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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物业费被 *** 了最后怎么办 (欠物业费被 *** 了影响征信吗)

作者:可雅芊 科普百科 2023-06-01 04:37:40 阅读:29

一、欠物业费被***了最后怎么办

欠物业费被起诉了最后怎么办 (欠物业费被起诉了影响征信吗)

1、欠物业费被***了最后的结果如下:

(1)如果业主确实未交物业费的,判决业主缴纳;

(2)若业主不缴纳物业费属于合理合法的,法院会驳回物业公司的请求。根据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若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交纳或拒绝交纳物业服务费的,则业主委员会有权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

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讼或者申请仲裁。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二、物业费用产生纠纷找谁

物业费用产生纠纷后可以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以及与价格部门同级房地产行政的主管部门。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面对物业纠纷,解决方法如下:

1、可以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

2、在投诉前应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比如证据的收集、整理;重点搜集物业公司未按协议履行的相关证据,证据要充分完整;

3、针对物业的行为,可以向当地房地产管理局物业管理处进行投诉,该部门为物业行业主管部门;

4、投诉应当注意尽量不要采用口头投诉的方式,建议以书面方式提交;

5、如果投诉无法解决的,建议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解决。

《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

1、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协商解决

《物业管理条例》中已经对业主、业主委员会及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作出了明确规定,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可以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和物业管理合同的规定,自愿平等地进行磋商,进而解决管理纠纷。

2、由第三人调解

这是指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可以将纠纷提交给第三人,由第三人来主持双方进行协商,促成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一般调解可分为民间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三种,比如可以由物业公司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3、提交仲裁机关仲裁

这是指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双方发生纠纷后,根据我国《仲裁法》第4条的规定,依照物业管理公司中的仲裁条款或者纠纷发生后自愿订立的仲裁协议,将纠纷提请有管理权的仲裁机构即物业管理公司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以解决纠纷。

4、投诉

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发生纠纷时,业主可以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49条,向其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5、提***讼

业主通过以上四种方式仍无法解决纠纷时可以将纠纷诉至法院或直接向当地人们法院***,请求法院依法行使审判权以解决纠纷。

6、更换物业公司

如果以上方式都不能让业主满意,则业主可以更换物业公司。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于物业纠纷的规定

第三条 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行业规范确定的维修、养护、管理和维护义务,业主请求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物业服务企业公开作出的服务承诺及制定的服务细则,应当认定为物业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四条 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或者法律、法规、管理规约,实施妨害物业服务与管理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承担恢复原状、停止侵害、排除妨害等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或者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或者重复收费,业主以违规收费为由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业主请求物业服务企业退还其已收取的违规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六条 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七条 业主与物业的承租人、借用人或者其他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八条 业主大会按照物权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程序作出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决定后,业主委员会请求解除物业服务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物业服务企业向业主委员会提出物业费主张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向拖欠物业费的业主另行主张权利。

物业合同纠纷是需要由双方根据实际来签订的,具体情况下可以在达成一致意见后由双方协商来进行认定,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律师来进行合法的界定,并依据有关法律规定来提出诉讼请求,由法院判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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