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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赣乡约译文及解释 (致良知南赣乡约译文)

作者:李凝丝 生活经验 2023-05-30 11:36:31 阅读:25

简介

南赣乡约译文及解释 (致良知南赣乡约译文)

乡学著作。明朝王守仁撰。颁布于明正德十五年(1520年),前有作者序。

内容概况

王守仁于正德十二年被任命为南赣汀漳等处巡抚。王守仁十分重视社会教育,他颁布了关于“十家牌法”的一系列文告,目的是实施军训、改革风俗、增进道德。明正德十五年,又颁布了《南赣乡约》,是约凡十六条,规定了全乡人民共同遵守的道德公约,其中涉及军事训练、政治教育、道德陶冶等内容。首先肯定了社会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为人的善恶是教育造成的,寇盗是由于官吏的教育无方及长辈的训诲不早,朋友的奖劝失时所致。第二,确定了社会教育的目标是培养善良的人民和养成仁厚的乡风民俗,“今凡尔同约之民,皆宜孝尔父母,敬尔兄长,教训尔子孙,和顺尔乡里。”第三,规定了社会教育的内容是在家则遵孝悌之义,在乡里则相助相恤,劝善戒恶,讲信修睦,息讼罢争等。第四,指出了社会教育的办法应依靠群众的批评和检讨,因为人虽至愚,责人则明,人虽至聪,责已则昏,他认为使民众互相监督和集体表扬或检讨的方法是改造民众的道德人格之最有效的方法。

该乡约还规定了积极的任务和消极的禁令,并对“乡约会”这一组织机构、负责人职掌、活动方式、开会程序、礼仪制度等作了详密的规定。同约人中推年高有德者一人为约长,下设二名副约长,又推公直果断者四人为约正,通达明察者四人为约史,还设知约、约赞等职,组织十分严密,各有其职权。通约之人凡有危疑难处之事,皆须约长会同约之人裁处,陷人于恶罪,则坐约长约正诸人。

影响

王守仁《乡约》是受《蓝田吕氏乡约》的启发而颁布的,但更为具体详尽,其目的是为了防止人民“犯上作乱”,使民众变为封建地主阶级的驯服而精干的农奴,但的确有利于社会的安定,他提出的革除陋习与破除迷信教育的方法,以及使民众个别互相监督与集体开会检讨并表扬以改造其道德人格的办法,至今仍有现实的积极作用。在现代教育史上,一九三九年***政府实行的“管教养卫合一”的新县制政策,实质是《南赣乡约》的一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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