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谷粒网 > 生活妙招 > 正文

成都摇号买房细则 (成都摇号买房细则最新)

作者:严川皓 生活妙招 2023-06-08 21:56:37 阅读:31
-->

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导向,落实《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保持成都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市住建局、市司法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完善商品住房公证摇号排序相关规定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成都摇号买房细则 (成都摇号买房细则最新)

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建商品住房项目按《通知》相关规定执行。青白江区、郊区(市)县范围内的商品房销售,可参照本《通知》执行。

具体变化如下:

先行试验

实行购房资格预审。如果资格预审符合要求,购房登记系统将生成“购房资格预审代码”。

1.参加购房登记需要有“购房资格预审码”吗?

是的所有购房家庭都需要通过资格预审,获得固定且唯一的“购房资格预审码”。也就是说,如果没有编码,他们将无法参与商品房购买登记。

2.如何获取「购房资格预审码」?

申请后,如果购买人资质发生变化,需要在网上更新信息。“购房资格预审码”就像身份证一样,是固定的,唯一的。

现在是“购房资格预审码”预审,然后是报名,最后是审核。

本来就没有“购房资格预审码”的概念,登记后重新审核,没有预审。

销售模式

1.本次摇号规则的补充通知,有哪些种类的选房规则,如何分配房源数量,如何确定选房顺序?

本次摇号规则的补充通知主要是针对登记数量与当期待售房源数量之比超过3倍的项目,将执行新的摇号规则。该项目将优先确保无房家庭和棚改家庭选择住房。

登记人数未达到当期待售房源数量3倍的,按之前方式销售。

注:倍数大于3倍时,认定为热点板块项目,只有无房家庭和棚改户优先选房,并非所有申请都是如此。

2.哪些区项目会按照这个摇号规则实施?

成都天府新区、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建商品住房项目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青白江区、郊区(市)县范围内的商品房销售,可参照执行。

资格标准

1.无房户的认定标准是什么?与9月14日通知中提到的“刚需”和无房户概念的最初表述是否一致?

没错,无房一族符合之前的刚需说法。

9.14《通知》中提到的“无房户”概念与本次摇号规则补充通知中的“无房户”一致。

审查采购信息

1.购房人数超过房源3倍以上的项目,无房户和棚改户资格审核的具体顺序是什么?

2.在订单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如何确定买家审核的顺序?

按照审核顺序,当确认无房户和棚改户分别达到其住房的3倍时,在同一顺序下,按照项目同一住房限购区域内稳定就业和连续缴纳社保的年限进行审核。

所以在项目同一住房限购区域,有稳定就业且缴纳社保时间较长的购房者更有优势,依次审核。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位于高新南区的商品住房项目,第一顺序加第二顺序的无房家庭或棚改家庭数量超过三次的,将按照其在成都市稳定就业并连续缴纳社保的时间长短依次审核第二顺序。

3.项目区域内同样的限价房面积是多少?

可能会有很多人对“项目区域内住房限制面积相同”有疑问,购房通整理了详细的示意图,供大家了解。

4.如果在审核过程中,第一顺序的报名人数未达到房源数量的3倍,则计入第二顺序的购房者,直至达到规定人数(本批次销售房源数量为3倍)。

cript>cript>cript>cript>

比如一个商品房项目,这次要卖200套房子。

登记后,登记购房人数为2000人,登记购房人数和房源均为3倍以上。最新摇号规则将实施。这次是无房家庭140套,棚改户60套。

40户无房家庭的房数,只需核对3倍房数的登记信息,人数以3倍为上限。共有420组被列入公示名单,作为可以参与摇号的家庭。

1)符合第一顺序的家庭超过420户的,数量三次封顶。

根据项目所在区域稳定就业和连续缴纳社保的时长,按时长选取210户。后续家庭不列入公示名单,不参与摇号。

2)第一顺序无房户不足420户的,纳入第二顺序家庭。

如果第一顺序加第二顺序的户数已经超过420户,则按照在项目区域同一住房限购区域内稳定就业和连续缴纳社保的时间,依次对第二顺序的户数进行复核,直到第一顺序加第二顺序的无房户数达到210户,复核工作结束。

3)以此类推。

改变棚改居民的审核,也需要按照类似的顺序进行审核。

特别说明:审核顺序,多户无房或棚改最后一户条件相同的,纳入登记购房人名单,参加公证摇号。

5.如何确定稳定就业和连续缴纳社保的期限?

登记购房人包括其他家庭成员的,根据购房人有稳定就业且缴纳社保时间最长的情况确定;

只有一个登记人,其他仅为家庭成员的,根据登记人稳定就业和连续缴纳社保时间确定。

注:第一单要求购房人必须在项目所在地注册+在项目所在地稳定就业并连续缴纳社保。

首单人数超过房源3倍以上的,按照购房人在项目所在区稳定就业并连续缴纳社保的时间段确定,中间不计入跨其他区社保缴纳的时间段,强调在同一区稳定就业并连续缴纳社保的时间段。

在第一个序列中,项目区的稳定就业和连续社会保障支付的例子:

比如所购项目在成华区,购房人户籍和社保缴纳都在成华区,但之前在成华区缴纳过社保。但在项目中途,由于一些原因,他已经在青羊区缴纳了社保,社保缴纳是跨地区的,即成华区-青羊区-成华区。

根据项目所在区域稳定就业并连续缴纳社保的规定,购房时只计算成华区稳定就业并连续缴纳社保的最后一期,成华区的上一期不计算在内。

二阶只要求项目所在区域的户籍。第一单+第二单人数超过房源数量3倍以上的,按照项目同一住房限购区域内稳定就业、连续缴纳社保的时长依次审核。

比如户籍在项目所在区域,但社保缴纳地不是同一个住房限购区域的,则安排在符合项目同一个住房限购区域的连续社保购房者之后。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位于高新南区的商品住房项目,第一顺序加第二顺序的无房家庭或棚改家庭数量超过三次的,将按照其在成都市稳定就业并连续缴纳社保的时间长短依次审核第二顺序。

6.高新南区项目二阶如何确定?

若项目位于高新南区,且第一顺序加第二顺序无房无棚户数超过3倍,则第二顺序按其在成都稳定就业、连续缴纳社保年限进行审核。

7.成功登记的无房家庭和棚改家庭能否参与摇号排序?

不会。对于热门房地产项目,如果登记购买人数达到当期在售房屋数量的3倍或3倍以上,则当依次通过审核的登记购买人数达到3倍时,审核结束。

审核通过的无房家庭和棚改户,在公示名单中公示后,方可参加公证摇号排序选房。不在公示名单上的,不再参加公证摇号。

8.资格什么时候解锁?

报名购房人数达到当期在售房源数量的3倍及以上,结束后公示通过审核的购房人名单;

未进入登记购房人名单、本次资格解锁、不参加本批次摇号的购房人,可立即参加本项目其他批次或其他项目的登记。

登记购房人未达到当期在售房源三倍的项目,选房后解锁,与之前相同。

9.所有项目买家注册后,会按照这个顺序审核吗?

不可以,只有当登记人数超过本批次项目待售房源数量的3倍时,才会按照一、二、三、四的顺序进行信息审核,确定参加摇号的登记家庭,优先保证无房家庭和棚改户购房。

房屋选择

1.在报名之前,你能决定这个项目使用哪种选房规则吗?

不可以,在登记之前,我们无法确定登记的购房者人数,也无法确认是按照哪些规则选房。登记后,我们只能根据登记购房人数与房源数量的比例来确定哪些规则适用于该项目。

2.对于已登记购房人数达到当期在售房源数量3倍及以上的项目,在已全部选完无房房源后,仍有购房人无房。

这时候,如果棚改户还没有选房,剩下的棚改房会让没有选房的无房户选房吗?

可以,按照无房家庭购房者公证摇号的顺序,依次选房。

注:比例在3倍以上时,所有房源通过公开摇号方式选择给已登记无房家庭和棚改家庭,其中无房数量不低于70%,剩余房源用于棚改家庭购买。

历次住房分配:9月14日通知:公证摇号中,棚改无房户优先比例为20%,无房户最低比例为棚改后剩余房源的60%。

其他的

1.如果选房后放弃,会有什么惩罚?

通过公证完成选房,公证机构出具公证书后放弃所购房屋来源的,纳入购房登记系统记录。已购住房12个月内两次放弃的,已登记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自第二次放弃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参与购买商品住房登记。

机会不会在你想要的时候到来,但是你可以去做,并且珍惜它。

“无房户”的概念,其实是取代之前“刚需”的说法,两者的定义是一样的。

从政策上收紧调控,目的是保护和支持刚需,抑制投资炒房。说白了,这次摇号规则的补充通知,就是增加无房家庭在成都居住的机会。

本次摇号规则的补充通知文件于今日正式发布,发布后立即生效。后期已取得现金/预售证的项目,按本次摇号规则补充通知执行。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用户投稿和互联网及文摘转载整编而成,不代表本站观点,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其著作权各归其原作者或其出版社所有。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侵犯到您的权益,请在线联系站长,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gulizw.com/guli/174670.html

网友评论

  • 随机文章

  • 热门文章

  •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