨打120。

毕竟谁打的电话谁掏钱,120急救车来也不是免费的,加上去医院各种检查,千万不要垫付,你又不是做错了什么,哪怕是你做错了什么,在没有法院判决的情况下,没有法律效力的判定情况下,没人可以说你是错的。

哪怕别人说了你是错的,哪怕去了派出所最后证明了你是错的,你也不要因此而选择垫付。想要让你出钱,OK,走官司。你能耗得起你就耗。

你耗不起你就马上起来,不要搞一副我是老人我有理的态度。反正不到最后判决甚至最后执行的情况,遇到这种事,就不主动给钱,就让对方干着急。反正想要在外面倚老卖老,那就等着被社会上会玩的人教育好了

小结

遇到那些稀奇古怪的老人没必要怕,但是请记住千万别硬钢。

因为硬钢的后果可能对方因此而出现意外,虽然未必是你的错,也未必会对你造成损失,但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这是老祖宗留下来的真理

事情发生在河南郑州的一辆公交车上,一位老人突然倒地不醒,虽然救护车用最短的时间赶到现场,经过50分钟抢救大爷最终还是没能被抢救回来。事后记者就大爷突然猝死一事采访了公交车上的乘客,原来老大爷一上车就要求一年轻小伙给自己让座,可是小伙并没有如他所愿,就在众人还没有反应过来时,大爷直接抬手扇了小伙四巴掌,气急攻心才导致最终猝死。

大爷因小伙不让座狂扇4巴掌后猝死

河南郑州某公交车上,一名老人和一个小伙发生了争执,起因竟然是让不让座的问题。在这辆公交车行驶到中原路附近时,一名老人从前门走上了公交车,熟练地刷响了“老年卡”之后,抬脚往车厢里走去。可当时车里坐满了乘客,只有车最后面的两排座位还有空位,老人不愿意去后面坐,便来到靠窗的一个小伙旁,拍了拍小伙的肩膀说道:“小伙子,给我让个座。”

坐在座位上的小赵刚上完一天的班,正靠在车窗上闭目休息,看到身边一个大爷叫醒了自己,刚准备让座,却看到身后还有座位。而老人见小伙的态度脑补出了一场别人不尊重他的戏码,脸色立马变得难看起来,于是指着小伙破口大骂。小伙秉承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不欲跟老人掰扯,可是老人并不这么想,抬手就扇了小伙一巴掌。

这一巴掌把小赵打醒,血气方刚的小伙子刚准备还手,可看到老人白发苍苍,硬是压抑住了还手的心。可小赵不还手,不代表老人愿意就此罢休,随后老人又狂扇了小赵三巴掌,一共打了4巴掌。一旁的乘客都看不下去了,连忙劝阻老人。而司机得知后也停下了公交车,让两人下车理论。但后续发生的剧情,却超乎了所有人的想象。

没想到先动手打人的老人,下车后反而因为太过激动,倒在地上抽搐起来。司机发现不对劲后,立刻上前询问老人怎么样了,但老人却并未回应。眼看情况不对,司机立即拨打了报警电话,等到警方赶到时,老人已经失去了呼吸。

结语

小伙被老人的家属告上法庭,老人家属认为小伙不尊老爱幼,才会导致自家老父亲猝死在车上。老人家属声称,医生在检查老人全身时,还发现老人口鼻处还有血迹,他们怀疑是小伙殴打了老人,于是一直状书将小伙告上法庭,并向对方索赔50万元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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