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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执罪最新司法解释立案标准 (拒执罪最新司法解释立案标准第三条)

作者:宋圣斌 生活妙招 2023-06-02 09:59:23 阅读:31

拒执罪最新司法解释立案标准

拒执罪的量刑标准规定是,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大搭以下***、拘役或者罚金。拒执罪侵犯的客体是人民法院的正常活动。

拒执罪最新司法解释立案标准 (拒执罪最新司法解释立案标准第三条)

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和裁定,情节严重的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滚档拿》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1、侵犯的客体是人民法院的正常活动;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和裁定,情节严重的行为;3、主体为有义务执行判决、裁定的当事蠢敏人;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是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或裁定,而故意拒不执行。

拒执罪司法解释规定内容是怎么样的?

一、拒执罪司法解释规定内容是怎么样的? 拒执罪全称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是指对人民法院已生效的有给付内容的判决、裁定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在有履行能力并且能够履行的情况下,拒不履行,情节严重的行为。《 刑法 》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 *** 、 拘役 或者 罚金 。

但是“情节严重”规定不具体,在实践中不好操作,这次最高院的司法解释对此进行了明确: 具有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财产情况、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令等拒不执行行为,经采取罚款或者拘留等强制措施后仍拒不执行的; 伪造、毁灭有关被执行人履行能力的重要 证据 ,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他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妨碍人民法院查明被执行人财产情况,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拒不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票证或者拒不迁出房屋、退出土地,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二、其他法律规定 与他人串通,通过虚假 诉讼 、虚假仲裁、虚假和解等方式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执行人员进入执行现场或者聚众哄闹、冲击执行现场,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对执行人员进行侮辱、围攻、扣押、殴打,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毁损、抢夺执行案件材料、执行公务车辆和其他执行器械、执行人员服装以及执行公务证件,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致使 债权人 遭受重大损失的。

自诉也可追究拒执罪 这次最高院司法解释的一个重大变化就是由过去单一制通过 公诉 程序追究拒执罪,转换为公诉程序和自诉程序都可以追究的双轨制。自诉人要有证据证明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第一,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侵害了自己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二,申请执行人曾经提出控告,而公安、检察机关对负有执行义务的人不予追究刑事责任,法院认为符合 立案 条件就应予以立案。需要说明的是,通过自诉程序追究拒执罪,可到判决该案的 一审 法院申请立案。

日常生活当中,大家都知道,我们国家法院所作出的判决是具有法律方面效力的,任何人都必须要进行执行,否则的话,国家会使用强制力来进行执行,并且刑法当中也规定了由拒执罪,实际上就是拒不履行法院的判决,或者是相应的裁定的行为。

拒执罪在法律上是如何定义的?拒执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拒执罪指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量刑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于拒执的犯罪人员我国是专门制定了法律法规,在证据明确的情况下还发生了拒执的行为,那么这种行为就会产生拒执罪,而对于拒执罪的人员不仅要受到原先的处罪,还要受到拒执罪的处罚,所以,对于公民一定要在犯了错的情况下,好好的认罪,这样才能减轻处罚。

拒执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资料扩展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有能力执行而实施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1、具有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财产情况、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令等拒不执行行为,经采取罚款或者拘留等强制措施后仍拒不执行的;2、伪造、毁灭有关被执行人履行能力的重要证据,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他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妨碍人民法院查明被执行人财产情况,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3、拒不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票证或者拒不迁出房屋、退出土地,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4、与他人串通,通过虚假诉讼、虚假仲裁、虚假和解等方式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5、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执行人员进入执行现场或者聚众哄闹、冲击执行现场,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6、对执行人员进行侮辱、围攻、扣押、殴打,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7、毁损、抢夺执行案件材料、执行公务车辆和其他执行器械、执行人员服装以及执行公务证件,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8、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致使债权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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