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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陪产假多少天,浙江陪产假政策规定是否包含节假日 (浙江陪产假多少天2022)

作者:晋新宁 生活经验 2023-06-01 13:52:54 阅读:33

浙江陪产假多少天,浙江陪产假政策规定是否包含节假日

陪产假亦称护理假,一般是指女方在享受产假期间,男方享有一定时间看护、照料对方的权利。现行劳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并未对陪产假进行明确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25条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浙江陪产假多少天,浙江陪产假政策规定是否包含节假日 (浙江陪产假多少天2022)

陪产假每个省份的天数可能不太一样,下面为你介绍关于浙江陪产假的相关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

浙江省的政策基本与国家的新规趋同,具体为:原12天晚婚假取消,婚假统一为3天;产假增加了30天,由98天变为128天,男性职工的陪产假为15天。 男士可享受十五天护理假。 根据《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章第三十条1月1日以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下列福利待遇: 男方享受十五天护理假,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照发。 关于男方的陪产假:一般来说,相关劳动法规并无关于陪产假的明确规定,具体要看各地方、各企业的实际操作。

有的地方或企业就可以,有的就不行。 如果你的状况特殊,比如生活困难,妻子实在无人照顾,或医院方面有相关的要求,可向单位申请困难补助或照顾。 具体要求建议咨询所在省、当地的劳动部门。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下列福利待遇: (一) 女方法定产假期满后,享受三十天的奖励假,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 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可以给予其他优惠待遇; (二) 男方享受十五天护理假,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照发。 陪产假的优点 1、有利于建立和谐的家庭关系,女性休产假期间,身体虚弱,我国历来有“坐月子”的风俗,当然更需要丈夫的照顾,按道理这也是夫妻之间的扶养义务。有丈夫在家,对增进夫妻感情,“协调”婆媳关系等肯定大有裨益。

2、有利于新生儿智力发育,新生儿虽然不会讲话,视觉也不发达,但他们的感知觉灵敏,这时最易于接受父母的爱抚。父亲的语言、气息会给新生儿一种信息,对宝宝的感知觉发育和日后形成坚强的性格都有好处。 3、有利于就业平等,女性就业难是不争的事实,甚至一度出现女人回归家庭的论调。

女性之所以就业难,相当程度是因为不少用人单位认为女性结婚以后要怀孕、休产假、哺乳孩子,不如用男性省事。如果今后男人也享有产假”,无疑会消除就业中的歧视妇女现象,有利于营造男女平等的社会地位。

浙江省杭州市计划生育条例晚婚男方护理假7天护理假包括双休日?

当然不包括,遇双休日顺延 追问: 我们公司晚婚假期15天包括双休日在内的 。要是护理假也把双休日算在内,我该怎么办? 回答: 15-4=11,也就是说除去4个双休,你还有11天的假期,高于国家和和杭州的标准了,呵呵~ 追问: 那是婚假 是有15天的啊,规定是遇到双休日顺延啊!现在护理假7天,不知道双休日算不算在内? 回答: 我查了一下,杭州市计划生育条例规定配偶晚育护理假只有3天,你现在有7天,是不是单位规定的? 追问: 不是吧,只有三天? 晕 回答: 已婚妇女生育第一个子女时,年满二十四周岁的,为晚育。

(杭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四条)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晚育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晚育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晚育护理假三天。

晚育假、晚育护理假期间享受产假同等待遇。(杭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三条)符合《条例》规定生育的晚育妇女,在国家规定的产假基础上,增加晚育假30天,其配偶享受晚育护理假3天。晚育假一般应当与产假合并连续使用,晚育护理假应当在产妇产假期间使用。晚育假期间享受产假同等待遇;晚育护理假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

晚婚假、晚育假、晚育护理假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浙江省陪产假天数规定

 浙江产假新规定 近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作出关于修改《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决定,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生二孩不用办理准生证,女方在法定产假期满后可再享30天的奖励假,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 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生二孩无须办准生证 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杨敬介绍,《条例》2002年9月3日公布施行,2007年和分别作出过修改,“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对现行生育政策作出重大调整后,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后,为适应新形势,浙江有必要对《条例》进行及时修改。

” 浙江省人***制委员会主任委员丁祖年介绍,修改主要围绕在当前亟须解决的再生育条件、奖励保障等问题进行。

对比之前版本,《条例》最大的改变是“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删除了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等规定。 条例同时规定,对按照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登记服务的具体办法由省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制定。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和省卫生计生委的相关专家表示,符合规定的夫妻生育两个及以内子女的,只须凭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和婚育情况承诺书,即可去夫妻一方户籍地或现居住地的乡镇(街道)计划生育管理机构办理生育登记。

也就是说,一对夫妻生育第一和第二个孩子的,均无需办理准生证。 “一家三宝”也可以实现 失独家庭可按规定自主安排生育 不只可以生“二孩”,在某些情况下一家也可以拥有三个孩子。 《条例》规定,符合一些特定情况的夫妻,经过批准可以再生育一胎。

比如再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的;再婚前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另一方没有生育过,再婚后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再婚前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生育过两个子女的。 再比如已合法生育的子女中,有经病残儿童鉴定机构确诊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或者确诊为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夫妻通过产前诊断和筛选可以再生育的,也可以再生一胎。 不过,这些情况都需要省卫生和计生部门提出,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

《条例》也关注到了“失独”家庭,规定因子女死亡而无子女或者只有一个子女的,可以按照条例规定自主安排。 杨敬说,关于生育调节中有一条需要注意,就是依法收养的,并不影响家庭按照规定生育,但“公民不得以送养子女为由再生育”。 产假可以再多休30天 未婚生育半年后仍不结婚的要挨罚 自从国版计生条例实施,关于产假的猜测就有很多,浙江将如何执行呢?《条例》规定,1月1日以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妇,可以享受一定的福利待遇: 女方法定产假期满后,享受30天的奖励假,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可以给予其他的优惠奖励。

不仅是女方,男方也可以享受15天的护理假,这期间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照发。 修改前的条例曾对晚婚晚育进行的奖励和照顾被删除了。 如果小夫妻表示,只有一个孩子挺好,不再生育第二胎了,奖励怎么办?杨敬解释,根据“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对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经过申请,仍可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不过,如果“超生”了还是要狠罚的。

违反规定的,对男女双方分别按照统计部门公布的当地上一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多生一胎的,按照2倍至4倍征收。杭州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4632元,如果不符合规定,多生了一个,那么按照最高标准4倍罚款,就要罚178528元,夫妻双方都要罚,也就是357056元。 条例对未婚生育行为的处理也有了更细的政策。

对于已满法定婚龄未办理结婚登记而生育第一胎,满6个月后仍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按照0.5倍征收社会抚养费;生育第二胎的,按照1倍征收社会抚养费。对未满法定婚龄生育的,按照1.5倍至2.5倍征收。 延伸阅读:浙江省婚假新规定 浙江:婚假3天 浙江婚假出了新的规定,原来的晚婚假12天取消,婚假只剩3天,具体请看爱扬教育我收集的资料! 自12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修订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来,各地相继开始修订地方计生条例。据查,目前至少已有安徽、山西、江西、广西、广东、湖北、天津、浙江、宁夏9个省份的新计生条例正式出台。

这9个地方在新规定中均取消了晚婚假,同时对产假和男性陪产、护理假做出一定调整。调整后,山西婚假达30天,安徽、江西等地的产假有158天,广西和宁夏男性的陪产假延长到25天。 根据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日前审议通过的《关于修改<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1月1日以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以下福利:女方法定产假期满后,享受30天的奖励假,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

用人单位还可以给予其他优惠待遇。 下面是修改之前的浙江省新劳动法规定的婚假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浙江省婚假一般有多少天 1980年2月20日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80]劳总薪字29号[80]财企字41号)规定: 原劳动部一九五九年六月一日发出的(59)中劳薪字第67号通知中曾规定,企业单位的职工请婚丧假在三个工作日以内的,工资照发。这个办法试行以来,有些单位和职工反映,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职工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到外地料理丧事的,由于没有路程假,给职工带来了一些实际困难。经研究,现对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的问题,作如下通知: 一、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

二、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都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三、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四、以上规定从本通知下达之月起执行。

注:浙江省双方晚婚的,婚假延长到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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