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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津贴是什么意思? (伤残津贴本人工资是什么意思)

作者:安明雅 干货分享 2023-06-02 08:33:43 阅读:23

伤残津贴是什么意思?

伤残津贴是什么意思?

伤残抚恤金,是专指伤残复转军人按月领取的抚恤金,伤残津贴,是职工因为工伤达到一到四级或者五到六级单位不能安排工作的,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两者根本不是一回事。因工伤伤残没有伤残抚恤金,只有工伤死亡职工的供养直系亲属,才可以按月领取抚恤金。

伤残津贴是什么意思? (伤残津贴本人工资是什么意思)


工伤保险条例中的伤残津贴实际金额是什么意思,扣完个人各项保险实发的伤残津贴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不可以。

最低工资是扣除社会保险后不低于最低工资(公积金除外,它是非强制性法规,法规中没有“必须”文字)。但是各地区政策不一,比如北京、上海明确要求是扣除保险后不低于,而天津等地区是扣保险前应发不低于。

当地执行哪个标准,请拨打12333咨询当地社保局。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一次性工伤补助金是什么意思?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如何计算

一、什么是一次性的工伤补助金

(一)一次性工伤补助金是指,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除享受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外,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如何计算

(一)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计发标准为:五级伤残发给16个月的本人工资(工伤发生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下同),六级伤残发给14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发给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发给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发给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发给6个月的本人工资。


什么是工伤医疗补助金

工伤医疗补助金是由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支付的医疗保障费用。适用于以下两种情形:一是职工因工伤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二是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工伤保险待遇是什么意思?

工伤保险待遇 是指职工因工发生暂时或永久人身健康或生命损害的一种补救和补偿,其作用是使伤残者的医疗、生活有保障,使工亡者的遗属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工伤保险待遇的高低,项目的多少,取决于国家或该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人们的社会生活水平。工伤保险待主要内容包括医疗康复待遇、伤残待遇和死亡赔偿待遇。医疗康复待遇包括治疗费、药费、住院费用,以及在规定的治疗期内的工资待遇。伤残待遇包括一至十级工伤伤残职工的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需要护理的,还可以享受生活护理费需要安装辅助器具的,由基金支付费用。死亡待遇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 职工发生工伤 ,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工伤或作出 劳动能力鉴定 ,以下项目符合规定的从 工伤保险基金 中支付: (1)工伤医疗费:治疗工伤、职业病所发生的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目录或标准的全部费用(2)辅助器具配置费(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4)伤残津贴(5)评残后的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6)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7)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8)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9)康复性治疗费用(10)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11)伤残等级为五至十级且与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的工伤职工,由工伤保险基金以 解除劳动关系 时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12)劳动能力鉴定费。应由用人单位支付的5项工伤保险待遇项目 (1)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内的 工资福利待遇 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由用人单位派人护理,所需陪护费用由用人单位按协议支付,但最低不能低于我市 最低工资标准 。 (2)伤残等级为五级和六级且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本人工资的70%和60%的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3)伤残等级为五至十级且与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以解除劳动关系时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4)用人单位应当参加而 未参加工伤保险 的,在此期间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5)用人单位欠缴工伤保险费期间工伤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


关于五级工伤的伤残津贴问题

哎呀,打字不易啊,我绝对是一个字一个字给你打出来的,不想别人是复制的。希望你能看得懂。

首先对于你的受伤表示慰问一下。尽快康复,家人才放心。毕竟5级伤残很严重呢。一点要养好伤。

工伤5级具体赔偿标准时这样的。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6个月的“本人工资”,由社保支付。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0个月的“本人工资”,由公司支付。(一般是你与公司终止劳动合同的时候,由公司支付给你)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50个月的“本人工资”,由公司支付。(一般是你与公司终止劳动合同的时候,由公司支付给你)

4。伤残津贴:“本人工资”的70%。由公司支付。(劳动关系未终止又无法安排就业的情况下才是公司支付哦)

说到这里,你肯定会对一个概念不是而后能清楚,即“本人工资”。哈哈,我当初也和你一样糊涂,问了别人也不知道,海鸥是自己去钻研,查资料的。

“本人工资”在赔偿的时候指的是 职工本人工伤前12个月的月平均缴费工资;在本统筹地区(即你所在地区哦)缴费不足12个月的,以月平均缴费工资确认“本人工资”。

说到这,你又迷惑了,对不?啥是“缴费工资”呢?晕了吧,不要怕,我再继续和你解释这个名词的意思。。

缴费工资即公司是按多少钱来给你缴纳的社保费用的工资。

但是一般的公司呢,鬼的很,都不会以你的实际工资给你缴纳社保的哦。

因为每个市都会规定一个社保缴费基数,每年的7月社保局会公布。

这个基数呢,一般比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会高一点。因为这个所谓的“缴费工资基数”是根据你所在市的前一年的全市职工的月平均工资算出来的。

举个例子哈。

我在东莞,每月实际工资是3000元(包含所有的进账)

但是东莞规定:社保的缴费基数是1200(2010年7月1号提为1200)

按照社保缴费公司缴纳12%,个人缴纳8%

你想想公司会选择哪种缴费方式呢?

按实际工资3000算,3000*12%=360(公司缴纳)

3000*8%=240(个人缴纳)

按缴费基数1200算 1200*12%=144(公司缴纳)

1200*8%=96(个人缴纳)

一般员工呢,根本就不懂这个,哎呀,认为自己少交了是好事,但是不知道其实公司交的就更少了。

一般的公司都按缴费基数缴纳社保,那样他们会少交很多钱的。上面给你算了,你自己可以一目了然。

而且,社保局给你赔钱的时候啊,他是看你按多少工资缴纳的社保费用,缴纳的少,当然国家给及赔偿的就少了。所以好多人都打这样的官司。

如果现在,社保是按1300一个月赔给你的话,你可以拿着自己的工资条(或者在银行打印公司给你打工资进去的进账单,银行可以打印),总之要有证据证明自己是3000一个月。那么虽然社保给你赔的是按1200赔的,但是剩余的1800就也要公司补足给你了,懂了没有呢?

例如你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16个月。

即使公司是按1300缴纳的社保,那么只要能证明是3000一个月

赔偿就是这样子了:

社保赔偿:1300*16个月

是不是觉得少了1800一个月呢,这个又公司代替社保补偿给你,哈哈,谁让他们给你买社保的时候不按实际工资买呢??你说是不?

所以公司要补偿:1800*16个月

后面由公司赔的,就一律都按3000一个月。。

关于你的问题补充:社保个人部分,哈哈,既然说是个人,当然是由你缴纳了。不多,本人工资的8%而已。 关于后面的问题吧,是否正确?得看你的伤残津贴是不是按你的本人工资的70%算给你的。

就你目前的情形吧,你首先要做的是确定公司给你缴费工资是多少?不会也是当地的缴费基数吧?

伤残津贴减去社保费用后所得的钱,我可以告诉你怎么算。。

缴费工资=社保赔付时的”本人工资”

“本人工资”*70%=伤残津贴

“本人工资”*8%=社保缴费数目

你现在可以算出来了,伤残津贴-社保缴费数目,一减不就对了,是不是1125呢。

提醒:8%的社保费用,不是在伤残津贴的基础上乘以8%,是本人工资乘以8%。两者相距很大哦。

估计你5级伤残能赔很多了。。。公司不答应按实际工资赔,你就只能申请社保局劳动仲裁,再不行,法院***喽。。。。为了奖金2倍的差距,你一定要争取自己的利益啊。。

不知道我一个字一个字打的,你还看的明白不?

算了,给你丢个号码吧。 15999843549。。。

这样回答你的人不多吧,应该是最佳答案了不?

妈呀,都打了有一个小时了,很累哦,睡觉了,希望能帮到你!

祝:早日康复!!


工伤保险法中规定的工伤要什么赔偿标准是什么意思

(一) 医疗费 1、要求:治疗 工伤 所需费用符合 工伤保险 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30条第3款。 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二)交通食宿费 1、标准: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三)康复治疗费 1、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6款。 3、备注: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 (四)辅助器具费 1.标准: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 劳动能力鉴定 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2条。 (五)停工留薪 1、标准:原 工资福利 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 2、要求: 停工留薪期 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 工伤医疗待遇 。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 4、备注: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但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六) 护理费 一、标准:(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2)评定 伤残 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 工资 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二、要求: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按月享受。 三、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第3款、第34条。 (七)伤残补助金 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 1、标准:支付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电影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按月享受 伤残津贴 :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 最低工资标准 的,补足差额。 2、要求:保留 劳动关系 ,退出工作岗位。工伤职工达到 退休年龄 并办理 退休 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 养老保险 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补足差额。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 医疗保险 费。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 4、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 职业病 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五级、 六级伤残 待遇 1、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 社会保险 费。 2、要求: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6条。 4、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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