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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利润和利润分配 (本年利润和利润分配有什么区别)

作者:顾传刚 在线学习 2023-05-21 18:39:30 阅读:23

各位网友们好,相信很多人对本年利润和利润分配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本年利润和利润分配以及未分配利润和可分配利润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年利润和利润分配 (本年利润和利润分配有什么区别)

本文目录一览

本年利润和利润分配的关系

年利润,利润分配和未分配利润三者之间的关系

1、“本年利润”账户,从经济内容上看,是所有者权益类,从用途和结构上看是财务成果计算类。企业日常核算中,已将发生的各项费用和收益全部计入各有关收益、费用账户。在此基础上,期末就可以将全部收益与全部费用进行对比确定当期实现的利润(或亏损)。为了核算和监督企业当期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总额,《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应设置“本年利润”账户:期末,企业将各收益类账户的贷方余额转入“本年利润”账户,借记各收益账户,贷记“本年利润”账户;同时将各成本、费用和支出类账户的借方余额转入“本年利润”账户的借方:借记“本年利润”账户,贷记各成本、费用和支出类账户。转账后,“本年利润”账户如为贷方余额,反映本年度自年初开始累计发生的净利润。反之,如为借方余额,反映本年度自年初开始累计发生的净亏损。年度终了,将“本年利润”账户的全部累计发生额转入“利润分配”账户:若为贷方余额(净利润),则借记“本年利润”账户,贷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户;若为借方余额(净亏损),借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户,贷记“本年利润”账户。年度结账后,“本年利润”账户无余额。

2、利润分配,是指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对当年实现的利润所进行的分配,或对当年发生的亏损所进行的弥补。因此,设置“利润分配”账户是用来核算和监督企业当年可供分配的利润(或应弥补的亏损)和历年分配(或弥亏后的结存余额)后的结存余额。当进行利润分配或年终亏损转入(年终将“本年利润”账户的借方余额转入),或调增上年度亏损,或调减上年利润时,借记“利润分配”账户。当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或年终净利润转入(年终将“本年利润”账户贷方余额转入),或调增上年利润,或调减上年亏损时,贷记“利润分配”账户。年末,该账户若为借方余额,表示历年累计未弥补的亏损,若为贷方余额,表示历年未分配的利润。

本年利润和利润分配

法律主观:

利润分配,是将企业实现的净利润,按照 财务制度规定的分配形式和分配顺序,在企业和投资者之间进行的分配。利润分配的过程与结果,是关系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能否得到保护,企业能否长期、稳定发展的重要问题,为此,企业必须加强利润分配的管理和核算。企业利润分配的主体是投资者和企业,利润分配的对象是企业实现的净利润;利润分配的时间即确认利润分配的时间是利润分配义务发生的时间和企业作出决定向内向外分配利润的时间。

法律客观:

《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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