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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路标准轨距是多少 (中国铁路标准轨距是多少厂厘米)

作者:于琳凤 生活妙招 2023-05-31 00:13:15 阅读:24

中国铁路标准轨距是多少

1435毫米。根据《铁路法》第三十八条规定:铁路的标准轨距为1435毫米,新建国家铁路必须采用标准轨距。

中国铁路标准轨距是多少 (中国铁路标准轨距是多少厂厘米)

窄轨铁路的轨距为762毫米或者1000毫米。

新建和改建铁路的其他技术要求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扩展资料:亚洲各国轨距日本:日本的铁路轨距主要为1067毫米(3_6_)。但也有部份铁道使用762毫米、1372毫米(京王电铁、东急世田谷线、函馆市电、都电及都营新宿线)和1435毫米。东盟国家:东南亚国家,包括越南、柬埔寨、老挝、泰国、缅甸及马来西亚以米轨(1000毫米)铁路为主。

南亚国家:南亚国家的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及斯里兰卡的铁路轨距不一,但多数为1676毫米。印度现有计划将所有窄轨改成1676毫米 。

中国铁路标准轨距是多少毫米?

中国铁路的标准轨距为1435毫米。《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第三十八条规定:铁路的标准轨距为1435毫米。

新建国家铁路必须采用标准轨距。

窄轨铁路的轨距为762毫米或者1000毫米。新建和改建铁路的其他技术要求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铁路建成后,必须依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的规定,经验收合格,方能交付正式运行。扩展资料:东南亚国家绝大多数使用轨距为1000毫米的窄轨;中国、伊朗、土耳其的铁路是轨距1435毫米的标准轨;印度、巴基斯坦的铁路和孟加拉国的部分铁路,轨距为1676毫米,属于宽轨;俄罗斯和中亚的那些独联体国家,铁路也是宽轨,轨距是1520毫米。

4种不同的轨道,有不同的技术标准,连接起来困难很大,在互相交接的地方必须换另一种列车,客运还相对简单一点,货运就要重新装卸,非常麻烦。中国正致力于将标准推广适用于马来西亚、新加坡、印度、俄罗斯等引进中国高铁的国家,未来包括伊朗、美国、委内瑞拉等全球30多个国家也有望采纳“中国标准”。

铁路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铁路建设管理,规范铁路建设行为,提高铁路建设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铁路建设是指新建、改建铁路建设项目的立项决策、勘察设计、工程实施、竣工验收等全部建设活动。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铁路建设活动。

第四条 铁路建设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的规章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建设程序。第五条 铁路建设应坚持科技创新,积极采用现代管理方法,推广使用先进技术、先进设备、先进工艺、新型建筑材料,不断提高建设水平。第六条 铁路建设应高度重视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和防灾减灾工作,节约能源和土地,做好文物保护。第七条 铁路建设实行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质量监督制。

第八条 铁路建设必须加强质量、安全管理,保证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第九条 从事铁路建设的项目管理、勘察设计、工程施工和监理、咨询等活动的企业和主要从业人员,必须按规定取得相应专业资质和个人执业资格,在批准的资质和资格范围内从业,接受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第十条 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负责全国铁路建设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 建设程序第十一条 铁路建设程序包括立项决策、设计、工程实施和竣工验收。第十二条 立项决策阶段。依据铁路建设规划,对拟建项目进行预可行性研究,编制项目建议书;根据批准的铁路中长期规划或项目建议书,在初测基础上进行可行性研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按国家规定报批。工程简易的建设项目,可直接进行可行性研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第十三条 设计阶段。

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在定测基础上开展初步设计。初步设计经审查批准后,开展施工图设计。工程简易的建设项目,可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直接进行施工图设计。第十四条 工程实施阶段。

在初步设计文件审查批准后,组织工程招标投标、编制开工报告。开工报告批准后,依据批准的建设规模、技术标准、建设工期和投资,按照施工图和施工组织设计文件组织建设。第十五条 竣工验收阶段。铁路建设项目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全部竣工或分期、分段完成后,按规定组织竣工验收,办理资产移交。

第三章 项目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十六条 铁路建设项目的建设管理单位是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机构,是实现建设目标的直接责任者。建设管理单位由建设项目投资人选择或组建。建设项目投资人按权力和责任统一的原则,明确建设管理单位的职责和权限,并监督其完成建设工作。第十七条 中央政府直接投资的铁路建设项目,由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的特点,选择建设管理单位。

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的铁路建设项目,由项目法人选择或组建建设管理单位。其他铁路建设项目,按国家规定并参照本办法选择或组建建设管理单位。第十八条 铁路建设管理单位必须是依法设立、从事铁路建设业务的企业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并满足下列条件:(一)具有管理同类建设项目的工作业绩,其负责建设的项目工程质量合格、投资控制良好,经运输检验,没有质量隐患。

(二)具有与建设项目相适应、专业齐全的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其中:单位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必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熟悉国家和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有关铁路建设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定,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单位负责人必须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具有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的经验,或担任过同类建设项目施工现场高级管理职务,并经实践证明是称职的项目高级管理人员。

主要技术负责人必须熟悉铁路建设的规程规范,具有建设项目技术管理的实践经验,或担任过同类建设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并经实践证明是称职的。主要财务负责人必须熟悉铁路建设的财务规定,具有建设项目投资控制和财务管理的实践经验,或担任过同类建设项目财务负责人,并经实践证明是称职的。(三)具有与建设项目建设管理相适应的技术、质量和经济管理机构,能够确保建设项目的质量、安全等符合国家规定,良好地控制工程投资,依法进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

铁道部、铁道部政治部、中华全国铁路总工会、全国铁道团委关于铁路企业班组建设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则第1条 为了加强铁路企业班组的思想、组织、技术业务建设,培育“四有”(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职工队伍,全面提高班组素质,强化企业管理基础,确保质量良好地完成运输生产任务,特制定本规定。第2条 班组是企业的细胞,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最基层组织,是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落脚点。

加强班组建设,是企业的一项长期战略任务,要坚持不懈地抓好。

第3条 班组建设要以安全、优质、低耗、高效和提高职工素质为重点,加强指导,完善制度,严格考核,不断提高管理水平。第二章 班组的任务第4条 班组的基本任务:(一)组织职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规、命令,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坚持社会主义方向。(二)组织职工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作业纪律,认真执行技术标准、作业标准和操作规程,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上级下达的运输生产计划。(三)做好生产现场管理和专业基础工作,实行文明生产。

(四)搞好民主管理,开展劳动竞赛、技术革新、合理化建议和双增双节活动。(五)组织职工学习政治和技术业务,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六)组织职工生活互助,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增强班组的凝聚力。

第三章 工班长第5条 工班长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政治思想好,责任心强,以身作则,敢抓善管,办事公道。(二)技术业务水平较高,能独立解决班组生产中的技术业务问题。(三)有一定的管理知识和组织能力,能较好地开展班组各项管理工作。

(四)作风民主,团结同志,会做思想工作,在群众中有威信。(五)年富力强,身体健康,具有初中或相当于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第6条 工班长的产生由车间主任提名,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批任命。

有条件的也可采取民主选举、聘任、招聘等方式产生,以人事命令公布。第7条 工班长的基本职责是:组织领导、监督检查班组成员优质高效地完成各项任务,保证安全生产。第8条 工班长有以下权力:(一)指挥本班组运输生产活动,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分配、调整职工工作任务。(二)按照内部经济责任制规定,公正合理地分配班组成员奖金。

(三)批评教育违反劳动纪律、作业纪律和操作规程的职工;对直接危及人身和行车安全的职工有权当即停止其工作。(四)对班组职工的评先、奖惩、提职、晋级、福利以及学习深造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五)对上级违章指挥可拒绝执行,并向上反映。(六)维护本班组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9条 经批准任命、聘任、招聘的工班长,按规定享受工班长津贴。第10条 对工班长应分层次、按业务系统进行培训,每两年应当轮训一遍,不断提高其政治、技术业务素质。新任用工班长,须经岗前培训合格,方准任职。第11条 对工班长实行定期考核,不称职的及时调整,称职的要相对稳定。

第四章 班组管理第12条 班组的组建应本着便于生产指挥和管理的原则,按工种、工序、班次和作业区域合理划分。第13条 班组应着重抓好以下管理工作:(一)生产管理。根据上级下达的任务,提出年度奋斗目标,安排好月旬计划和日班计划,做到均衡生产;针对生产中的难点,开展攻关活动。

(二)安全管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作业纪律,严格执行作业标准、操作规程,搞好自控、互控、联控,保证安全生产。(三)劳动管理。

合理安排劳动力,充分利用工时,按定额组织生产,不断提高劳动效率;严格工作实绩考核,奖勤罚懒,激励先进;做好职工劳动保护工作。(四)质量管理。增强质量意识,搞好工序质量控制,严格质量检查验收制度,不断提高质量。(五)设备管理。

严格设备、工具、备品管理制度,搞好养护维修,保证经常处于良好状态。(六)班组核算。加强班组经济核算,开展“双增双节”活动,节约能源、原材料,努力降低消耗。

(七)现场管理。实行定置管理,生产现场做到环境整洁、纪律严明、设备完好、物流有序、信息准确、生产均衡,实现文明生产。第14条 本着精简、统一、实用的原则,班组一般设生产管理、安全管理、经济责任制考核、班组核算、会议记录、政治业务学习等管理台帐。

国家规定铁路两侧多少米为铁路用地?

国家规定铁路两侧城区房屋10米内为高速铁路用地,8米内为其他铁路用地;城市郊区房屋12米内为高速铁路用地,10米内为其他铁路用地;村镇居民房屋15米内为高速铁路用地,12米内为其他铁路用地;其他地区20米内为高速铁路用地,15米内为其他铁路用地。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铁路线路两侧应当设立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

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范围,从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或者铁路桥梁(含铁路、道路两用桥,下同)外侧起向外的距离分别为:(一)城市市区高速铁路为10米,其他铁路为8米;(二)城市郊区居民居住区高速铁路为12米,其他铁路为10米;(三)村镇居民居住区高速铁路为15米,其他铁路为12米;(四)其他地区高速铁路为20米,其他铁路为15米。

扩展资料《铁路安全管理条例》中规定:第三十一条 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既有的建筑物、构筑物危及铁路运输安全的,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后仍不能保证安全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拆除。拆除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的建筑物、构筑物,清理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的植物,或者对他人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已依法取得的采矿权等合法权利予以限制,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或者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是,拆除非法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的除外。第三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铁路桥梁跨越处河道上下游各1000米范围内围垦造田、拦河筑坝、架设浮桥或者修建其他影响铁路桥梁安全的设施。

因特殊原因确需在前款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围垦造田、拦河筑坝、架设浮桥等活动的,应当进行安全论证,负责审批的机关在批准前应当征求有关铁路运输企业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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