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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带病提拔

作者:晋新宁 在线学习 2023-05-30 22:59:47 阅读:25

什么是带病提拔

干部“带病提拔”,是指干部在提拔前或提拔过程中,存在有***违法行为但组织未能发现或查实,得以提拔任职的情况。带病提拔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不正之风,也称“带病上岗”,是群众对一些有***行为的党政干部“边腐边升”、得到提拔和重用现象的约定俗成的说法。

什么是带病提拔

虽然被“带病提拔”的领导干部只是极少数,但影响极坏,危害极大。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市场经济建设步伐的加快,干部“带病提拨”问题在一些地方和部门有所滋长和曼延,已是一个值得高度重视的问题。扩展资料:防止带病提拔的措施:一、落实工作责任。各级党委(党组)对选人用人负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分别承担直接责任和监督责任。要强化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好干部标准,落实“三严三实”要求,大力培养、大胆使用忠诚干净担当、谋改革促发展实绩突出的干部。

二、深化日常了解。坚持经常性、近距离、有原则地广泛接触干部,深入了解干部的日常品行和表现,多渠道、多层次、多侧面识别干部。通过调研、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任期考核、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等渠道,及时掌握干部的德才表现、重要情况和群众口碑,注重了解干部在重大事件、重要关头、关键时刻的表现。

如何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坚持预防为主,抓实监督管理。强化监督管理是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和“带病上岗”重点。

要坚持把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从严问责贯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从源头上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和“带病上岗”。

要加强对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警示教育和经常性教育,把廉洁从政作为立身之本、为官之基、从政之要,筑牢拒腐“防线”,坚守廉洁“底线”,远离高压“红线”。要建立健全民主生活会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监督关口前移,使领导干部的行为始终处于制度的约束之下。要坚持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零容忍”,特别是对“带病提拔”的干部,不仅要追究当事人责任,还要责任倒查,对其选拔任用过程进行调查,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实际工作中,滑县坚持从完善制度和规定方面入手,切实加强干部监督管理。

一是认真落实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执法、执纪、计生、审计、信访、编制等部门的联系,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对县管干部进行综合监督,及时了解和掌握干部违法、***及计划生育等情况,为县委把好选人用人关。二是积极推行干部约谈制度。

对通过举报、任前公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等渠道发现的监督信息,进行分析梳理,有针对性地约谈干部。

如何健全"带病提拔"的问责制度

1、严格责任追究,建立健全问责机制。严格责任追究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保障,也是从严治党方针的具体体现。

1)、有责必究,追究必果。

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问责制结合起来,实施责任追究倒查制,出了问题从严从快处理,实行层层追究,不管查到什么人,都要坚决处理,不搞下不为例,杜绝以经济处罚为由,逃避执纪,或以集体决策失误为由,逃避个人责任,形成良性的责任导向;2)、分清主次,抓住重点。在责任追究的重点对象上,要坚持以抓领导干部为重点,就各类领导班子而言,应以党政领导班子为重点,就各部门领导干部而言,应以重要岗位的主要领导干部为重点;3)、宽严相济,区别对待。把出了问题积极查处与出了问题遮遮掩掩的责任分开,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的问题进行掩盖、袒护,或者干扰、阻碍责任追究调查处理的作为责任追究的着重点,充分调动领导干部履职尽责的自觉性和积极性,特别是党政“一把手”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的责任意识。确保监督者也受监督,形成监督问责的闭环。

2、扎紧“制度笼子”,健全作风改进机制。落实“两个责任”,作风建设是保障。党员干部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践者,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同时,必须针对领导干部手中的行政管理权加强制度控权,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强化纪律约束,使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同步推进,实施“通电工程”,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促使干部严格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坚决防止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各自为政、阳奉阴违。强化履职尽责,深入开展“岗位就是责任”专题教育,抓好“庸懒散拖”和“吃拿卡要报”专项治理,切实防止有岗不尽责、在岗不敬业、出工不出力等问题。强化监督惩治,坚持有纪必执,有违必查,维护纪律约束的刚性。

3、落实“两个责任”,监督制约是核心。以加强权力监督制约为主线,以风险管理为导向,深入推进内控机制建设,努力把内控机制打造成“制度笼子”的有效载体。坚持科学分权、过程控权、公开亮权的内控工作思路,扎实做好防控措施的动态管理和优化完善。

健全完善内控工作考核评价体系,优化考核指标,强化责任追究和结果运用,促进了内控工作任务落实到位。4、发扬“钉钉子”精神,健全督导落实机制。落实“两个责任”,督导落实是关键。党风廉政建设是一项全员参与的政治任务,需要全体党组织发扬“钉钉子”精神,上下各负其责、共同努力,最大限度地聚集反腐倡廉的正能量。

1)、各级党组和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履行职责。实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任务书工程”,建立明责、履责、问责的主体责任体系,着力解决党组主体责任不清等问题。全面落实用人责任、纠正责任、制权责任、支持责任和管理责任,年初研究工作方案,平时加强日常督查,年末听取汇报、进行审议评价。2)、认真抓好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落实。

对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制定具有可操作性、可评价性的制度规定,将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解落实到分管领导、各部门、各单位,明确廉政建设责任。班子成员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逐一梳理监管职责,对每一项权力都制定可操作、可倒查、可追究的预防***措施,真正把廉政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之中。3)、纪检监察部门切实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积极推动税务纪检监察聚焦主业,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

在监督内容上,重点加强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党组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以及干部选拔任用等工作的监督。在监督方式上,对权力较为集中、廉政风险较大、群众关注度高的重点事项,由全程参与向重点监督转变,提升监督实效。5、狠抓落地生根,健全责任追究机制。

落实“两个责任”,责任追究是抓手。实际工作中,无论“一把手”还是副职,都要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签字背书,出了问题就追究责任。全面推行绩效管理,坚持考核指标与对应工作责任相匹配,科学制定指标分解措施和方法,提高了考核的客观性、公正性,保证考评指标落地。

对发生重大***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继续加大问责力度,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办法,形成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对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不力的单位或部门,严格责任追究,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倒查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健全完善信访举报、案件线索报告和舆情处置等制度,加强函询和诫勉谈话,注重抓早抓小,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进一步加大执纪办案力度,注重从信访举报中收集案件线索,拓宽案源渠道,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法以及发生在税收执法领域和纳税人身边的***案件。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出台或修订党内法规具体超50部法规有哪些

1、《廉洁自律准则》是2015年10月***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的简称。由党中央根据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新的实践需要,在2010年《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基础上修订而成。

全文共8条、281字,包括导语、党员廉洁自律规范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

2、《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是为了防止干部“带病提拔”而制定的法规,2016年8月,《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由***中央办公厅印发,自2016年8月起实施。通知指出,《意见》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对切实防止干部“带病提拔”作出具体规定,是做好新时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遵循。3、《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是为了更好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经受“四大考验”、克服“四种危险”,由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制定的一部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准则。4、《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为了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解决没有人负责的问题而制定的面向各级党组织和各级领导干部,追责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力、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给党的事业造成严重损害、“***”和***问题多发频发、选人用人失察、任用干部连续出现问题、巡视整改不落实等问题的条例,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5、《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是中国共产党为全面从严治党,维护党的纪律,规范纪检机关监督执纪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结合工作实践,制定的规则。规则于2017年1月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通过,共九章五十七条, 于2017年1月20日发布并施行。此前发布的有关纪检机关监督执纪工作的规定,凡与此次规则不一致的,按照此次规则执行。

扩展资料:“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出台或修订的党内法规超过50部,标志着全面从严治党由重点治标走向了重点治本,管党治党由宽松软走向严实硬。”辽宁省锦州市委书记王明玉代表说,如《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为我们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和政策遵循。加强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之策、根本之策。

山西省运城市委书记王宇燕代表指出,一部部党内法规的接连出台,为管党治党提供了强有力的“抓手”。“如《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出台后,运城用好这一‘利器’,2016年全市共有161名党员领导干部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被严肃问责,其中一把手的比例显著上升,有力地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王宇燕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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