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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纠纷去哪里报案 (经济纠纷去哪里报案)

作者:赵颂鸣 干货分享 2023-06-03 19:35:18 阅读:26

经济纠纷去哪里报案

经济纠纷去哪里报案

经济纠纷不能报案,可以去法院***。

经济纠纷去哪里报案 (经济纠纷去哪里报案)

所谓的“报案”是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包括被害人)将发现的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向司法机关报告的行为。也就是说,报案应该是涉及涉嫌刑事犯罪的,至少是治安行政违法行为。你一个民事经济纠纷,法律上就谈不上什么“报案”。皮之不存,毛将焉附?你经济纠纷不存在什么报案,就更没有什么“去哪里报案”的问题了。

而且,你如果是一件民事经济纠纷来公安机关报案,我们公安机关是无法受理的,民事纠纷不是我们公安机关管辖范围之内,没有权限受理立案。你必须去被告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或者合同履行or合同约定地点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至于说你经济纠纷去哪里「***」,那就是有约定按约定,没有约定就是被告所在地法院或合同履行地法院。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关于经济纠纷的法律

对于经济纠纷,当事人可以依法协商解决,协商无效,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讼,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纠纷。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索赔与违约责任的区别

索赔与违约责任的区别

索赔与违约责任的区别,实际上我们大家都应该关注更多的法律知识,因为法律对于我们的生活以及未来的发展都有很大的影响,关于法律的知识有很多,比如关于索赔与违约的,下面是索赔与违约责任的区别。

索赔与违约责任的区别1

合同违约责任和赔偿损失的区别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可见,这两种救济方式是不能相互替代的。实际履行具有特殊的功能:

1、实际履行是实现合同目的、维护合同纪律所必须采取的救济方式。

2、实际履行的适用可以使合同得以继续存续,进而鼓励交易增加社会财富。

3、从举证责任来看,受害人要求采取实际履行的补救方式可不必承担对实际损失的举证责任,因而在很多损失难以确定和举证的情况下,实际履行更有利于保护受害人的利益。

当然,尽管违约方不得以其他补救方式代替合同的实际履行,但对受害人来说,在损害赔偿方式能够有效地维护其利益的情况下,完全可以放弃实际履行的补救方式而采取损害赔偿。实事上,某些情况下采用实际履行的方式不足以弥补债权人的损失。例如,债务人迟延交货使债权人生产经营停顿,从而遭受重大经济损失。

尽管通过实际履行获得了合同约定的货物,但已遭受的损失仍未得到完全弥补。针对这种情况,就应结合损害赔偿救济方式,保护受害方利益,***违约当事人,维护交易秩序和安全。

损害赔偿与支付违约金方面的区别

损害赔偿与支付违约金都是合同责任的主要方式。前者主要是一种补偿性的责任形式,而后者则具有补偿性和惩罚性双重属性。所以,损害赔偿通常要与实际损害相结合,而支付违约金的数额与实际损害之间并无必要联系。即使在没有损害的情况下,也应支付违约金。

如果支付补偿性违约金不足以补偿受害人遭受的损失,债务人还须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以弥补违约金的不足部分,即违约金可与赔偿损失并用。但在两者并用的情况下,应以受害方的实际损失作为责任的最高限额,即受害方不得获取超过实际损失的.补偿。

损害赔偿与违约定金责任的区别

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双方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订立后、履行前,按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其它替代物。定金具有担保性质,它具有担保、证约、预付款三种作用。而违约损害赔偿则是一种违约责任形式,双方具有独立性。

定金责任作为一种独立的责任形式,其适用不以实际发生的损害为前提,而且适用的是“定金罚则”。损害赔偿以损害为前提,以赔偿实际损失为限度。定金责任的承担不能替代损害赔偿。也就是说,既不能将定金责任作损害赔偿的最高限额,也不能在计算损害赔偿时将定金列入其中。当然,如果同时适用定金和损害赔偿,其总值超过标的物价金总和的,法院应酌情减少定金的数额。

索赔与违约责任的区别2

一、违约与索赔的区别

1、违约:系因对方违反合同约定引发,违约的依据是合同约定。

2、索赔:只要不是自身原因导致即可主张,并不囿于对方原因索赔依据包括工程惯例根据《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索赔为工程价款调整的情形,因此索赔从性质上属于工程价款,这点显著区别于违约金,这也是索赔在建设工程行业语境下的理解。

3、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017)范本编写体例上看,其亦将“违约”和“索赔”予以区分先后置于于第16条和第19条,体现其亦将此二者作为不同概念予以分列。

二、索赔与违约的区分意义

1、索赔往往罹于索赔时限,而违约可规避于此

2、违约要求对方原因,而索赔只要非己方原因即可

3、违约损害赔偿范围与索赔的范围不同

4、索赔限于损失,而违约原则上只要有违约行为即可。

5、索赔由于属于价款,是计算利息的基数,而违约金不可能再予计算利息。

三、实务案例

(一)案例一

1、案件:北京市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与周口欣欣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纽约,最高法(2013)民提字第128号。

2、争议事项:周口欣欣抗辩:关于北京装饰公司诉请的损失问题。北京装饰公司主张的误工费等损失请求或属于索赔事项或属于间接损失。工程款纠纷没有赔偿间接损失的法律依据,对于索赔事项,依据合同应适用28天的索赔时效。……双方对于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索赔事项已实际相互抵销和放弃。

3、裁判要旨:关于周口欣欣公司转包地毯、壁纸、KTV工程给北京装饰公司造成的损失及所购灯具造成损失的问题,从原二审法院查明的事实看,北京装饰公司的损失已实际发生,且系因周口欣欣公司违约而造成,原二审法院根据实际损失情况判决周口欣欣公司分别承担19万元和69987元的责任正确,应予维持。

4、注:基于索赔与违约存在重合可予利用,在索赔条件不具备,尤其是索赔时效经过时,可考虑将索赔“转变”为违约进行主张,因为往往违约要件仍然构成,且往往并未经过诉讼时效从法理上讲,索赔失权只是相当于放弃了合同框架下索赔的权利,但当事人并未放弃依法主张对方违约责任的权利。

(二)案例二

1、案件:湖南省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洪洞县交通运输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2019)最高法民终491号。

2、裁判要旨:“对于洪洞县交通运输局上诉称湖南四公司未按约定的索赔程序提出索赔,因双方在案涉合同中既约定了索赔程序,也约定了违约情形和对应责任,湖南四公司选择依照双方关于违约的约定及法律规定,主张洪洞县交通运输局承担违约责任,并无不当。

(三)案例三

1、案件:中国农业科学院、高碑店市建筑企业(集团)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北京高院(2018)京民终598号案。

2、裁判要旨:“中国农科院以其反诉请求是依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违约责任’的规定提出的违约金及损失赔偿、不属于施工过程中的工程索赔事件为由,要求改判支持其工期延误损失、擅自更换人员违约金和监理费的上诉主张,缺乏事实和法律根据,本院不予支持。”

索赔与违约责任的区别3

一、赔偿责任和违约责任的区别

1、性质不同。赔偿损失具有补偿性,受害方只能在所受损失范围内提出赔偿;而违约金兼具惩罚性与补偿性,只要有违约行为,即使没有损失也应支付违约金。

2、构成条件不同。赔偿损失以损害事实为必备条件,支付违约金则无此要求;赔偿损失在主观上有时要求有过错,支付违约金则不以过错为要件。

3、赔偿损失不具有预先约定性,属事后计算,支付违约金则有预先约定性,应按事先约定执行。

二、合同中的违约责任如何写

(一)违约责任承担方式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违约责任条款约定

违约责任可由合同各方在合同里面作详细约定,对于延迟交付货物或者交付货款的可以约定延迟履行违约金。还可以约定一条总的违约条款:“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违约方需赔偿守约方违约金人民币元,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实际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所有实际损失。

(三)损害赔偿的范围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四)违约金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租房被骗可以打12345吗

随着疫情的不断好转,临近开学等...

大量的北漂者重新回到了北京的正常生活中....

每年都要提醒大家注意的一个问题又重新上线了:

“租房要小心!提防这些黑中介!”

小北这样一个北漂多年

从十里河到天通苑,从天通苑到褡裢坡、草房...

北京这些个“黑中介的老窝”小北都趟过个遍!

被坑过、被打过、报过警、配合民警逮过人....

黑中介这些个影响北京社会治安的臭虫、烂泥巴

希望各位新人们提高警惕!

我们先来感受一下“北京黑中介”的龌龊事件:

1

断水断电无故强制强退

这群黑势力团伙判了

18年的案件:王女士租住在丰台区长安新城小区。她通过一家名为北京“浩创伟业”的中介公司租了一间卧室,还有一个月才到期的时候她却连门都进不去了,自己放在屋内的东西也被人扔了出来。

这个房子是王女士通过路边的小广告联系上的,觉得中介费比较便宜,就租了一间10平方米的次卧,月租金2000元,年中介费1000元。

这套房子是四户人家合租的,就在房子还有一个月快到期时,房门上出现了一张告示说,他们租的房子存在群租现象,要求租户三天内必须搬离,否则断水断电,落款是小区居委会。

告示贴出后的第三天,水电被掐断了,没过几天,王女士房门的锁眼也被堵死了。

王女士联系开锁公司打开了房门,发现房内一片狼藉,自己的东西都被扔在了客厅。

房子无法居住,王女士找到“浩创伟业”中介要求退租,可“浩创伟业”公司却以王女士提前退租为由,扣除了王女士的剩余房租和押金等费用,共计6000多元。

那么,房门上的告示是居委会张贴的吗?

堵锁眼、断水断电,扔王女士的物品又是谁呢?民警首先来到小区居委会,寻找张贴告示的人。

居委会的工作人员说,租户房门上的告示是“浩创伟业”中介公司冒充居委会张贴的,对此,他们也很苦恼。

原来这一切都是北京浩创伟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的黑中介自己干的,为的就是侵吞王女士的租金和押金,而且,有类似遭遇的租户还不在少数。

经过梳理,被骗的事主有上百人,最多的被骗一万多元,最少的也在千元以上。

除了坑害租户,“浩创伟业”中介公司还坑害了很多房东。

一套两居室被“浩创伟业”公司隔成了13个房间,导致房屋受损严重,由于居住的人较多,厨房和卫生间也都损坏,无法使用。

最终,这伙人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朱阳东***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二万元;同案被告人赵乃春等5人因犯敲诈勒索罪被判处***六年至三年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二万元至六万元不等。

通过调查还发现,“浩创伟业”中介公司的工资表,老板一个月的工资高达3万多元,其他业务主管的工资也在两万元左右,这些钱大多是他们采取非法手段获得的。

(来源:法制进行时)

2

毕业大学生被黑中介整哭

北京住建委替他们出气

去年9月底的一天,一大早北京市“12345”热线电话就响了起来,电话那头传来一个略带哭腔的声音。

打来电话的是一名叫小宇的年轻人。7月初,刚大学毕业的他与同学及一名老乡一起在北京合租了一套三居室。签约过程似乎一切顺利,然而不久之后,他们就被中介给“整哭了”。

“街道办要搞社区环境治理,所有有安全隐患、违建嫌疑的房子都要清退租赁”,小宇和同学刚住了两个月,中介就在电话里通知,因为检查时间临近,限定3天内搬离。

刚开始中介还比较客气,可是谈到退押金的问题时,中介开始找各种茬。先是说电视的遥控器丢了,然后又指着客厅房顶的几处黑斑点,说是他们弄脏的。

此外,卫生间的地砖裂了缝,煤气灶开关坏了,这些问题都要扣钱。最后,“损失”加在一起,押金和剩余的租金就被扣没了。

小宇之后拨打了北京市 “12345”热线电话。令他没想到的是,很快北京市住建委执法总队就与他取得了联系。

随即转由北京市住建委执法总队进行查处。

(来源:北京日报)

3

网友们遇此话题都表示

黑中介之坑,难以忘却,痛记于心

阿言 男 房租3K / 月

“躲过了传销,却没躲过黑中介”

大四在北京实习那年,刚走出校门还没有闯荡江湖经验的我,在租房的时候遇到了黑中介,他是真的黑呀。

我曾经向往的实习生活是白天码代码、晚上打游戏,还没拉开序幕就被中介隔三差五的涨房租扼杀了萌芽。 那段时光很穷,穷到退网好几个月,因为钱都被黑中介坑了,我连吃饭的钱都没有了,更别提交网费了。

那段时光很惨,惨到除了馒头榨菜都不敢想别的饭菜,唯一的肉是方便面里的调料包。

我避免了各种各样的雷区,却没想到栽在了黑中介的手里。初入江湖的第一笔学费交给了黑中介,我不甘心,却也无可奈何。

清哥 男 房租3.5K/月

“工资付不起高涨的房租,差点死在黑中介手里。”

可恶的中介在扣押了我两个月房租和中介费之后,又以各种借口态度强硬地让刚住不到一个礼拜的我缴纳下一季度的房租,那时候我就是个实习生,根本没多少钱,就这样被剥削得一干二净。

我还记得那年北京的那种彻骨寒,好几次我都绝望到想要***。

8月22日北京市住建委12345打击“黑中介”举报热线开通了,已经有23家违规中介被查处并予以公开曝光了,但是还有多少人在“黑中介”的压榨下苦苦谋生。

北京太大了,容得下所有人的梦想,但不是每个人,都有能力留下……

曾经有一种调侃叫做:

“没遇到过黑中介的北漂人生是不圆满的...”

看似嬉笑,其实充满了无尽的无可奈何...

幸运地是,这两年北京打击房屋黑中介的力度之大

让很多黑中介消失无踪!

彻底打消了北京黑中介的嚣张气焰:

1

2018年北京开通

“黑中介”举报热线

打响了治理黑中介的信号枪

2018年8月21日,北京市住建委会同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非紧急救助服务中心等部门,依托北京12345政府服务热线,开通打击“黑中介”投诉举报专线。

群众发现中介机构存在无照经营、未备案;打隔断出租;哄抬房租、恶意克扣租金、押金;发布虚假广告、虚假房源信息;

采取威胁、恐吓等暴力手段或采取堵锁眼、断水断电、辱骂骚扰、言语恐吓等软暴力行为驱逐承租人、强行收取各类费用等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的,均可以通过热线直接进行投诉举报。

2

从2018年开始的治理

黑中介乱象,已见成效

在2018年7月初至12月底,在北京、上海等30个城市先行开展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此次行动主要针对房地产市场发展较快的热点城市和投机炒房、“黑中介”等重点问题开展。

这项工作一直没停:

在2019年11月的报道中:北京市住建委表示:对群众举报“有案必查”,北京市住建委还根据前期摸底调研情况,重点针对中介机构发布虚假房源信息、违规收费、恶意克扣押金租金、威胁恐吓承租人等性质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行为展开专项执法。

此次专项整治期间,市区两级管理部门共检查经纪机构5403次,行政处罚269起,罚款371万元;清理整治违法群租房5224处。先后约谈互联网平台20余次,下架各类违法违规房源信息102万余条。打掉6个黑中介犯罪团伙,刑事拘留85人,行政拘留7人,核破案件42起。

(来源:北京商报/《中国纪检监察》杂志)

3

之前北京住建委还正式发文披

露并曝光了21家房屋“黑中介”

北京中联兴创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北京通达置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北京伟涛盛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金鼎易居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北京孜豪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诚挚嘉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北京安图宏远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满懿金服(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弘笙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北京正扬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北京民升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北京宏途伟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北京云峰圣事房地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聚鑫佳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北京久佳置地房地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兴源伟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梦想大熊(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七彩家园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北京时代新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北京逸品尚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亿嘉盛世(北京)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这些公司虽然被披露曝光过,也难免会换个马甲继续坑蒙拐骗,所以大家也一定要警惕。

据说,43.8%的北漂租房者都被黑中介坑过,相信大家都有着同样的噩梦!

4

网传的数据显示

这些地方和楼盘黑中介较多

调查数据显示,北苑、立水桥、天通苑、回龙观、西二旗等所在的北五环。其中回龙观与西二旗地区,比较多黑中介。

除此之外,还有东五环外的管庄、常营、褡裢坡、双桥、黄渠、传媒大学、潞城、草房。

东南三环附近的双井、劲松、十里河、刘家窑、方庄等地区,东四环的青年路、八里庄、高碑店、百子湾等地都是黑中介的高发地。

通过对往年样本调查数据进行分析发现,黑中介较为集中地出现在了42个小区中:

70至80年代建成的小区

双花园、智学苑、十里堡东里、青塔蔚园、永新家园等小区。

2000至2010年建成小区共20个

龙锦苑、弘善家园、常营民族家园、北苑家园、天通中苑、三环新城、芳群园、珠江绿洲、天通苑北一区等小区。

2010年之后建成的小区为13个

回龙观新村、泰福苑3期、管庄新村、北花园、圣馨家园、融泽嘉园等小区。

5

房屋租赁警惕“黑中介”

这些经验一定要牢记

首先第一点就很重要,是个避免入坑的前提:

“要与正规有资质公司签订合同降低受害风险。”

“黑中介”惯用手段是:

等租户交付押金后,又以不退押金为要挟,强行向租户索要卫生费、管理费等其他不合理费用,否则就以打电话骚扰、半夜敲门、不给门卡、水卡等手段强迫租客搬离,但租客搬离后不予退还剩余房款。

租客为了花钱买平安,不得已交付物业费、取暖费、中介费之后才能正常居住。此外,利用合同设陷阱单方违约也是常见套路之一。“黑中介”在租赁合同中列明“违约条款”,人为设置各种障碍,造成租户单方面违约。

“警惕不法分子为犯罪行为披上‘民事合同纠纷’的马甲,并利用心理战术,迫使租户放弃对自己合法财物的主张,或者出于破财消灾的心理支付额外费用,侵害公民财产权利。”

针对上述套路,建议租客们:

租客在交付押金或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前,既可以通过网络查询属意房屋租赁机构是否为登记注册的正规公司,也可以搜索查看该中介机构的口碑与评价,自觉远离具有“黑中介”嫌疑的中介公司,降低受害风险。

正陷入“黑中介”套路的租客,要在保证人身安全的基础上,强化证据意识,多方搜集证据,及时停止、挽回经济损失。

(来源:朝阳报/记者:张天一)

最后小北还是以个人的经验提醒您:

不要贪小便宜!

不要贪小便宜!

选择正规的中介

签有保障的合同

交明码标价的中介费

上面这些案例和套路

想必大家也清楚了

切勿再入坑!

参考来源:

北京日报/法制进行时顶级程序员/新华网北京商报/《中国纪检监察》杂志/北京市住建委官网/朝阳报/微博(微博截图作者详情请见图片所著)/综合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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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纠纷案件律师一般是怎么收费的

经济纠纷的诉讼费标准是什么?

1.经济纠纷的律师费一般按照一定比例收取。具体案件中,双方协商同意,对于无财产纠纷的案件,如普通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根据案件性质、复杂程度、工作所需时间等因素,协商收取2000-10000元之间的费用;异地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代理费不得低于2万元。

2.法律文件:代表他人撰写、修改和审阅法律文件。根据法律文书的性质、难易程度、耗时长短,每份文书收费600-2000元。

3.律师见证:根据法律文书的性质、所需时间等因素,费用在每件2000-10000元之间协商。

4.公证代理:律师的公证代理不一样,费用在每件1500-3000元之间协商。

5.律师函及法律意见书:将为委托人出具律师函或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事务的难易程度、使用目的、工作所需时间等协商收费。,谈判费是每份1500-20000元。

6.律师调查:根据调查项目协商费用。


山西省临县的第十三庭在哪里?

2020年11月16日到2020年11月20日,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主任律师团队的律师们将陪同委托人在福建省福州市、福建省三明市、河北省高碑店市、湖北省荆州市、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贵州省毕节市、海南省海口市、河北省衡水市、河北省秦皇岛市、湖南省邵阳市、湖南省株洲市、湖南省长沙市、江西省吉安市、吉林省延边朝鲜自治州、江苏省苏州市、云南省昆明市、甘肃省兰州市、辽宁省沈阳市、江西省南昌市、河南省平顶山市、山东省菏泽市、山西省晋中市、陕西省西安市、上海市、四川省广安市、四川省宜宾市、河南省商丘市、河南省许昌市、河南省郑州市、天津市、浙江省嘉兴市参加拆迁维权诉讼的开庭、案件沟通活动。

1、河南省吴先生等人诉夏邑县刘店集乡人民政府、吴庄村村民委员会行政强制一案开庭公告

时间:2020年11月17日08:40

地点:商丘市夏邑县人民法院

委托人:吴先生等人

被告:夏邑县刘店集乡人民政府、吴庄村村民委员会

办案事由:行政强制

办案律师:王兰律师(王有银主任团队律师)

2、湖南省温先生等人和律师在湖南省邵阳市邵东经济开发区办案公告

时间:2020年11月17日09:00

地点:湖南省邵阳市邵东经济开发区

委托人:温先生等人

办案事由:约谈

办案律师:张小华律师、邵笛律师(王有银主任团队律师)

3、四川省林女士等人诉邻水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管理(土地)行政补偿一案开庭公告

时间:2020年11月17日09:00

地点:四川省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委托人:林女士等人

被告:邻水县人民政府

办案事由:土地行政管理(土地)行政补偿

办案律师:张翔宇、刘晓刚律师(王有银主任团队律师)

4、四川省邓女士诉江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赔偿一案开庭公告

时间:2020年11月17日09:00

地点:四川省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九审判庭

委托人:邓女士

被告:江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办案事由:行政赔偿

办案律师:黄益玲律师(王有银主任团队律师)

5、河南省贾女士诉河南省人民政府撤销信息公开复议决定一案开庭公告

时间:2020年11月17日09:00

地点:郑州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京广中路15号二号法庭)

委托人:贾女士

被告:河南省人民政府

办案事由:撤销信息公开复议决定

办案律师:朱晓生律师(王有银主任团队律师)

6、辽宁省大连某园艺有限公司、大连某生物园有限公司和律师在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办案公告

时间:2020年11月17日09:00

地点:辽宁省自然资源厅

委托人:大连某园艺有限公司、大连某生物园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大连市自然资源局

办案事由:听证

办案律师:况敏律师(王有银主任团队律师)

7、广西省唐先生诉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政府行政强制及行政赔偿一案开庭公告

时间:2020年11月17日09:00

地点:广西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委托人:唐先生

被告: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政府

办案事由:行政强制及行政赔偿

办案律师:沈蓉律师(王有银主任团队律师)

8、贵州省廖先生诉茶店乡人民政府行政赔偿纠纷一案开庭公告

时间:2020年11月17日09:30

地点:贵州省黔西县人民法院第八法庭

委托人:廖先生

被告:茶店乡人民政府

办案事由:行政赔偿纠纷

办案律师:高明扬律师(王有银主任团队律师)

9、山东省廉先生诉单县人民政府行政赔偿一案开庭公告

时间:2020年11月17日15:00

地点: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

委托人:廉先生

被告:单县人民政府

办案事由:行政赔偿

办案律师:刘超律师(王有银主任团队律师)

10、福建省林女士诉闽侯县竹岐乡人民政府行政协议(诉安置补偿协议无效)一案开庭公告

时间:2020年11月17日15:00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市仓山区法院第六法庭

委托人:林女士

被告:闽侯县竹岐乡人民政府

办案事由:行政协议(诉安置补偿协议无效)

办案律师:金磊律师(王有银主任团队律师)

11、河南省王先生诉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卫东分局、平顶山市卫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限拆通知一案开庭公告

时间:2020年11月18日08:30

地点: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第15法庭

委托人:王先生

被告: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卫东分局、平顶山市卫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

办案事由:限拆通知

办案律师:张立昌律师(王有银主任团队律师)

12、福建省邱女士等人和律师在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八法庭办案公告

时间:2020年11月18日08:30

地点: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八法庭

委托人:邱女士等人

被告: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龙岩市人民政府、龙岩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

办案事由:证据交换

办案律师:刘德凤律师(王有银主任团队律师)

13、河北省翟先生等人诉故城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协议无效一案开庭公告

时间:2020年11月18日09:00

地点:河北省衡水市故城县人民法院

委托人:翟先生等人

被告:故城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

办案事由:协议无效

办案律师:李宁律师(王有银主任团队律师)

14、河南省侯先生诉方城县自然资源局征地补偿、撤销土地置换协议一案开庭公告

时间:2020年11月18日09:00

地点: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17审判庭

委托人:侯先生

被告:方城县自然资源局

办案事由:征地补偿、撤销土地置换协议

办案律师:***霞律师(王有银主任团队律师)

15、福建省邱女士等人诉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龙岩市人民政府、龙岩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强拆违法一案开庭公告

时间:2020年11月18日09:30

地点: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八法庭

委托人:邱女士等人

被告: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龙岩市人民政府、龙岩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

办案事由:强拆违法

办案律师:刘德凤律师(王有银主任团队律师)

16、云南省何先生等人诉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盘龙区自然资源局撤销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一案开庭公告

时间:2020年11月18日09:30

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25号法庭

委托人:何先生等人

被告: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盘龙区自然资源局

办案事由:撤销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

办案律师:吴海丽律师(王有银主任团队律师)

17、湖南省凌先生诉株洲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撤销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决定书一案开庭公告

时间:2020年11月18日09:30

地点: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

委托人:凌先生

被告:株洲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办案事由:撤销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决定书

办案律师:刘晓刚律师(王有银主任团队律师)

18、湖南省言先生2人诉株洲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撤销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决定书一案开庭公告

时间:2020年11月18日09:30

地点: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

委托人:言先生2人

被告:株洲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办案事由:撤销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决定书

办案律师:刘晓刚律师(王有银主任团队律师)

19、湖南省丁先生等人诉湖南省自然资源厅查处不作为纠纷一案开庭公告

时间:2020年11月18日14:00

地点:长沙铁路运输法院第三审判庭

委托人:丁先生等人

被告:湖南省自然资源厅

办案事由:查处不作为纠纷

办案律师:王雪霞律师(王有银主任团队律师)

20、河北省陈先生诉渤海乡人民政府不履行监督职责一案开庭公告

时间:2020年11月18日15:30

地点:河北省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委托人:陈先生

被告:渤海乡人民政府

办案事由:不履行监督职责

办案律师:况敏律师(王有银主任团队律师)

21、湖北省颜先生和律师在公安县夹竹园镇小桥村案涉土地所在地办案公告

时间:2020年11月19日09:00

地点:公安县夹竹园镇小桥村案涉土地所在地

委托人:颜先生

办案事由:勘查现场及沟通案件

办案律师:黄益玲律师(王有银主任团队律师)

22、江苏省马先生等人和律师在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办案公告

时间:2020年11月19日09:00

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

委托人:马先生等人

被告:木渎镇拆迁办主任,西跨塘村村委书记、副书记等

办案事由:约谈

办案律师:赵雪玲律师、高明扬律师(王有银主任团队律师)

23、陕西省郭先生和律师在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办案公告

时间:2020年11月19日09:00

地点: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委托人:郭先生

被告:杨凌示范区管委会、杨陵区政府、杨凌示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办案事由:约谈

办案律师:张立昌律师(王有银主任团队律师)

24、湖南省张先生和律师在湖南省宁乡县双江口镇长兴村鲁家塘组办案公告

时间:2020年11月19日09:00

地点:湖南省宁乡县双江口镇长兴村鲁家塘组

委托人:张先生

办案事由:约见

办案律师:邵笛律师(王有银主任团队律师)

25、河北省邵先生诉易县公安局行政不履责一案开庭公告

时间:2020年11月19日09:30

地点:高碑店市人民法院

委托人:邵先生

被告:易县公安局

办案事由:行政不履责

办案律师:李宁律师(王有银主任团队律师)

26、河南省孙先生诉许昌市魏都区魏北街道办事处确认行政行为无效一案开庭公告

时间:2020年11月19日10:30

地点: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十三号审判庭

委托人:孙先生

被告:许昌市魏都区魏北街道办事处

办案事由:确认行政行为无效

办案律师:***霞律师(王有银主任团队律师)

27、海南省钱先生等人和律师在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办案公告

时间:2020年11月19日14:00

地点: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委托人:钱先生等人

被告:会文镇人民政府

办案事由:庭询

办案律师:刘超律师(王有银主任团队律师)

28、湖北省杨先生和律师在公安县斗湖堤镇德义当村案涉房屋所在地办案公告

时间:2020年11月19日14:00

地点:公安县斗湖堤镇德义当村案涉房屋所在地

委托人:杨先生

办案事由:勘查现场

办案律师:黄益玲律师(王有银主任团队律师)

29、云南省高先生诉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关上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一案开庭公告

时间:2020年11月19日14:30

地点: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

委托人:高先生

被告: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关上街道办事处

办案事由:政府信息公开

办案律师:刘佳律师(王有银主任团队律师)

30、河南省程女士诉浉河区人民政府赔偿类纠纷一案开庭公告

时间:2020年11月19日15:00

地点: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委托人:程女士

被告:浉河区人民政府

办案事由:赔偿类

办案律师:脱艳丽律师(王有银主任团队律师)

31、上海市杨先生诉普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令交地决定行政征收一案开庭公告

时间:2020年11月20日09:00

地点:上海铁路运输法院

委托人:杨先生

被告:普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办案事由:责令交地决定行政征收

办案律师:刘德凤律师(王有银主任团队律师)

32、吉林省包先生诉延边州自然资源局行政管理一案开庭公告

时间:2020年11月20日09:00

地点: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铁路运输法院

委托人:包先生

被告:延边州自然资源局

办案事由:行政管理

办案律师:吴海丽律师(王有银主任团队律师)

33、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白塘街道吉南村某村民小组诉江西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一案开庭公告

时间:2020年11月20日09:30

地点:南昌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第一审判庭

委托人:吉安市吉州区白塘街道吉南村某村民小组

被告:江西省人民政府

办案事由:行政复议决定

办案律师:李站波律师(王有银主任团队律师)

34、甘肃省朱先生等人和律师在兰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进行证据交换办案公告

时间:2020年11月20日14:00

地点:兰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委托人:朱先生等人

被告:七里河区人民政府

办案事由:证据交换

办案律师:刘佳律师(王有银主任团队律师)

35、甘肃省朱先生等人诉七里河区人民政府确认行政不履职违法一案开庭公告

时间:2020年11月20日14:00

地点:兰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委托人:朱先生等人

被告:七里河区人民政府

办案事由:确认行政不履职违法

办案律师:刘佳律师(王有银主任团队律师)

36、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白塘街道吉南村某村民小组和律师在吉安市吉州区人民政府办案公告

时间:2020年11月20日14:30

地点:吉安市吉州区人民政府

委托人:吉安市吉州区白塘街道吉南村某村民小组

办案事由:约谈

办案律师:李站波律师(王有银主任团队律师)

37、山西省苗先生等人诉吕梁市临县人民政府告知书无效一案开庭公告

时间:2020年11月20日15:00

地点:山西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

委托人:苗先生等人

被告:吕梁市临县人民政府

办案事由:诉告知书无效

办案律师:刘超律师(王有银主任团队律师)

38、天津谢先生诉天津市河东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信息公开一案开庭公告

时间:2020年11月17日14:00

地点: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委托人:谢先生

被告:天津市河东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办案事由:信息公开

办案律师:李站波律师(王有银主任团队律师)

39、浙江省姚先生和律师在嘉兴市海宁看守所办案公告

时间:2020年11月16日下午

地点:嘉兴市海宁看守所

委托人:姚先生

办案案由:会见(非法占用农用地)

前往律师:李宁律师 (王有银主任团队律师)

面临征地拆迁的广大朋友请提前24小时与开庭律师沟通,按照开庭公告的时间、地点前往附近法庭参加庭审旁听。在庭审结束后如需咨询征地拆迁维权事宜的,也可以提前与开庭律师预约。

希望面临征地拆迁的被征地拆迁户不要错过学习和咨询的机会。预约电话:13811117637。

【旁听小贴士】

开庭旁听要预约,身份证件准备好

开庭时间很重要,几号几点要记牢

开庭地点在哪里,旁听之前查明了

拍照录像不可以,谨遵法庭的规定

庭审现场勿喧哗,保持安静好公民

圣运律师提示大家,若遇到不允许旁听或临时取消开庭的情形,一定要及时联系圣运律师:13811117637,我们会协调您与开庭律师见面咨询。

文章 | 圣运律师 | 视觉 编辑 | 金秀

我们是圣运律师,我们是国内知名行政法、征地拆迁专业律所,我们以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为己任,我们只为被拆迁人维权,我们帮助守护和争取您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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