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行为四个要件 (侵权行为四要件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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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行为的四个构成要件
构成侵权行为的四个构成要件如下:行为的 性、损害事实的存在、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等。《民法典》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构成侵权行为的四个要件是:
1、行为人从事了民事 行为;
2、造成了他人财产或人身损害的事实;
3、 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4、行为人主观上有故意或过失的过错。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侵权行为的四个构成要件
侵权行为的四个构成要件是: 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主观过错。
不过适用过错推定责任的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第四个要件即主观过错,实行推定的,首先不要受害人自己举证证明,其次要实习举证责任倒置。
即加害人认为自己没有过错,不承担侵权责任,应当自己承担举证责任,证明自己没有过错,能够证明的,免除侵权责任,不能证明或者证明不足的,推定过错成立,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如果是无过错责任的侵权行为,侵权责任构成则只须具备前三个要件,即 行为、损害事实和因果关系,不必具备第四个要件即主观过错的要件。
关于行为的 性,德国法规定了检验 性的三个法定标准:即违反法定义务、违反保护他人的法律和故意违背善良风俗加害于他人。特定的法定作为义务的来源,为以下三种:一是来自法律的直接规定。二是来自业务上或职务上的要求,三是来自行为人先前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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