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谷粒网 > 科普百科 > 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授予中国人民 *** 在中国人民革命战争时期有功人员的勋章奖章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授权新华社发布政令三)

作者:李凝丝 科普百科 2023-05-29 20:52:14 阅读:31

中华人民共和国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在中国人民革命战争时期有功人员的勋章奖章条例

第一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在中国人民革命战争时期的有功人员,依照本条例授予勋章、奖章。第二条 勋章、奖章依照革命战争时期分为三种:(一)八一勋章和八一奖章授予在中国工农***时期(自1927年8月1日到1937年7月6日)参加革命战争有功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在中国人民革命战争时期有功人员的勋章奖章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授权新华社发布政令三)

(二)独立自由勋章和独立自由奖章授予在抗日战争时期(自1937年7月7日到1945年9月2日)参加革命战争有功的人员。

(三)解放勋章和解放奖章授予在解放战争时期(自1945年9月3日到1950年6月30日)参加革命战争有功的人员。八一勋章、独立自由勋章、解放勋章均分电影;八一奖章、独立自由奖章、解放奖章均不分级。授予勋章、奖章时,并发给证书。第三条 八一勋章、八一奖章分别授予在中国工农***时期参加中国工农***并一直坚持革命工作而无重大过失的下列人员:(一)一级八一勋章授予中国工农***时期的师级以上干部。

(二)二级八一勋章授予中国工农***时期的团级和营级干部。(三)***八一勋章授予中国工农***时期参加长征和坚持各地游击战争的下列人员:1935年10月20日以前参加第一方面军的连级以下人员;1936年9月30日以前参加第二方面军和第四方面军的连级以下人员;1935年9月30日以前参加陕北***和***第二十五军的连级以下人员;1937年7月6日以前坚持各地游击战争的连级以下人员;1937年7月6日以前参加东北抗日联军的连级以下人员。(四)八一奖章授予在1937年7月6日以前参加中国工农***、除本条前三项所列各种人员以外的人员。

第四条 独立自由勋章、独立自由奖章分别授予在抗日战争时期参加八路军、新四军或脱离生产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抗日游击队在二年以上,并一直坚持革命工作而无重大过失的下列人员:(一)一级独立自由勋章授予下列人员:中国工农***改编为八路军时的旅级和相当于旅级以上干部;中国工农***改编为新四军时的支队级和相当于支队级以上干部;1945年9月2日以前在八路军、新四军中和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抗日游击队中相当于军的纵队级和新四军师级以上干部。(二)二级独立自由勋章授予抗日战争时期的旅级、团级及其相当干部。(三)电影独立自由勋章授予抗日战争时期的营级、连级及其相当干部。

(四)独立自由奖章授予抗日战争时期参加八路军、新四军或脱离生产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抗日游击队在二年以上的,或参加虽不满二年但因作战负伤残废的排级以下人员。第五条 解放勋章、解放奖章分别授予在解放战争时期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在二年以上,并一直坚持革命工作而无重大过失的下列人员:(一)一级解放勋章授予解放战争时期的军级以上及其相当干部。(二)二级解放勋章授予解放战争时期的师级及其相当干部。

(三)***解放勋章授予解放战争时期的团级、营级及其相当干部。(四)解放奖章授予解放战争时期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在二年以上的,或参加虽不满二年但因作战负伤残废的连级以下人员。第六条 授予在解放战争时期直接领导原***军队起义的人员勋章、奖章的规定:(一)在解放战争时期起义后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在二年以上的人员,按照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勋章、奖章的规定办理。(二)在解放战争时期直接领导起义建有重大功绩,但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不满二年的人员,按照下列规定办理:一级解放勋章授予直接领导原***军队一个整军以上起义有功的人员;二级解放勋章授予直接领导原***军队一个整师起义有功的人员;***解放勋章授予直接领导原***军队一个整团起义有功的人员;解放奖章授予解放战争时期直接领导原***军队一个整排到一个整营起义有功的人员。

(三)在解放战争时期直接领导原***海军、空军和其他方面起义有功的人员,参照本条第一和第二项的规定,授予解放勋章或解放奖章。(四)在1950年6月30日以后直接领导起义建有重大功绩的人员,参照本条第一、第二和第三项的规定授予解放勋章或解放奖章。第七条 授予在各个时期已经转业、复员和离队的军人勋章、奖章的规定:(一)参加过三个革命战争时期、两个革命战争时期或一个革命战争时期的军队工作,在1950年6月30日以前转业或者以后转业并一直坚持革命工作的人员;在1950年6月30日以后复员并在复员后表现良好的人员,均按照第三条、第四条和第五条的规定分别授予勋章、奖章。(二)在解放战争时期直接领导起义有功,起义后转业,一直坚持革命工作而无重大过失的人员,按照第六条的规定分别授予勋章、奖章。

(三)参加某一革命战争时期的军队工作在三年以上,因正当原因脱离军队,并在离队后表现良好的人员,按照其参加时期授予奖章;如参加军队工作的三年时间介于连续的两个革命战争时期,授予后一革命战争时期的奖章。离队人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重新入伍者,其重新入伍后的授勋标准,按照第三条、第四条和第五条的规定分别授予勋章、奖章。(四)在某一革命战争时期因作战负伤残废,经正当手续脱离军队,离队后虽未参加革命工作,但表现良好的人员,不论参加时期的长短,均按照其参加时期授予奖章。

共和国荣誉勋章的待遇 共和国荣誉勋章的福利待遇是什么呢

1、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应当受到国家和社会的尊重,享有受邀参加国家庆典和其他重大活动等崇高礼遇和国家规定的待遇。 2、国家和社会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的卓越功绩和杰出事迹。

3、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为其获得者终身享有,但依照本法规定被撤销的除外。

4、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应当按照规定佩戴国家勋章、国家荣誉称号奖章妥善保管勋章、奖章及证书。 5、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去世的,其获得的勋章、奖章及证书由其继承人或者指定的人保存;没有继承人或者被指定人的,可以由国家收存。

国家荣誉称号由其获奖者终身享有对吗

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为其获得者终身享有,但依照本法规定被撤销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第十三条 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为其获得者终身享有,但依照本法规定被撤销的除外。

第十四条 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应当按照规定佩带国家勋章、国家荣誉称号奖章,妥善保管勋章、奖章及证书。

第十五条 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去世的,其获得的勋章、奖章及证书由其继承人或者指定的人保存;没有继承人或者被指定人的,可以由国家收存。国家勋章、国家荣誉称号奖章及证书不得出售、出租或者用于从事其他营利性活动。第十六条 生前作出突出贡献符合本法规定授予国家勋章、国家荣誉称号条件的人士,本法施行后去世的,可以向其追授国家勋章、国家荣誉称号。第十七条 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应当珍视并保持国家给予的荣誉,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努力为人民服务,自觉维护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的声誉。

女朋友国防服役纪念章能送吗?

军功章有你一半。国防服役纪念章的背后承载的是一个军人多年的付出,是军人的荣耀,赠予女生对于军人还是对方都有重要的意义。

国防服役纪念章分金、银、铜质三种,金质纪念章颁发给服现役满30年以上的官兵;银质纪念章颁发给服现役满16年以上、不满30年的官兵;铜质纪念章颁发给服现役满8年以上、不满16年的官兵。

一枚枚证章,辉映着中国特色军事变革的不断深入推进,成为现役军人的最高荣誉象征。一枚枚证章,穿过岁月的风雨,见证着中国军人一代代传承的坚定信念和无悔付出。军人珍惜荣誉,军人也看重这没纪念章,无论哪一种材质,都承载了军人8年、16年、30年甚至更长时间的付出与坚守。军人荣誉的重要作用:军人的荣誉感向来是激发军队战斗精神、提高战斗力以及维护内部团结稳定的关键因素,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中就提出了“崇尚荣誉”。

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奖章制度,正是军队革命化、正规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制度,也是国家奖励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通过颁发奖章、勋章和纪念章,可以极大地激发官兵的荣誉感和上进心,调动他们建设国防、保卫祖国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他们发扬爱国主义和革命英雄主义精神,奋勇争先,建功立业,从而能够有力地促进军队的国防建设,充分发挥奖励工作的激励导向作用。

部队给三等功怎么没有奖章证书呀

集体有荣誉奖牌,个人没有证书。个人三等功就有证书和奖章。

评选要求1、战斗中英勇顽强,坚决执行命令,模范遵守战场纪律,完成作战任务成绩突出,或者主动掩护、抢救战友,事迹突出,有较大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的,可以记一等功2、积极参加教育训练改革和技术革新、技术改造,对提高教育训练质量、促进部队建设有较大贡献,其成果被批准在集团军(相当等级的部队)或者海军舰队、海军航空兵、军区空军以及其他相当等级的单位推广应用的,可以记三等功;扩展资料:奖励权限第二十条对义务兵实施奖励的权限按照下列规定执行:(一)嘉奖由连、营批准;(二)三等功由团、旅批准;(三)二等功由旅、师批准;(四)一等功由集团军批准;(五)荣誉称号由军区、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

对士官实施奖励的权限按照下列规定执行:(一)初级、中级士官,嘉奖由连、营,三等功由团、旅,二等功由旅、师,一等功由集团军,荣誉称号由军区、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二)高级士官,嘉奖由营、团,三等功由旅、师,二等功由集团军,一等功由军区,荣誉称号由军区、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用户投稿和互联网及文摘转载整编而成,不代表本站观点,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其著作权各归其原作者或其出版社所有。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侵犯到您的权益,请在线联系站长,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gulizw.com/guli/185899.html

网友评论

  • 随机文章

  • 热门文章

  •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