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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的名义》里大风厂116事件是怎么回事? (人民的名义里学英语是什么意思)

作者:晋新宁 干货分享 2023-06-01 01:40:31 阅读:31

《人民的名义》里大风厂116事件:

《人民的名义》里大风厂116事件是怎么回事? (人民的名义里学英语是什么意思)

蔡成功是大风服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政府要对大风厂进行拆迁,蔡成功指使员工在厂外门口挖沟渠放沙袋浇上汽油,以阻止拆迁队的推土机过去。

当天晚上,拆迁队到了现场,员工们拿着火把以示震慑,护厂队长王***的火把不慎滴下火星点燃了汽油,导致厂门口发生大火,致两人烧成重伤,32人轻伤。

还有一个事实,厂内有20吨汽油车,一旦火势没有及时阻止,继续蔓延,那么将对周围安全造成的后果不堪设想。

扩展资料

案例原型

1、大风厂股权纠纷

周梅森自身事件:周梅森隐名持有江苏徐州当地一家银行的股权,但被代持的民企朋友违规抵押。由于资金链断裂,银行要收股权。手持股权证自以为高枕无忧的周梅森,就此卷进了两年多的股权官司。

2、赵德汉

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原副司长魏鹏远。

3、欧阳菁收银行卡买衣服

南京市浦口区区反贪局的案例。因为要买的衣服很贵,钱不够,这个官员拿了***的卡和自己的卡,检察机关的证据就落实了。

《人民的名义》该剧以检察官侯亮平的调查行动为叙事主线,讲述了当代检察官维护公平正义和法制统一、查办贪腐案件的故事,于2017年3月28日在湖南卫视“金鹰独播剧场”播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人民的名义

她丈夫是周迅恩师,为演《人民的名义》她扮老十岁

《人民的名义》涉及的法律问题

《人民的名义》开播至今,该剧引发了社会广泛热议,《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参考消息》等多家主流媒体对该剧的播出高度关注,刊发各类报道逾百篇。其中,《人民日报》评论文章《以人民的名义,将反腐进行到底》认为,“该剧中触目惊心的反腐画面,正是惊心动魄的反***斗争的艺术再现。以人民的名义是反腐的动力,更是反腐的意义”。甚至连国家广电总局都罕见地发文表扬了该剧。

一、蔡成功将大风厂公司股权质押给山水集团的行为是否有效?法院能否将股权直接判给山水集团?

股权质押,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也就是说蔡成功作为大风厂的股东有权利将其所持有的大风厂的股权质押给山水集团,但是蔡成功却是将大风厂全部的股权都质押给山水集团,而大风厂的股份中有40%的股份是属于大风厂的职工的,蔡成功只拥有大风厂60%的股份。

从《物权法》的角度来说,对于工人拥有的那大风厂40%的股份,蔡成功未经工人授权,是无权处分的。同时,剧中多次提到,蔡成功如果不能按时归还借款,大风厂的股权就归山水集团所有,如果蔡成功和山水集团的质押合同中约定了此约定,那么该约定属于典型的流质,根据《物权法》第211条之规定,该约定无效的。

而从《公司法》、《担保法》的角度来说,用股权质押的,当债务清偿期届满,设质人无力清偿债务时,就涉及到质权执行的问题,《担保法》第71条规定,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变卖质物。因此权利质押的质权人也可以与出质人协议转让质押的权利,或者拍卖、变卖质押的权利。无论协议转让质押的股权还是拍卖、变卖质押的股权都会发生同样的结果,就是受让人会成为公司的股东。《担保法》规定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于《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而《公司法》关于股份转让的规定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和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因此,蔡成功想以大风厂全部股份做质押不仅要征得持股员工的同意和授权,从程序上还得召开股东会,并经过半数的全体股东同意才可以。而蔡成功一没有大风厂持股员工的真实授权,二没有召开股东会,因此蔡成功将大风厂公司股权质押给山水集团的行为是无效的。

既然蔡成功将大风厂公司股权质押给山水集团的行为是无效的,那么法院就不能股权直接判给山水集团。倒退一万步讲,即使蔡成功将大风厂公司股权质押给山水集团的行为是有效的,法院也不应直接将股权判给山水集团,只能确认质押合同有效,要求蔡成功履行协议。至于质权执行问题,不是法院审判阶段所能解决的。质权执行方式,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变卖质物。因此,法院不能将股权直接判给山水集团。

二、大风厂向山水集团借款6000万元用于过桥,日息千分之四是否受法律保护?

日息千分之四,换算成年利率就是144%(用民间的说法就是月息一毛二),而自2015年9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一款明确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用民间的说法就是月息2分),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也就是民间借贷约定的利息年利率不得超过24%(月息2分),显然日息千分之四(年利率144%,月息1毛2)远远超过法律规定的最高值。

那么是不是利率超过年利率24%(月息2分)就完全不受法律保护了呢?不是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月息3分),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月息3分)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也就是民间借贷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月息2分)的部分是受法律保护的;而超过年利率24%(月息2分)未超过年利率36%(月息3分)的利息部分,已经支付的不再退回,未支付的不再支付;而超过年利率36%的利息部分,不仅不用支付,而且已经支付过的还可以在借款人的请求下退还。

简单的来说,大风厂向山水集团借款6000万利息,由于大风厂并未向山水集团支付过利息,大风厂最多按照年利率24%(月息2分)向山水集团支付利息。

三、汉东省反贪局与京州市公安局同时对蔡成功立案侦查,以谁为主?(汉东省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与京州市公安局两家谁对蔡成功案件有立案侦查权?)

汉东省反贪局隶属于汉东省检察院,而检察院的侦查权仅限于***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利的犯罪,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按理说京州市公安局对与蔡成功有侦查权。而检察院没有侦查权,因为京州市公安局是涉嫌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蔡成功进行侦查,而检察院则以行贿罪对蔡成功进行侦查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属于行为犯,无论是否造成严重后果,只要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都能够成该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或者***。剧情造成2人重伤38人轻伤,制造轰动世界的“一、一六”事件。而犯行贿罪的,处5年以下***或者拘役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或者***,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刑法第390条第2款同时规定,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本律师认为,抛开蔡成功与候亮平之间的关系(发小),因以京州市公安局侦查为主。

四、放高息的人为了索要借款将蔡成功关键狗笼子里三天三夜是否构成犯罪?如何定性?

放高息的人为了索要借款将蔡成功关键狗笼子里三天三夜,非法限制了蔡成功的人身自由,不仅非法拘禁长达三天三夜,而且采取将蔡成功关进狗笼子里这种侮辱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拘役、管制或者***。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五、侯亮平作为具体办案人,审讯蔡成功时是否应该回避?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由于蔡成功是侯亮平的发小,符合《刑事诉讼法》第28条第4项的其他关系,侯亮平作为具体办案人,在审讯蔡成功时应当回避。

六、汉东省京州市光明区公安分局的局长程度将大风厂工会主席郑西坡以传唤的名义关进拘留所是否构成打击报复犯罪?

传唤证,是公安机关通知违法或者犯罪嫌疑人于指定的时间、地点到案所采取的一种措施。如果传唤到案后,经调查违法或者犯罪事实确凿的,嫌疑人会被拘留。如果经调查没有违法或者犯罪事实,或者证据明显不足的,则公安机关必须立即放人。传唤的最长时间为二十四小时。程度以传唤证将郑西坡传唤回公安局,经调查没有违法、犯罪事实,却逼迫郑西坡穿上囚衣并关进拘留所,这不仅严重违法刑事程序(拘留必须出示拘留证),而且侵犯了郑西坡的人身权益。

刑法条文中没有打击报复罪,与此相对应的犯罪有:203条诬告***;254报复***;308条打击报复证人罪。报复***仅针对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四类人,而打击报复证人罪仅针对证人,而郑西坡不属于上述五类人,而程度并没有诬告,因此程度的行为虽然严重违法,但并不构成上述三类罪名。

七、郑西坡之子郑胜利在网上疯狂发帖,直指公安局以传唤名义深夜将郑西坡无故逮捕,瞬间引起了网上的热议的行为是正当维权?还是涉嫌构成犯罪?

根据《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郑胜利在网络上疯狂发帖,引起网上热议,虽然所发信息可能被点击、浏览次数超过五千次以上,被转发次数超过五百次以上的;但郑胜利发帖信息属实,不涉及诽谤、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经营等行为,因此不够成犯罪。

八、达康书记要求为大风厂指派2名法律援助律师帮助大风厂与山水集团打官司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股权纠纷问题是否符合法律援助条件?

根据《法律援助条例》第10条的规定,“公民有下列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或辩护人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或由人民法院指定辩护:(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显然大风厂与山水集团的股权纠纷并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

九、赵东来到公安医院审问蔡成功,让蔡成功照着他给的纸条上的话念一遍得到的证据是否可以作为非法证据予以排除。

如果赵东来是想将蔡成功让蔡成功照着他给的纸条上的话念的内容作为证据使用,根据《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条规定,属于采取非法手段获得的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属于非法言辞证据予以排除。

但是赵东来仅是想获得蔡成功照着他给的纸条上的话念一遍的录音,用以技术甄别是蔡成功的声音与陈海电话中留存的举报人的录音中举报人的声音是否一致。也就是用于判断蔡成功是否为陈海电话录音的那个举报人。从这个角度说,赵东来让蔡成功照着他给的纸条上的话念一遍得到证据不属于非法证据。

十、郑胜利与张宝宝办理假的结婚证,以办理结婚的名义骗郑西坡的二十万元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是犯罪未遂还是既遂。

郑胜利与张宝宝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办理假结婚证),想骗取郑西坡20万的行为属于诈骗行为。但是,郑胜利与张宝宝的作战计划被张宝宝无意说破,张西坡从而识破他们的诡计(郑西坡已将20万投资入了新大风厂的股),郑胜利与张宝宝骗钱的目的没有实现。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或者***,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郑胜利与张宝宝虽然实施诈骗行为,但是没有骗到财物也就达不到数额较大的标准,不构成诈骗罪。

十一、李达康通知民政局的朋友到其家里与妻子欧阳菁签署离婚协议是否符合法定程序?双方的离婚行为是否生效?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10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李达康通知民政局的工作人员到其家里与妻子欧阳菁签署离婚协议不符合法定程序。但是离婚是李达康与欧阳菁真实意思表示,双方已提交相关材料,虽然程序上有瑕疵并不影响双方离婚行为的效力,即双方的离婚行为是有效的。

十二、蔡成功购买的锦绣煤矿,给汤姆丁(丁义珍)30%的干股如何定性?

蔡成功的行为属于典型的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含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费、手续费等)的行为,涉嫌行贿罪。犯行贿罪的,处5年以下***或者拘役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或者***,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刑法第390条第2款同时规定,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十三、蔡成功购买的锦绣煤矿的投资款与大风厂是否有关系?锦绣煤矿的所有权是否应该归大风厂所有?

蔡成功购买的锦绣煤矿的投资款是用大风厂全部股权质押从山水集团借到的6000万过桥费,从这个角度上说该笔投资款与大风厂有关系。但是,锦绣煤矿是蔡成功以个人名义购买的,不论该笔投资款从何而来,锦绣煤矿的所有权都应当是蔡成功和收到干股的丁义诊所有,与大风厂无关。

十四、郑西坡组织大风厂的职工将安置费还有自出资金设立的新大风厂的性质是有限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里,权益总额不作等额划分,股东的股权是通过所认缴的出资额比例来表示,股东表决和偿债时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比例享有权利和承担责任;而股份公司的全部资本分为数额较小、每一股金额相等股份,股东的表决权按认缴的出资额计算,每股有一票表决。同时,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得多于50人,保护了公司的封闭性;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有2-200发起人,股东人数无限制,上市公司拥有上百万人的股民都是公司股东。新大风厂的股东有203名等情形可以看出,新大风厂应当为股份有限公司。

十五、新大风厂募集资金627万元,员工203名如何设立股权结构?公司通常通过股权激励也就是员工持股的方式,增强员工对企业的归属感和企业凝聚力,吸引和留住人才。员工持股方式主要有员工直接持股、通过持股平台间接持股。

(1)员工直接持股;

目前《公司法》 、《合伙企业法》对有限责任公司及有限合伙企业的股东人数均有50人的上限要求,而对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为2人—200人的限制,对普通合伙企业的人数上并没有限制。新大风车203名员工已经超过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企业的股东人数的上限,并不能通过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企业来直接持股。

新大风厂可以以普通合伙企业的形式让203名员工直接持股,这样可以让每一个股东不仅享有分红,更能参与到企业的日常运行和决策中,更能使每个员工融入到企业中。但是每个股东的责任和风险都大大增加,根据《合伙企业法》的有关规定: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即使退出合伙企业仍要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并且在企业运行上,绝大多数的事情表决要经过一致同意,在运行上有难度。

(2)员工通过持股平台间接持股

通过持股平台间接持股有两种形式,一种是通过公司间接持股,一种是通过合伙企业间接持股。新大风厂的203名员工超过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企业的股东人数的上限而不能以此来直接持股,可以通过持股平台的方式来间接的持有公司股票,参与到公司的分红中来。也就是通过在公司之外设立公司或者是合伙企业来作为持股平台让员工间接持股。通常公司会选择设立有限合伙企业作为持股平台。如果选择设立公司作持股平台,从税负上大大增加了公司的负担。持股员工分红时,作为持股平台的公司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作为员工在得到分红后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就形成了双重税负。而选择设立有限合伙企业作为持股平台无论对员工还是老板都十分有利,在缴税上先分后税,合伙企业作为持股平台不缴纳所得税,员工得到分红后缴纳个人所得税,分红中只许缴纳一种税。并且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有限合伙人则是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对持股员工来说责任和负担都有减少。对于老板,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负责合伙的经营管理;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通常由老板担任,员工则作为有限合伙人,实现了管理权和出资权的分离。所以对于新大风厂来说可以通过在公司之外设立几个50人以下的有限合伙企业作为持股平台来让员工间接持股,参与分红,实现利益最大化。转自蓝锐律师事务所的博客

大风厂和山水集团股权之争

一部反贪剧硬是被观众追成偶像剧,《人民的名义》也真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了。

但是即便收视率、口碑双飘,《人民的名义》还有存在一些硬伤被网友诟病。剧情方面,大风厂股权纠纷的法律错误被专业人士拿出来狠批。

还有剧里女性角色的脸谱化让人感觉不适。无论是任性的陆亦可(柯蓝 饰演),还是十全十美的钟小艾(赵子琪 饰演),还有撒娇卖萌的林华华(强烈认为她是安***来的关系户)。

有个女性角色看似轻描淡写,但“鸵鸟”的人设即便一扫而过也让人印象深刻,那就是 “祁同伟”的妻子“梁璐”

“梁璐”第一次出现是在《人民的名义》第四集。她一出场,弹幕里就被“她是小白菜“的刷屏了。

《杨乃武与小白菜》是陶慧敏的成名作,她诠释了一个崭新的“小白菜”。将一个不知人间情爱的童养媳,转变成一个追求爱情、敢于向命运抗争的女性的过程刻画得深动感人。

陶慧敏外柔内刚的演艺形象,加上越剧科班出身的经历,让她成功获得了电影版《红楼梦》中林黛玉的角色。

当年20岁的陶慧敏,在越剧团就经常演林黛玉。在电影版《红楼梦》中 饰演薛宝钗的傅艺伟 后来接受采访时说:“刚到剧组,看到陶慧敏往那一坐,就是林妹妹的样子出来了。”无论是坐着的时候手的摆放,还是穿着厚重的戏服走路的飘逸感,她都能自然地做到。

87版电视剧《红楼梦》中林黛玉,总是一副赌气的样子,以致于很多人都认为林妹妹情商低,就连笑的时候也让人觉得含着讽刺。陶慧敏版的林妹妹感情就丰富得多,和宝钗一起玩笑,也感觉是发自内心的,眼睛里仿佛含着雾一般,真真我见犹怜,真正“天上掉下个林妹妹”。

而1993年在《我爱我家》中,陶慧敏饰演小晴表妹,虽然只客串了两集,但是精致圆润的脸庞,含笑的眉目,温婉的性格,多少人把“小晴”当成梦中情人啊,搁现在就是“国民女神”的待遇啊。

之后,陶慧敏演过***、演过崔莺莺,2004年和侯勇搭档出演《追日》,两人的荧幕形象至今被网友称为“最佳军装夫妻”。

现实中,陶慧敏的丈夫是浙江艺校的舞蹈老师王设忠,正是他慧眼发现了周迅。

领舞的就是陶慧敏老公

“我注意到这个学生的眼睛特别灵活,练功不算最勤快,但很有灵性。”王设忠说,那个年代家庭流行用挂历,他就推荐周迅去拍挂历照。

就是这本挂历照,引起北京电影制片厂的注意,然后通过浙江电影公司找到王设忠,再联系上了周迅。就因为这样曲曲折折,周迅得以出演了人生的第一部电影《古墓荒斋》,并由此踏入演艺圈。

当王设忠在浙江艺校任教的时候,陶慧敏同在杭州的浙江小百花越剧团工作,两人还是温州老乡,因为艺术结缘,两个人走在了一起。夫妻俩一路恩爱低调,如今他们的女儿王陶蓉已经出落得亭亭玉立,还继承了父母的艺术细胞,目前正在杭州学习音乐。

夫妻两人将女儿保护得很好,以致于很多人把陶慧敏昔日和郭晓婷的照片翻出来,误认成母女俩。

陶慧敏和郭晓婷

《人民的名义》是群像戏,女演员的戏份比较少。而为了配合“老夫少妻”的剧情,陶慧敏特意扮老,演绎了一个“青春已逝”的祁夫人。

虽然戏份少,但是“祁夫人”几乎每次出场都直接反映人物性格和预示人物命运。比如她第一次出场,在与貌合神离的丈夫祁同伟闲聊时,她就评价“那你也太会算计了”,将大反派“祁厅长”的本性做了“最佳注释”。

在戏中,祁同伟是看中梁璐的父亲是***才与她结婚的。但其实梁璐是大学老师,心灵鸡汤开口即来,陶慧敏将一个隐忍又满腹才情的女人,刻画得很是形象。

目前,陶慧敏正在拍摄古装剧《花谢花飞花满天》,搭档何润东、张馨予、周海媚、归亚蕾等演员,她饰演花夫人。

“花谢花飞花满天”本是曹雪芹写的《葬花吟》的首句,由“林妹妹”陶慧敏来出演此剧,也是颇有一番情怀。

《人民的名义》为何引起纠纷?

《人民的名义》还在持续热播中,我们说说大风厂股权的问题。剧情是这样的: 大风厂原来是国有企业,二十年前国家倡导股权改制在陈岩石陈老的主持下,引进民营老板蔡成功,股权结构变为蔡成功占60%,工职持股占40%。事情的起因源于大风厂老板蔡成功需要5000万资金偿还商业贷款,于是找到山水集团的美女老板高小琴,通过伪造职工授权书一系列手续把大风厂的全部股权质押给山水集团。签订合同内容大概是大风厂向山水集团借款5000万,借期6天,如果不能按时还清则大风厂的全部股权归山水集团所有。事情本来一切顺利,但是由于利益驱使京州银行行长欧阳菁突然断贷,导致蔡成功的借款还不上来,被山水集团***,最终在副院长陈清泉的指示下判决大风厂的全部股权归山水集团所有。然而此时大风厂名下的土地因为光明峰项目飞涨价值十个亿,也就是说高小琴取得的大风厂的股权值十个亿!失去股权的大风厂职工们不干了,集体护厂引发“一一六”事件,涉及剧情的相关人物开始渐渐浮出水面...... 吃瓜群众惊呆了,以5000万的借款转眼变为十个亿,高小琴这个买卖可是赚翻了啊!这样的买卖在吃瓜群众看来不可思议,难道在法律上真的就这么名正言顺无懈可击吗? 我们暂且抛开蔡成功和山水集团签订的合同中没有职工安置条款、利息过高、伪造职工授权这些问题,仅仅探讨一下股权归属这个约定到底是什么性质。根据剧情可以知道他们在合同中约定,如果蔡成功到期没有偿还借款大风厂的全部股权就归山水集团所有。这种约定到期后未偿还借款股权 直接 归债权人所有的方式,在法律上属于 流质条款 。并且,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流质条款无效。法律规定: (禁止性规定) 《物权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抵押权人 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 不得 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 第二百一十一条 质权人 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 不得 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 《担保法》第四十条订立抵押合同时,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在合同中 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 (正确姿势) 《物权法》第二百一十九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押财产。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 协议 以质押财产 折价, 也可以就 拍卖、变卖 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 优先受偿 。 质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物权法》第二百二十一条 质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出质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流质条款为什么无效呢? 第一,为了体现民法的公平、等价有偿原则。在很多情况下,债务人为经济上的困难所迫,会自己提供或者请求第三人提供高价值的抵押财产担保何时何地较小的债权,而债权人可能乘人之危,迫使债务人订立流质契约,从中获取暴利,从而损害债务人或者第三人的利益,明显有失公允。 第二,更好地保护抵押人的正当权益。如果债权人以胁迫或者乘人之危,迫使债务人订立流质契约,或者债务人基于对抵押财产的重大误解而订立显失公平的流质契约,债务人虽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认定抵押合同无效或者行使撤销权,从而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但意思表示不真实导致合同无效或者可撤销属于弹性条款,如果债务人不能举证证明意思表示不真实,不自由,法院自然不会认定合同无效或者可撤销合同, 第三,流质契约禁止也是抵押权的本质属性所要求的。抵押权是一种变价受偿权,抵押财产未经折价或者变价,就预先约定抵押财产转移抵押权人所有,违背了抵押权的价值权属性。所以,在法律上山水集团的股权取得并不是那么名正言顺,双方签订的质押合同因内容违法无效。合同无效后,双方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可以协议以质押的财产折价清偿,也就是对大风厂的股权进行拍卖或者变卖。假如大风厂是股权评估价值为十个亿或者九个亿,总之这个数额应该是一个市场价而绝不会是5000万,这时偿还欠款以相关债务后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仍归大风厂所有,大风厂职工也不会一夜之间失去股权而没有任何补偿,“一一六事件”也就不会发生,可是这样一来也就没有好看的《人民的名义》啦!

PPTV***

上海聚力传媒技术有限公司(PPTV)认为其享有的电视剧《人民的名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遭侵权,将北京魔力互动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法院索赔50万元。目前,海淀法院已经受理此案。

案件详情

原告上海聚力传媒技术有限公司(PPTV)***称,其依法享有影视作品《人民的名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该剧自2017年3月28日在湖南卫视“金鹰独播剧场”播出以来,收视率高涨,且屡破收视记录。

2017年4月中旬,在涉案影视作品热播且更新到28集时,原告发现,被告北京魔力互动科技有限公司擅自在其所有并运营的“魔力视频MoliTV”应用软件上向公众提供涉案影视作品的在线播放服务,用户可观看涉案作品的第1集至28集。

PPTV诉求

原告认为,被告行为违反了《著作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且直接影响了涉案影视作品的在线点播量,给原告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据***要求被告停止侵权,赔偿损失,并支付原告为制止侵权行为的合理支出50万元。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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