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女规矩 (宫女在宫里的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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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的宫女不能仰面睡觉,清朝宫女有哪些严格的规矩?
1.清朝宫女睡觉不能仰面朝天,因为宫廷里的人信奉鬼神,觉得各宫殿都有神灵保佑各宫贵人,宫女们若仰面睡觉会冲撞神灵,所以只能侧面睡觉。
2.宫女常年吃饭只吃八分饱,不吃大鱼大肉味道***的东西,怕这些奇怪恶心的味道会冲撞主子们。
3.交往不自由。一般来讲,小姑娘进入宫廷,干着枯燥乏味的工作,会非常寂寞,难免要交一些朋友,尤其会结交太监,好有个照应。可是,清宫严令禁止。康熙帝规定,如果太监宫女结交朋友,将严惩不贷,咸丰帝更是具体规定,一旦发现,将被暴打之后驱逐出去,家属还会受到发配.
4.宫女们连***的权利都没有。宫规规定,凡是用刀子***的,斩立决;***被救活的,要发配伊犁给披甲人为奴;凡是***身死的,要 荒野,亲属发配伊犁给兵丁为奴。
古代宫女的规定
清代选入宫中的女子有两种,一种是秀女,一种是宫女,在清初并没有严格的界限,到顺治十八年(1661年)后才将秀女和宫女分开。秀女是八旗官员的女儿,可以选为妃嫔或指配给宗室王公大臣的子弟。宫女是内务府包衣佐领下的女子,地位较低,供内廷役使。清代宫女选择的范围只限于内务府各佐领所属上三旗(正黄、镶黄、正白)包衣任职佐领、管领以下家庭的女儿。
初期选宫女是一年二次,时间为每年的二月和八月,从顺治十八年后改为每年一次,时间是二月初二日。凡年龄在13岁以上者,便造册送内务府会计司备选。在选期的前一天晚上入宫,第二天天明时由敬事房太监带到皇帝或皇后、太后前选阅。以6人为一排,每人身上挂一木牌,上面写有旗分和姓名,被选中者唤出排,入选后当日留宫内,否则立即遣出。
若有妃嫔的姐妹或亲族女子则另组一排检选。如果此次已经入选,但是在所选名额之外,就令会计司记名,即“记名宫女”,下次再选时先以记名者入选。若是记名后未到下次选阅时父母就将其嫁出去,则属于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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