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24小时值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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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 1、疫情24小时值班制度
- 2、防汛24小时值班制度
疫情24小时值班制度
实行24小时疫情值班制度,值班由在职人员参与值班,正常上班期间全员参与,中班,晚班由值班人员轮值。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四十二条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力量,按照预防、控制预案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采取下列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一)限制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二)停工、停业、停课;(三)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四)控制或者扑杀染疫野生动物、家畜家禽;(五)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
第四十五条传染病暴发、流行时,根据传染病疫情控制的需要,国务院有权在全国范围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权在本行政区域内紧急调集人员或者调用储备物资,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
防汛24小时值班制度
法律分析:一、防汛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 带班,确保防汛值班室24小时有值班人员在岗。
二、防汛所有工作人员手机24小时开机,保持联络畅通,严阵以待,随时准备赶赴现场应对突发事件。
三、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若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值班,应事先向值班 请假,并在交接工作完成后方可离开。值班时间内不得从事与防汛值班无关活动,严格履行交接班手续。
四、严格遵守电话等通讯设施使用管理制度,按规程操作。如遇故障要冷静分析,果断排除并及时报告,做好记录,确保联络畅通。
五、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值班人员接发的电话、邮件,必须按要求做好记录,格式规范准确,内容简明扼要,传递和处理过程清晰有序。
六、遇重大事项必须及时向 请示汇报,不得缓报、瞒报、误报。对授权传达的指挥调度命令,要及时准确地传达。在需要请示处理的事情办完后,要记录办理情况并签字。
七、值班人员每天要按时收听、记录气象预报。天气异常时要主动向市防汛办和气象台询问气象信息。当上级和气象台发出暴雨、台风警报时,要及时向主要 汇报,做好防雨防灾准备。
八、降雨期间,值班人员及时认真做好记录,并及时向 汇报,做好防汛抢险的指挥调度工作。
九、上级 或外单位来人、来电事宜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及时热情地予以解答,暂时无法答复的,应做好解释工作。电话通话要言简意赅,做到文明通话,礼貌待人。
十、值班人员要有强烈的责任心和应变能力,妥善处理值班期间的所有问题。值班人员在值班时间内原则上要处理完本班日常事务,确需移交下班处理的,需向接班人交代清楚,因拖沓、漏交、错交而发生的问题,由交班人负责。
十一、注意防火、防盗,切实做好安全、保卫和保密工作。
十二、在值班期间,对擅离职守、脱岗、离岗、违反交接班制度者,如被效能办及有关部门督查通报评批的个人年终考核不能被评为优秀,并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法律依据:《防汛24小时值班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项目防汛值班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以及《 防总关于防汛抗旱值班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防汛 小组办公室的防汛值班工作。
第三条 防汛值班工作必须本着“认真负责、及时主动、准确高效”的原则,实行 带班和工作人员相结合的24小时值班制度。
第四条 防汛值班时间自7月1日至9月20日。
第五条 值班人员由项目部 ,各部门负责人等组成值班小组,值班必须要有 带班。
第六条 值班人员必须熟悉防汛业务,掌握水灾害应急处置程序。
第七条 值班人员职责及要求:
1、及时了解本地区实时雨情、水情、工情、灾情和防汛、抢险救灾情况。堤防、水库、河道出险和发生山洪灾害、施工场地受淹后,要立即了解相关情况并及时上报。
2、及时掌握本地区防洪工程运行及调度情况.
3、认真做好各类值班信息的接收、登记和处理工作。重要信息要立即向 报告。
4、对汛情突发事件,要密切跟踪了解,及时做好续报工作。
5、做好与上下级防汛 小组办公室、各有关部门的信息沟通,确保不漏报、不错报、不迟报。
6、处理业务要认真,接待来访要热情,接听和拨打电话要礼貌,接受询问要耐心。
7、值班人员应办事认真、作风严谨、分工负责、团结协作、文明用语、态度和蔼,不准使用“不知道”、“我们不管”等语言,要体现出良好的工作作风。
8、上级 来人、来电询问水情、雨情、工情、灾情时,要积极收集、整理有关资料按要求准确汇报,详细记录有关指示,并报告值班 。
第八条 值班人员必须强化值班信息管理,遵守保密规定。
第九条 对值班信息处理不及时、不规范造成失误的,应予以批评教育,直至追究责任。
第十条 本制度则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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